焦点的音系、语义与语用

——焦点研究的新视野

作 者:
沈园 

作者简介:
沈园,女,博士,复旦大学英文系副教授,主要研究兴趣为形式语义学、句法-语义界面、语义-语用界面,代表作:“句法-语义界面研究”和“汉语光杆名词词组语义及语用特点研究”,yshen8@fudan.edu.cn(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当代语言学

内容提要:

本文对焦点研究领域近十年来的发展作了回顾和剖析。从以语义研究为重点转而关注音系、语义、语用的界面问题,焦点研究近年来的探索主要呈现两方面趋势:一方面是挖掘焦点的音系表现以及音系与焦点投射、已知性的关系;另一方面,焦点语义/语用理论的对立促进对焦点本质以及对焦点敏感算子内部分类的思考。研究手段、方法上的创新,互动过程中各因素作用的厘清对今后的焦点研究和其他的界面研究都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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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焦点研究概况

      焦点研究开展至今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有关焦点研究的缘起、不同焦点概念之间的区分以及围绕焦点解释提出的各种理论,徐烈炯、潘海华(2005)已有介绍和评述。综观这些理论(主要有结构意义说、选项语义论、逻辑代换法、混合分析法等),如该书前言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研究是重点”。

      近十年来,除了对各类焦点敏感算子(梯级算子、增量算子、排他算子等)的语义作进一步刻画(Giannakidou 2007;Hole 2004;Ippolito 2007)之外,焦点研究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关注点,可以大致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对焦点的音系表现以及音系与句法、信息结构的关系作了更深入的挖掘;二是有关焦点解释的语用理论纷纷出炉,语义、语用理论的对立促进了对焦点本质问题的进一步思考。焦点现象涉及音系、句法、语义、语用诸方面,是研究音系-句法-信息结构、语义-语用界面理想的试验田,既凸显音系、句法、语义、语用等因素的互动,也推动我们去厘清复杂的互动过程中各种因素所起的作用。

      二、焦点的音系研究

      音韵是焦点的重要表现手段之一(其他如语序、词素等),与焦点的联系显而易见。近年来基于对具体语言语调系统以及语调与音韵结构关系研究而建立的ToBI系统为描述语调和音韵结构提供了工具。目前,英语有ToBI系统,德语、日语、韩语、汉语等语言也都有各自的ToBI系统①。ToBI系统可以说为探寻语调音系层面的生成语法规则提供了可能。对于焦点研究来说,ToBI系统的意义在于,作为一套较为清晰的音韵标示系统,它使我们有可能更加明确焦点在超音段音系层面的表现。英语中的焦点一般是以核心重音,即音系短语中的最后一个音调重音来体现的(Cohan 2000;Ladd 1996)。有了ToBI系统我们可以问“焦点在ToBI系统中究竟对应于怎样的具体表现”,从而构建焦点和核心重音之间更清晰的联系。Hedberg和Sosa(2001)、Hedberg(2003)提出焦点对应的是H*,Hedberg和Sosa(2002)认为L+H*也有可能,这方面的研究刚刚起步,在英语和其他语言的焦点研究中都还有很多工作可做。

      在英语中音调重音是表现焦点的重要手段,但其他一些语言如汉语、韩语并没有音调重音,这些语言是如何表现焦点的呢?近年来关于焦点音韵表现的跨语言研究发现,在汉语、韩语这些语言中音高音域(pitch range)和焦点有密切联系。例如Xu(1999)针对汉语的焦点表现提出:非句末焦点表现出扩展的音高音域,焦点后的词表现出下倾、收缩的音域,而前焦点、句末焦点则表现出“中性的”音域。Jun(2002)在对首尔韩语的研究中也发现音高音域和焦点的关联:焦点表现出扩展的音高音域,焦点后的重音短语(accentual phrase)音高音域收缩。即便针对有音调重音的语言如英语来说,也有学者提出,音高音域和焦点之间存在比我们认识到的更多的关联(Flemming 2007)。无论一种语言有无音调重音,焦点似乎都表现出和扩展的音高音域相关,而焦点之后就表现出音高音域的收缩。这一点有待在更多的语言中进一步验证。

      焦点的音系研究还有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焦点音韵表现和句法结构的关系,也就是“焦点投射”问题。最早的焦点投射理论,即Chomsky和Halle(1968)提出的“核心重音规则”(简称NSR)认为,词重音加上句法结构就能够决定焦点的可能所在:只要一个句法成分其右分支包含句末核心重音就可以被看做是焦点。但NSR无法解释在焦点投射上为什么涉及附加语短语的情况(见例1)会和带论元短语的情况(见例2)不同:论元短语的重音可以通过投射使谓语成为焦点,而附加语短语的重音则不可以。

      

      针对这类现象,Gussenhoven(1984,1999)以及Selkirk(1984,1995)等提出了基于论元结构的焦点投射理论。以Selkirk的焦点投射理论为例,其中就有“短语焦点规则”,指出只有中心语和论元才可以投射焦点②。

      对此Schwarzschild(1999)和Büring(2006,2007)提出了不同观点。Schwarzschild(1999)首先指出形容词向名词短语投射焦点的可能性。例(3)中的重音落在blue上:

      (3)I know that John drove Mary's red convertible.But what did Bill drive?

      我知道John开Mary的红色敞篷车。但是Bill开什么呢。

      (他开她的蓝色敞篷车。)

      按照Selkirk等学者提出的焦点句法投射规则,既非中心语也非论元的blue应该不能投射焦点到名词短语her BLUE convertible上。但问话和应答之间的一致性(具体内容见第三节)恰恰决定了her BLUE convertible应该被看做是焦点,因此形容词不能投射焦点的句法限制并不存在。Büring(2006)在Schwarzs child(1999)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及物动词主语、间接宾语、附加语、副词等成分投射焦点的可能性,发现它们和形容词一样并不会因为它们的句法成分属性在焦点投射方面受到限制。Büring的研究试图说明,任何成分都可以投射焦点,焦点投射方面没有Selkirk等学者提出的所谓句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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