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拉迪(1864-1925)与汉藏语系的建立

作 者:

作者简介:
梅祖麟,美国康乃尔大学。

原文出处:
汉藏语学报

内容提要:

1896年康拉迪出版其著名的《汉藏语系中使动名谓式之构词法及其与声调别义之关系》一书,在书中他首次用比较语法的手段来证明藏、缅、嘉戎、Vayu、汉等语言有亲缘关系。本文尝试说明:1.康拉迪所用的方法和博普(Franz Bopp,1816)所用的方法一样。2.为什么康拉迪能在19世纪末叶的莱比锡大学(Leipzig university)把印欧语的研究中发展出来的比较方法用在汉藏语系身上。本文同时也会讨论康拉迪书中其他方面的得失以及这本书对今后汉藏语比较研究的意义。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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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世纪末叶,德国康拉迪(Conrady)也认为汉语的“动词”有及物与不及物(外动与内动)两种动词的形态分别。这分别是来自声母的清浊。清者为“及物动词”,是前加成分所留下的痕迹。浊者为“不及物动词”,本来没有前加成分。

      高名凯《汉语语法论》(1957),73-74。

      一 导言

      汉藏语系语言的比较研究,至今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在这漫长的历程中,康拉迪(August Conrady)像是个幽灵式的人物。

      大家都知道李方桂先生在《中国的语言与方言》(1937)一文最早提出汉藏语系分汉语、侗台语族、苗瑶语族、藏缅语族的论点。鲜为人知的是康拉迪(1896)曾经论证印支语系应该分为东西两支,西支是藏缅语群,东支是汉台语群,而且认为孤立类型的东支是从黏着类型的西支变来的。更没有多少人知道1811年英人赖登(John Leyden)在《亚洲学会会报》第十期发表的《论印度支那语言和文字》一文,文中首次指出汉语、缅甸话、泰语的词汇和语法有类似之处。

      1784年1月,英国派往印度的司法官琼斯爵士(Sir William Jones)在印度孟加拉省加尔各答创办亚洲学会(Asiatick society,后改称为孟加拉亚洲学会Asiatic Societyof Bengal)。1786年2月2日琼斯在亚洲学会成立三周年纪念会的演讲中指出:“梵语与希腊话、拉丁语在动词词根及语法形式上有显著的类似,并不像是巧合。任何一个语言学家,把三者加以比较,便不得不相信这三种语言是来自现在已不存在的共同的语言。”(Lehmann 1967:15)这段话现在还经常被引述,被认为是象征历史比较语言学(以及印欧比较语言学)的萌芽。

      再过25年,赖登在亚洲学会的会报上指出汉、缅、泰等印度支那语言的词汇和词序也有类似之处。文中讨论的语言有马来语、他加禄语(Tagalog)、缅甸语、越南语、泰语、汉语官话方言、广东话,都是作者在马来半岛西岸卑南市(Penang)养病时搜集的资料。关于越南语,他说:“至于越南语同单音节的汉语诸多方言、满洲语、高丽语、台湾语、琉球语有什么关系,我可说不出来;反正它同以下的语言没有姻亲关系(affinity):中国朝廷里用的官话,广州用的广东话,多音节而有屈折变化的日本话,以及其他印度支那的语言。”作者最后排出一个4个语言(现代缅甸语、越南语、泰语、广东话)160个语词的比较字表,用意大概是提出由缅、泰、汉组成的印支语系的假设。

      汉藏语的比较研究,其理论与方法借鉴于西方的印欧语历史比较语言学。回顾西方印欧语比较语言学发展的历史,并与汉藏语比较语言学的历史对照,便可以看到两者在进展上有极大的差异。

      印欧语历史比较语言学三位创始者,其中一位是丹麦学者拉斯克( Rask)。他于1814年发表了《古代北方语即冰岛语起源研究》,德国学者格林(Jakob Grimm)则于1822年出版了他的《日耳曼语言的语法》(Deutsche Grammatik)第一卷修订版。著名的“格林定律”即在此书以明确的方式被提出。另一位德国学者博普(Franz Bopp)于1816年出版了《梵语动词变位同希腊、拉丁、波斯、日耳曼等语言动词变位的比较》,他根据动词的变位系统(Conjugations system)对这些语言的亲缘关系进行了比较,一举奠定了印欧语比较形态学的基础。叶斯柏森(1959:47)曾指出在德国通常以此书之出版(1816)为比较语言学的诞生年。①

      格林定律的目的是为了说明日耳曼语言是印欧语系的一支,同时解释何以日耳曼语的辅音异于其他印欧语的辅音。例如。(Brinton and Arnovick 2006:131)

      

      格林定律问世不久,欧洲学者就发现若干例外。1863年德国的梵语学家格拉斯曼(H.Grassman)发现,在希腊语与梵语中两个送气音如果连续出现,第一个送气音会被异化而丢掉送气成分,这种变化是造成格林法则例外的一个原因。这个法则现在被称为“格拉斯曼定律”(Grassman’ Law)。这个发现显示,即使是例外也仍有其法则存在,而且利用形态的规律性可以作内部拟构。1875年,丹麦的语言学家维尔纳(Karl Verner)发表了他著名的论文《第一次音变的一个例外》(Eine Ausnahme der ersten Lautverschiebung)。他发现“格林定律”的另一个例外,原来与原始印欧语的重音有关:原始印欧语的清塞音p、t、k只有在词首的位置或紧跟着有重音的元音才变为清擦音f、θ、x,在其他位置则变为浊擦音β、、γ。这个法则被称为“维尔纳定律”(Verner’s Law)。这些发现导致雷斯金(A.Leskien)于1876年提出著名的“语音规则无例外”(Ausnahmslosigkeit der Lautgesetze)的假设。当德国语言学家保罗(H.Paul)在1880年出版《语言史原理》时,“青年语言学派”(Junggrammatiker)已然形成当时历史语言学的主流。1886年,也就是琼斯发表他著名演说以后的100年,少壮语言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布鲁格曼(Karl Brugman)已经开始出版他集大成的经典之作《印度日耳曼语言比较语法概要》(1—2卷,1886-1892)。我们回顾这一段历史,看到从1814年拉斯克(或1816年博普)奠定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基础到1880年,中间只不过66年。欧洲的历史比较语言学快速地发展,再回头看看汉藏语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发展情况究竟如何。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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