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从古至今的发展,就体系而言,可划分为两大有本质区别的阶段,其分段的标志是隶书的全面形成。隶书形成之前,物象是字形系统的支配者,故字形构件及字形结构皆以象形为根本。在字形描绘对象由物象转换为词的音义的核心力量的支配下,隶书逐渐形成,从此汉字便开始了以表达词的音义为标准的漫长的新体系建立历程。 字形体系由象形到音义符号的转化是一个整体性的系统工程,由于不是集权规约,而是在约定俗成的方式下进行的,就形成了两个特点:一是时间漫长,从战国中后期一直到现代汉字的形成;二是变化多端,歧象蜂起。这一过程是汉字构形系统在新的基点上,整体性寻找新的系统格局的探索过程,它的演化发展体现在汉字的实际使用过程中。但我们的汉字知识、汉字理论多是建立在传世文献的印制时代汉字基础上,印制时代的汉字文献是以后期字形对实际使用的多代复杂字形的全面类化,它只是一个共时系统,以它研究汉字发展史自然于理不通。从各代出土文献(包括传世碑刻和敦煌遗书等)看,秦汉以后,汉字在实际使用中,存在着自然演化的、丰富复杂的、既多途探索又系统自我调节的发展历程,而对此我们还相当陌生。近年来,敦煌遗书、各代碑刻文字的研究流行起来,但我们对隶书以后汉字的发展过程依然陌生,其主要原因是往往把隶书以后汉字普遍的、主体的、正当的汉字形体演化现象,看作“不规范的”、“不合法的”、“流行于民间的”、“底层社会使用的”、“浅近的”民俗现象,近年来冠名“俗字”的研究异常多见,即是明证。事实是从秦汉魏晋简牍碑刻,到南北朝、隋唐、明代的碑刻遗书中,上层官府公文、经典著作、名家法帖,甚至皇帝亲笔,“并皆俗字满纸”,[1](P11)现象的普遍和不分阶层场合,恰恰说明它是一种正规的、主体的、合法的汉字自然演化现象,目为“俗”乃是误解。其实称“俗”不称“俗”倒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它有导向作用,如果看作是主体的汉字形体演化现象,就需从汉字形体系统发展的角度研究其演化规律、机制、动因等,而把它看作不规范的浅近现象,则往往会以一个“讹”字了结,现在的俗字分析多类于后者。 在历代碑刻及敦煌遗书中,以“弋”为构件的字其“弋”常写作“戈”,如“代”写作“伐”、“式”写作“或”等,研究者多定性为讹误。如顾蔼吉《隶辨》:“式从‘弋’,或作‘
’,皆讹从‘戈’。”[2](P235)欧昌俊等《六朝唐五代石刻俗字研究》:“代,《说文·人部》:‘代,更也。从人,弋声。’《北魏孙秋生等造像碑》‘大伐太和七年’、《唐卫义妻高氏墓志》‘虑年伐湮远陵谷有迁’,其中‘代’作‘伐’,这是其声符‘弋’受‘戈’字形体的影响而误增一撇。”[3](P65)又说:“式,《说文·工部》:‘式,法也。从工,弋声。’《北魏皇甫驎墓志》‘或扬名贤’、《北魏邢峦妻元纯阤墓志》‘儿女或遵’、《北魏元诲墓志》‘
扬烋烈’、《北魏穆绍墓志》‘联官仰
’、《北魏元肃墓志》‘天子
瞻’、《东魏高湛墓志》‘
光往烈’、《东魏闾伯升及妻元仲英墓志》‘
铭玄石’、《隋李则墓志》‘
瞻往行’、《隋张涛妻礼氏墓志》‘
昭茂实’、《隋苟君妻宋玉艳墓志》‘
镌不朽’、《唐张药墓志》‘
图玄石’、《唐杨君妻孙氏墓志》‘
镌不朽’、《唐张洛墓志》‘
树风声’、《唐陈君妻王氏墓志》‘
播遗芳’,其中‘式’作‘
’,这是其声符‘弋’受‘戈’字形体的影响而误增一撇。”[3](P67)黄征《敦煌俗字典》:“敦煌写本‘代’、‘伐’二字多有相乱之例,具有‘趋向’倾向(皆作‘伐’),绝非偶然。”[4](P73) 按,“弋”字西周金文字形如下:
张振林说过:“西周后期出现用短画代替圆点的苗头……在春秋时期和战国时期,这些字的粗圆点,即普遍为横画所代替。”[5](P67)这实际上是汉字构形系统自我调节的原则之一,即将字形中的圆点逐步淘汰,“十”、“土”、“廿”、“卅”等字都经历了由圆点变一横的过程。 “十”字:
“土”字:
“廿”字:
“卅”字:
从战国竹简字形看,战国时期圆点与一横处于交替过程中,呈新旧并现的状态,“弋”字楚简有用圆点者:
有稍加变化者(从下二例可以发现圆点的取消盖因于快速书写的目的):
有已变成一横者:
作为构件,“弋”也处于相同状态,如“貣”字:
另外,战国楚简“代”字已写作“伐”,“式”字已写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