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Horn[5:21-174;6:363-444]认为否定有两种用法:一种是否定句子命题真实性或者说真值条件的普通“描述性否定”(descriptive negation);另一种是“元语否定”(metalinguistic negation)。元语否定可以对先前言语中除真值内容外的任何方面进行反驳,它否定的不是句子的真实性,而是话语的适切性(felicity condition)。它可以否定其预设、规约或会话含义、形态句法特征、语体色彩、风格或者语音等等方面存在的不恰当之处,如例(1)。(Horn[5;6]、沈家煊[14:321-331]有详细论述可供参考) (1)a.不是一束/sù/玫瑰花,是一束/shù/玫瑰花。(否定语音) b.今天不是可能会下雨,是肯定会下雨。 (否定会话含义) c.富士康员工不是什么非正常死亡,他们是自杀。 (否定语体色彩) d.法国国王不是秃子;法国没有国王。 (否定预设) Horn认为元语否定与描述性否定具有截然不同的性质:普通描述性否定能够将命题真值逆转,是标准真值函数性质的(truth-functional);而元语否定不在命题层面操作[6:392],是“非真值函数性质”的(non-thruth-functional),可简单表述为“我反对U”(U本质上是话语而非抽象命题),它是一种语用歧义(Pragmatic ambiguity)[5:136]。Horn认为,虽然否定的这种两可性在英语中只体现为一个“not”(无论描述性否定还是元语否定都用“not”),但是在英语以外的其他语言中可能表现为两种不同的语言形式[6:434]。 Carston对此提出异议,他认为否定算子本身并无歧义,无论是元语否定还是描述性否定,其否定算子都是在命题层面上操作的标准真值函数算子,两者的区别体现在否定辖域内容的性质上:描述性否定辖域内的成分是对世界上的事态的表征,而元语否定辖域内则是元表征成分,即对表征的表征[2:309-330]。 否定到底有没有歧义?元语否定到底是不是“非真值函数性质”的?如果否定真的有歧义,那么正如Horn所言,否定的这种两可性在英语以外的其他语言中应该会有不同的体现。因此,要是我们在某种英语之外的语言中找到两个不同的否定形式,一个用于描述性否定,一个用于元语否定,那么这一语言的事实,就能从跨语言的角度,直接有力地证明Horn的否定歧义说。事实上包括Horn在内的不少研究者,都宣称在英语以外的某些语言中,除了一般的描述性否定形式之外,还存在着所谓的元语否定的特有形式[6]。例如,元语否定在汉语中得用“不是”、韩语中得用长式否定、阿拉伯语中是“me∫”、希腊语中为“oxi”。这似乎从跨语言的角度证实了元语否定非真值函数性质的说法。 但是,上述这些语言中伴随元语否定出现的到底是不是所谓的元语否定特有的形式标记呢?这些所谓的跨语言证据是否能经得住考验,从而成为否定歧义说确凿的论据呢?我们接下来的任务就是要弄清这一点。另外一个更重要的任务是,上述这些语言中,在一般的描述性否定形式之外,确实都出现了元语否定偏好的某种形式,如何来解释这种元语否定和特定语言形式共现的跨语言相似性?如果不能用Horn的歧义说来解释,那么又该如何解释呢? 2.元语否定特征 元语否定标准形式是(1)a,由先行句、元语否定句和后续修正句组成。其特征如下:①否定算子辖域内容是对先行话语的提及(或者说元表征(metarepresentation)、引述、回声),而非使用;②元语否定辖域中的元表征内容含有焦点,元语否定在引述先行话语时,引述的是焦点,而修正句在对受反驳的部分进行修正时也是针对焦点的[7:49-65],如(1)a中的“一束”就是焦点;③元语否定句和修正句是平行结构,两者形成对比;④元语否定句具有花园幽径效果,必须经过二次解读:第一遍描述性否定解读与后续修正句产生矛盾,因此要回过头来重新作元语否定解读;⑤元语否定不能词缀化,例如: (2)The king of France is { * unhappy/not happy}-there isn't any king of France. Horn认为元语否定“尽管表面上是包含在句子中,但实际上它操作的层面与句子其余部分所在的层面不同。”[6:392]因此英语否定前缀“un-”不能激发元语否定解读。 元语否定的这些特征跟本文要论述的所谓“元语否定形式标记”有密切关联,下文将展开论述。 3.元语否定性质的跨语言论证 一些学者宣称在英语以外的语言中发现了元语否定特有形式标记。例如在汉语中,David[3:233-255]、沈家煊[14]认为汉语否定算子“不”类似于词缀,因此“不”无法作元语否定解读,除非用“不是”,例如: (3)a.* 他不喜欢玛丽——他爱玛丽。 b.他不是喜欢玛丽——他是爱玛丽。 如此看来,汉语中似乎真的存在元语否定特有的语言形式标记——“不是”。“不”对应于真值函数性质的描述性否定,“不是”对应于非真值函数性质的元语否定。这样解释似乎干脆合理,又正好契合了Horn的否定歧义观。无独有偶,韩语、阿拉伯语和希腊语中也存在着类似的“证据”。韩语中主要的否定形式有这样两种:短式否定“an(i) -动词”,长式否定“动词-ci an(i) -ha-后缀”。一些人认为元语否定必须用长式,短式否定用于描述性否定,在元语否定中会受到制约[6:440;7:125-139]。Mustafa Mughazy[11:1143-1160]认为在埃及阿拉伯语中存在着不连续的否定算子“ma-e∫”和连续的否定算子“me∫”,“[后者]是用来表达元语否定的,而不是真值函数性质的描述性或“范畴”否定,因为这些言语所表现出的特征与Horn所描述的英语中的元语否定相似。”[11:1147-1148]Giannakidou[4:50]认为希腊语中的“oxi”是元语否定特有的语言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