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词的语言意义的特性

作 者:
王宁 

作者简介:
王宁,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语言学里通常所说的词汇意义,也就是词的语言意义,指的是词在脱离语言环境下存在的意义,它有别于词的言语意义,可称之为无语境义或贮存义,这种意义正是语义学研究的对象。但是由于这种意义不易把握,加之受逻辑语义学的影响,一般都把这种意义或这种意义的核心部分与逻辑概念的内涵混淆,称作“概念义”。将语义与逻辑混淆,造成了语义学中一些相关命题的讨论偏离事实,也使词的语言意义中的一些重要现象被掩盖。对词的语言意义的特性需要在辩证唯物认识论基础上加以讨论。词汇意义与逻辑概念不同,具有社会性、经验性、民族性、系统性等特性,应加以区分并用语言事实对这些特性的存在加以说明。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7 期

字号:

      语言学里经常所说的词义,指的是词的语言意义。这种意义是脱离具体语境而存在的,是在词的聚合状态下贮存着的,所以,我们称之为“无语境义”或“贮存义”。没有哪一个人说话可以全面体现一个词的语言意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但是,任何人说话都不能违背这个词的语言意义。词的语言意义是词的言语意义的集中和综合。这种意义被记录在词典里,已经含有了编者的主观理解,由于这种主观理解的动机是尽量向语言实际靠拢,而且也可以按照语言实际去检验,所以辞书的释义尽管并不等于词义本身,却还是带有客观性的。对于这种不同于言语意义的语言意义,很多论著受逻辑语义学的影响,用逻辑学的概念内涵去比附词义,经常称之为“概念义”。“概念义”这个术语是不准确的,会引起一系列的误解。逻辑概念是用词来表示的,词义与概念的内涵当然也有——起码有一个义位是重合的;但是,词与概念在本质上应当不是同一的关系。在语义学里,语义的基础单位是词,词义究竟是什么,应当是讨论问题的起点。只有弄清楚语言意义的特性,才能在讨论词义关系和词义系统的时候不出差错。本文试图对这个问题加以论证。

      一、社会性是语言意义的本质特征

      语言意义是使用同一语言的社会集体在相互交际的过程中经过磨合而形成的,这种磨合以相互理解为前提,是不经公开商榷地暗中进行的。只有社会成员对同一个词的词义有着共同的理解,人们彼此间的交际才有可能顺利进行。随意更改或歪曲词义会造成意义传递上的混乱,使语言这一交际工具的作用受到影响,甚至导致交际的失效,也就必然造成社会语言的被破坏。

      由于语言意义的社会性而产生它的广义性。语言意义的广义性表现在词所指对象有限的广泛性。我在1987年谈到词的贮存义和使用义(即言语意义)时,对词的广义给予了如下说明:“所谓词的广义,是从两个方面来说的:一方面,词的某一义项所能适用的物类和事类往往不止一种……另一方面,某一义项能适用的是这一物类和事类的全体,而不单指其中的某一个。任何词在贮存状态时,都具有这两种广度。但是当他一进入使用状态,这两种广度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指向单一了,有的甚至具体到某一特指上去。”① 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说明广义性:任何言语的词,指向都是单一的,而语言的词是把全社会所有具有现实性的言语意义综合在一起而具有了广义性。所以,词的广义性更准确的说,应当是社会的词在它所适应的全部语境中指向的广泛性。

      这种广泛性是有限度的。以形容词“粗”“细”为例,我们可以在大量的语料② 中统计出他们指向的对象:

      

      “粗”和“细”相对而言,①可以用在圆柱或圆条的物件上,形容它们横切面的大小程度,意思是“粗大—细小”;②可以用在材质上,说明它们内部元素结合的紧密程度,意思是“粗糙一细密”;③可以用在呼吸和出气上,说明呼出气流的用力轻重与气量多少的程度,意思是“粗重一轻细”——上述这些都指向名词;④也可用在说话上,说明态度和内容低俗,意思是“粗鲁”,对立的意思不用“细”,而用“雅”——上述这些都指向动词;⑤可以用在行为上,说明操作过程周到完满的程度,意思是“粗疏一细致”;⑥可以用在工艺上,说明操作方式详略的程度,意思是“粗略一详细”;⑦“粗”可以用在认识上,意思是“稍微”,对立的意义不用“细”,而用“精”。这些从言语中总括起来的词义,都是语言意义社会性的表现。词可以指向的范围是汉语母语的人群共同认可、在共同使用过程中巩固下来的。一个词只要还在被使用,它的广义度就会随时发生变化,所以是开放的。

      词的广义度只能搜集、描写,不能全然采用逻辑推论去确定。也用上面举到的“粗”与“细”来说,我们在语料搜索中可以发现:用在材质上的粗、细具有“粗糙-细密”的意义,可以经过联想引申到行为动作上,这个意义的指向可以扩大到思想感情等精神层面上。由外部触觉上的感觉到内在的心理感受,这可以说是合乎广义扩展规律的。除了“粗心”“细心”外,我们还可以说“心硬”“心软”、“硬道理”“软道理”,可以说“热心”“心凉了”,可以说“心宽”“心胸狭窄”等等,但“长”“短”用来指向心理活动的例子却很罕见。这是很难用逻辑性来解释的。

      词义的理解不能完全依靠逻辑类推,还因为意义有时要服从语用的习惯。例如:同样是物件的直径大,汉语只说“肥裤腿”“袖口宽”不能说“*粗裤腿”“*袖口粗”;同样是材质的粗细,汉语只说“细木家具”“细瓷器”,不说“*粗(细)铁家具”“*粗(细)玻璃窗”,能说“粗话”,对应的不是“细话”而是“雅语”,能说“粗通”,对应的不是“细通”而是“精通”。又如:同样是金属的名称,“金”“银”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沦为半自由语素,一般情况下不能单说,只能说“金子”“银子”,而“铜”“铁”“锡”“铅”仍可以单说,组句的功能相当自由……这种伴随着语用习惯产生的状况,都不是逻辑推理所能覆盖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