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言 把字句的宾语该不该有定①?无定的宾语是错误还是例外?有定、定指、有指、高可及性这些相关的术语之间到底有哪些区别?把字句的宾语是不是定指性越强越好?如果有定、无定不是问题的关键,那么关键到底在哪里?对这些问题,学者们历来争论不休,至今没有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 虽然习惯上很多学者认为把字句的宾语必须有定,但是笔者认为把解决问题的焦点放在宾语的有定、无定上,并没有抓住问题的要害,因为在语言实际中,把字句很多合格的宾语,有定、无定的例子均有。其中,很多无定的宾语,只要有某些定语修饰,在把字句里也可以成立。甚至某些指定性很弱、定语修饰很少的宾语也都可以成立。更有甚者,当宾语的指定性过强或者修饰过度时还会产生错句。 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把字句的宾语本身是否“有定”,而在于把字句宾语属性明确性的高低能否与该把字句的语境对这种明确性所提出的要求相匹配。如果可以匹配,那么这个把字句的宾语就能成立。如果宾语属性的明确性低于该把字句语境要求的最低限,那么句子就犯宾语属性不够明确的错误;如果宾语属性明确性高于语境要求的最高限,那么句子就犯宾语属性明确过当的错误。 我们提出一个新的检测指标“宾语属性的明确性”和一个新的衡量标准“语境对宾语属性明确性的要求”。为了阐述的方便,我们暂时先沿用各家自己的术语,回顾诸家的看法,然后再来说明两个新术语的具体含义,并解释为何要提出这些新观念以及它们的作用。 一 各家对把字句宾语有定的看法 1.1 全部有定说 以往的研究大都以有定、无定为衡量的标尺。大部分早期的研究认为把字句的宾语必须有定。“有定、无定”是借用了英文里类似的语法观念。美国当代语言学家Van Valin(2001:7)认为,一个发话人如果使用定冠词the,表明这个发话人相信听话人知道自己那个名词的所指,也就是所谓的“有定”。反之,用不定冠词a(n),也就是所谓的“无定”。汉语没有冠词,“有定、无定”这个语法观念显然是从西方语言学移植进来的。 吕叔湘(1948)很早就认为把字句的宾语必须有定,并得到其他不少权威学者包括赵元任(1968)的赞同。朱德熙(1982:187)很明确地指出:“‘把’字的宾语在意念上总是有定的”。这些权威的意见一度使“把字句的宾语都必须有定”的看法成了一个定律,以致海内外绝大多数的汉语教科书,无论是初级的还是高级的,至今大多一致规定:把字句的宾语必须有定。 这个看法的价值在于使我们初步了解到,把字句的宾语并不是任何一个名词都可以来充当的。但是过去的着重点局限在把字句的宾语上,尤其是在宾语有定、无定的问题上。但是,这样的看法无法解释下面的例句。例句中的宾语(本文作者加下划线的部分)之所以判断为无定,依据的仍然是Van Valin(2001)的定义: (1)特别使小羊圈的人们兴奋的是一个青年汽车夫,在南口附近,把
开到山涧里去,青年和车上的三十多名日本兵,都摔成了肉酱。(老舍《四世同堂》) (2)她拉住丈夫的臂,想一样一样的细问。她还没开口,敌兵已由屋中出来,把
扔给了白巡长。(老舍《四世同堂》) (3)大赤包把
猛的拍在桌上,眼看着西边,带着怒气说:“太不像话了,这两个臭娘们!大节下的嚎什么丧呢!”(老舍《四世同堂》) (4)把
烧完,样子还是想不出道理来,他像被厨子提在手中的鸡,只知道缓一口气就好,没有别的主意。(老舍《骆驼祥子》) 即使这样的反例少量存在,把字句宾语“全部有定”的说法也没有正确反映全部的语言事实,何况类似的反例在汉语里并不罕见。这里仅举了老舍先生一个人的少数作品而已。 1.2 大多有定说 有些学者提出把字句的宾语在大多数情况底下是有定的,同时承认在少数情况下有无定的例外。我们认为这只是一种简单的数字上的统计,并不反映问题的实质。例如,王还(1959:16)曾认为:“我们承认在‘把字句’中,有定的宾语比无定的宾语多得多。”下面是王还举的宾语无定但合格的例子: (5)我把一本非常急需的书买了。 (6)他把两首很难做的诗作了。 这样的修改表面上兼顾了有定与无定的情况,却只是把一些反对的情况处理成例外。而且,宾语时而有定时而无定,其结果是相悖的结论并存,并没有很好地揭示出矛盾的内在联系。既然笔者认为“有定、无定”不是问题的关键,那么也就等于认为哪个多哪个少也不成其为问题的关键。而且,我们应该力求例外少或者无的语言学模式。对例外的认可,是没有办法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