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测试是一项具有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设计合理的测试可以更好地对受试翻译水平进行认证,有助于学校或社会团体选拔优秀翻译人才,也有利于教师更客观有效地评估学生的翻译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调整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Holmes[1]将翻译研究分为纯翻译学和应用翻译学两部分。前者包括理论翻译学和描述翻译学,后者包括翻译批评、译员培训和翻译辅助研究。翻译测试涉及翻译批评和译员培训,属于应用翻译学研究。但是正如Hatim & Mason[2:197]所说,人们对翻译测试的关注较少,相关研究也缺乏,是应用翻译学的一个薄弱环节。从我国情况看,可以说,翻译测试的研究与当前翻译学科的蓬勃发展以及译员培训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翻译测试有哪些类型、哪些课题?如何设计实施?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测试研究在其他领域已经较为成熟[3],然而语言测试的研究成果很少被应用到翻译测试领域[4:212]。因此,本文拟借鉴语言测试领域的相关理论和概念,探讨翻译测试设计与实施中的问题。 1.翻译测试的分类及性质 Bachman[3:71]指出根据内容测试可以分为水平测试、成绩测试以及潜能测试。水平测试考察受试者是否达到了某一水平,与教学内容及学生以往的学习没有直接的联系。成绩测试主要出现在翻译培训课程的教学中,同课程要求、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密切相关,包括完成某一阶段学习后进行的期中测试、期末测试等。潜能测试用来预示受试者进行相关学习的潜力和天赋,往往通过考察受试者模仿、记忆等方面的能力来判断他们是否有潜力完成课程。 在翻译测试领域,Campbell & Hale[4:208]认为当前西方翻译测试主要有两类:资格认证以及教学。Li[5:81]持类似观点,认为翻译测试主要有两个目的:资格准入以及用于教学。对照Baehman的观点,前者大致相当于水平测试,后者相当于成绩测试。 翻译水平测试并不基于某一特定的教学大纲。根据国内外翻译测试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它还可以细分为两种。第一种:考生在通过考试之后会获得一项证书,分资格证书与能力证书。前者主要是对受试者进行资格认证,如我国人事部的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就属于这一类,后者只是对考生的翻译能力进行鉴定,通过该考试并不意味着考生获得了相应的岗位资格认证,如教育部的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英国语言学会的翻译测试。第二种:翻译专业研究生人学考试、各类翻译竞赛测试等,也属于水平测试范畴,考生在通过之后并不会获得资格或能力证书,其主要目的是筛选人才。 翻译成绩测试主要出现在译员培训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这类测试与教学大纲密切相关,简单地来说“所测即所教”,即Campbell所说的教学测试。 一般来说,如Hatim & Mason[2:199]所言,翻译水平测试的性质是“终结性评估”(summative assessment),成绩测试则属于“形成性评估”(formative assessment)。不过也不必一概而论,成绩测试是形成性评估,而在课程结束时也可作为终结性评估。 2.翻译测试的构念:翻译能力 翻译测试的目的是评估考生的翻译能力,因此明确“翻译能力”的定义,即测试的构念(construct)问题,是设计翻译测试的首要任务[6]。目前较为主流的观点认为翻译能力包含多项分能力。例如Bell[7:41]认为翻译能力包括语法能力(语言层面的句法、词汇知识)、社会语言学能力、语篇能力(语篇类型知识、衔接与连贯)和策略能力。Neubert[8:6]主张翻译能力包括语言能力、语篇能力、学科知识能力、文化能力、转换能力。Campbell[9]主要构建了从母语译入外语的翻译能力模式,包括文本能力、监控能力、性情三项能力。 对于“翻译能力”,较早也较为系统的论述主要是Cao[10]以及PACTE[11]。根据Bachman的交际语言能力理论模型,Cao[10]提出翻译能力包括语言能力、知识能力以及策略能力。其中语言能力包括组织能力与语用能力。组织能力由语法能力与语篇能力组成。语用能力由以言行事能力与社会语言能力组成。PACTE早期提出的翻译能力模式包括语言能力、语言外能力、工具能力、心理生理能力、转换能力和策略能力六项,以转换能力为中心[11]。后期对该模式进行了修订:(1)放弃转换能力。实证研究表明转换能力是其他能力的综合,很难独立析取出来;(2)将策略能力提升至中心位置;(3)将心理生理能力修正为统摄各能力的心理生理机制;(4)将原来属于语言外能力、工具职业能力的翻译知识(如对翻译过程、翻译市场的认识)析取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次能力[12]。 翻译能力的上述定义只是理论构念,看不见摸不着,对于翻译测试的具体实施而言,需要使理论构念可操作化(operationalization)[3:46-48]。下面比较国内外翻译水平测试,从测试内容、评分方法等方面来考察不同考试对“翻译能力”构念的具体定义及对设计翻译测试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