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外交往来极少,所以除朝鲜司译院以外,欧洲的传教士和日本的商贸通事从实际需要出发,关注的汉语口语主要是南京官话,对通行于朝廷的北京官话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然而,鸦片战争后,中国国门洞开,西方国家与中国的外交和通商交涉逐渐增多,促使他们的外交人员和传教人员开始将目光从南京官话转向通行于朝廷的北京官话;而中国上层知识分子传统华夷观的改变,也使北京官话在19世纪与20世纪交替之际取代南京官话,获得正统地位,成为清末学堂官话教本的标准。此时期欧美与日本学人所编撰的汉语辞书和教材以及相关的国内文献所反映的正是这样的官话嬗变轨迹。 一、新教传教士所认知的汉语官话 19世纪初,伦敦传道会(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的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米怜(William Milne,1785-1822)等新教传教士随欧洲的殖民者东来亚洲传播“福音”。由于当时的中日朝东亚三国禁教和闭关锁国,这些传教士只好滞留在巴达维亚、澳门等地,通过文献资料等途径学习和研究东亚国家的语言文化,伺机进入东亚地区传教。此间,马礼逊耗时十数年编写了多卷本汉英辞典《三部汇编汉英辞典》(A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in Three Parts),三部分分别于1815年、1822年和1823年在澳门正式出版。 马礼逊的这部汉英辞典以《康熙字典》为蓝本,完全按《康熙字典》部首顺序排列汉字,编译汉字词汇。辞典的开篇有一个长达16页的关于汉语言文字的导言,对汉语、汉字及其音韵和训诂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他说: 官话(Kwanhwa)广泛使用于江南和河南的省份,因为两地都曾建有朝廷,所以那里的语言赢得了支配地位,优于其他省份的语言,成为宫廷语言的规范,是受教育者的标准语。现在,一种鞑靼汉语(Tartar-Chinese Dialect)正逐渐赢得地盘,如果这个朝代长久持续的话,它终将取胜。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这么一句话:“皇家语言是专为区别于平民语言而特定的”(《大英百科全书》第14册第52页),语言间逐渐出现差别与技术或发明无关。[1]x 根据马礼逊《汉英辞典》的解释,“Tartar Chinese”指的是“满洲人”,“the Tartar language”指的是“清话”,所以,马礼逊这里所言的“鞑靼汉语”指的应该就是通行于清朝朝廷的北京官话。他以《大英百科全书》关于“皇家语言”的定义为理据,预言“鞑靼汉语”终将取代其他官话成为官话标准是有现实依据的,清人高静亭《正音撮要》的序言就从一个侧面印证了马礼逊预言的合理性。1810年,高静亭应乡邻亲友学官话之需,编就官话教材《正音撮要》,于1834年付梓。此书序曰:“正音者,俗所谓官话也……语音不但南北相殊,即同郡亦各有别。故趋逐语音者,一县之中以县城为则,一府之中以府城为则,一省之中以省城为则,而天下之内又以皇都为则。故凡搢绅之家及官常出色者,无不趋仰京话,则京话为官话之道岸。”[2]1361不过,这段话中的“趋逐”和“趋仰”两词表明,京话在当时也只是时髦而已,并未成为朝廷正式颁布的官话标准,高静亭自己在《正音撮要》卷四《千字文切字》所采用的注音也并没有依据京话京音。正如日本学者高田时雄所言:“实际上,该千字文的音系存在入声,并不能视为单纯地依据了所谓的北京音。”[3]781 19世纪30年代,新教传教士终于进入广东等地传教。1832年5月,美国传教士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1801-1861)在广州创办了中国境内的第一份英文期刊《中国丛报》(The Chinese Repository),刊载介绍中国及东南亚等地政治经济、语言文化和历史地理等方面信息的文章。1834年5月,裨治文在《中国丛报》上发表《汉话》("The Chinese language")和《汉文》("TheChinese written language")两篇长论,详细介绍了汉语言文字的特点、发展历史和学习方法,内中对官话(the mandarin dialect)的介绍如下 在帝国的北方省份,广泛通行纯正的汉语,这种汉语一般被称为官话。然而,即使在这些地方,如果不用当地的词汇,也不会被听懂。在中国北方与鞑靼接壤的地区,满洲人统治所导致的语言变化非常明显。毫无疑问,此种影响遍及整个帝国的边境地区。在浙江和江南,纯正的汉语(那里大部分人所说的语言)与当地方言间的差别非常明显。在福建省及其东部地区这种差别更加显著,对于一个只会标准汉语的人而言,当地常用的福建方言是非常难懂的。在帝国的西南省份,较少偏离纯正的汉语,这些城市通用的语言非常类同于政府朝廷所通行的语言,一个人如果懂得其中一种,只要稍稍留意一下交谈的主题,就大致能听懂另一种。[4]3 从裨治文的介绍看,当时浙江省和江南省(今江苏和安徽)虽有地方方言,但大部人在说“纯正的汉语”,即官话;西南省份的汉语比较接近于官话;北方省份虽通行官话,但间杂有当地乡言俚语,而在北方少数民族密集的地区,汉语已经因清朝的统治而大为改变。 1842年,普鲁士籍新教传教士郭实猎(Karl Friedrich August Gützlaff,1803-1851)和美国传教士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lams,1812-1884)分别编撰出版了汉语语法书《汉语语法指南》(Noticeson Chinese Grammar)和汉语教科书《拾级大成》(Easy Lessons in Chinese)。这两本书在介绍汉语音韵特点时虽然没有特别强调官话,但他们都引用了马礼逊对汉语音韵的论述,说汉语有平上去入四个声调之分。有人声的存在,说明他们介绍的汉语并不是以北京音为基准的。因为当时来华的西方土人已经非常清楚北京官话与南京官话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有无入声调。1840年,英国人罗伯聃(Roberr Thom)和被他称为蒙昧先生的中国人合作翻译出版了晚清第一个《伊索寓言》汉译本《意拾喻言》,[5]64-67,罗伯聃在这本《意拾喻言》的英文前言中对汉语有一个概论性的介绍,他在其中称汉语的口语为“言语”(yén yü,or Spoken Language),并将其划分为两大类,即“官话”(kwan-hwa,or Mandarin Language)与“乡谈”(Heang-tan,or local dialects)。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