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化,中国社会原有的“社会秩序被打破”,形成“断裂的社会”①,社会阶层正在经历解构与重构,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尖锐,这给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滋生提供了“土壤”。互联网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的快速发展和网络民意表达的蓬勃兴旺,又给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与发展贡献了“营养”。互联网背景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数量不仅逐年骤升,还实现了形态转变。网络群体性事件所产生的影响已经远非传统群体性事件所能比拟,一些原本属于区域性的普通事件,迅速演化为轰动全国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在新世纪以来陡然增多,并迅速成为备受多学科关注的热门研究领域。更为重要的是,在互联网建构了全新社会空间——网络社会——的前提条件下,网络群体性事件与传统意义上的群体性事件相比,呈现方式、动员机制和社会影响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文试图梳理互联网背景下的群体性事件的研究脉络,希望对推进该领域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国内外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理论命名与学术视阈 国内频繁出现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在国外的研究中并没有完全对应的词汇。从研究对象和研究范畴来看,国外对相当于“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活动的研究,从20世纪70年代就已逐渐展开。国外在研究类似“群体性事件”的对象时经常使用的概念有:集体行动/集群行为(collective action)、社会动乱(social unrest)、社会运动(social movement)、大众抗议(popular protest)、大众抵抗(popular resistance)、大众抗争(popular contention)、不满/争议政治(contentious politics),甚至直接以具体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不服从等冠名。西方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以社会冲突理论、群体心理理论以及社会风险理论为基础,对集体行动/集群行为(collective action)与社会运动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 外国学者对当代中国的群体性事件的研究成为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西方学者研究中国政治和社会的新热点。在这些围绕中国的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中,以对农村的群体性事件研究为主,同时也兼顾近年来城市的群体性事件,比如研究区域政治经济在下岗工人的群体性事件中的影响。而西方从网络媒体和新媒体的背景出发来审视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并不多见,仅仅偶见于少数研究集体行动或危机传播的文章。由于国内外文化、历史与社会等背景的差异,西方对网络的使用状况以及个人表达的媒介偏好都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西方社会中并未借由网络的飞速发展而出现集体行动的快速增长,关于网络背景下集体行动的研究也未出现中国式的骤然增加。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群体性事件并不是西方研究的热点问题。 我国对网络环境下的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大多数学者都使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称谓。可以说,“群体性事件”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称谓,是基于我国政治生态、媒介生态和社会历史的独特语境而形成的独有概念。不过,随着研究的深入,从2007年开始,西方集体行动研究的理路开始被国内的研究者借鉴,运用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之中。这一部分研究沿用了西方上述领域的研究概念,使用“网络集体行动”(或互联网集体行动、网络集体行为等)来指称“网络群体性事件”,并试图使用西方集体行动的“资源动员理论”、“搭便车理论”、“议题管理理论”等各种理论和范式,来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和讨论。从理论上讲,尽管“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集体行动”这两种称谓不同,但其研究对象和研究范畴基本一致。为行文方便,下文将使用“网络群体性事件”作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集体行动和网络集体行为等不同概念的统称。 二、我国群体性事件研究的兴起与发展 本文的研究数据主要基于对于“中国知网CNKI”搜索结果的统计与分析,统计数据截止到2011年2月18日。从现有文献看,国内对于互联网背景下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行动的专门研究,始于2003年徐乃龙《群体性事件中网络媒体的负面影响及其对策》一文。在中国知网上以“网络”AND“群体性事件”、“网络”AND“集体行动”、“互联网”AND“集体行为”、“网络”AND“集体行为”为“题名”(包含字段),对2003年到2010年间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博硕士论文和重要会议论文进行检索,共得到检索结果137个,剔除不符合研究主题的文章8篇,共有相关研究文章129篇。从论文发表的年份来看,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呈现出逐步上升到骤然增加的趋势。② 如图1所示:
图1 大体上,国内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从2003年到2008年,是起步阶段;2009年到2010年,则是发展阶段。 在起步阶段,研究内容较为单一,主要是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影响进行描述,并尝试提出防范策略。由于互联网对于整个社会的重构,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骤然增加对政府管理形成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因此,从2003年开始的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体现了当时研究者和社会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担忧。从研究者的学科背景看,这一阶段的研究者多数来自公安政法系统,如上文提及的最早的研究者徐乃龙就是来自警官学院治安系,揭萍等是公安专科学校侦查学系的教师,另外还有研究者是来自政府、军队等单位。这些研究者多半站在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的角度,以一种“对立”和“否定”的立场看待网络群体性事件,这是作为国家机器中强制力体现的公安政法系统的必然立场,也是政府管理者面对骤然来临的新挑战的反应与应对。因此,研究者大多倾向于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非常危险”③、“难以监管”④、“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构成极大威胁”⑤。基于上述认识,一些初步的“防范”、“监督”、“控制”等策略被提出。由于研究涉入程度的粗浅和研究阶段的局限,这些对策都相对笼统、宽泛,充满了战斗思维。这些文章使用了诸如“别有用心”、“加强监控”、“警、军、民联合共同防范”、“坚决打击”、“平战结合”等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