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298(2011)02-0113-10 教育与权力的关系问题,不仅是教育政治学中的一个核心命题,而且也为教育史研究提供了一种解释历史的思路,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新“左派”史家持用的一种解释历史的路径。知识与学校从来就不是价值中立的,它体现着社会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教育改革,从本质上说,就是意识形态冲突的体现,是阶级冲突的体现,是持有不同意识形态的社会阶级争夺学校控制权力、文化控制权力与社会控制权力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部美国公共教育史就是一部“学校战争史”(history of school wars)①。它既不像克伯莱(Ellwood P.Cubberley,1868-1941)所描述的那样,是一幅“合众为一”(E Pluribus Unum)的公共教育理念凯歌前进的胜利图景;也不像戴安娜·拉维奇(Diane Ravitch,1938- )所描述的那样,是一个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的进步派(the progressives)与传统派(the traditionalists)之间不断论争的“钟摆”;而是充斥着利益集团的厮杀、意识形态的讨伐和制度实践的相互妥协的政治斗争。 从美国公共教育制度诞生到20世纪80年代②之前,在美国公共教育史上大致发生过四次意识形态③冲突,分别是:19世纪中期发生的新教主义(Protestantism)与天主教主义(Catholicism)之争;19世纪末人文主义(Humanism)与发展主义(Developmentalism)之争;20世纪初进步主义教育(Progressivism Education)与管理进步主义之争(Administrative Progressivism);20世纪60年代发生的“黑人至上主义”与“白人至上主义”之争,即“黑白战争”(Black Power v.s.White Power)。 一、新教主义与天主教主义之争 从早期殖民地时期开始,寻求宗教信仰的同一性,就成了构建“山巅之城”(A City Upon the Hill)的核心要素。因此,宗教的不宽容也就成了美国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④从公共教育制度诞生之日起,用新教主义原则来统领学校实践中的一切事务,也就成了美国公共教育的基本原则之一。[1]173在当时,公共教育最主要的支持者是处于主流地位的、说英语的社会中上层新教徒。[1]120他们赋予公共教育以“美国化”的职责,希望公共教育能实现移民与移民儿童的同化与社会化,进而使他们遵循维持当时美国社会中占主流地位的新教价值观念和信仰。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公共教育的根本职能就是要“通过制度化的教育,将主流群体(dominant group)的语言、信念和价值观强加于外来者,尤其是对那些不说英语的移民。公共学校就是要通过强化主流集团的语言和意识形态观点,来创造美国生活中的一致性。例如,通过英语教学,公共学校造就了说英语的公民;通过培育一种基于新教教义(Protestant Christianity)的普遍价值观,公共学校造就了美国社会通行的道德规范。”[2] 从19世纪初开始,美国开始出现新一波的“移民潮”,其主体是信奉罗马天主教的爱尔兰人。在19世纪30、40年代前后,随着这批天主教移民人数的增多,逐渐形成一股崭新的社会力量。这些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人来到美国后,大多聚居在当时东北部一些大城市中,诸如纽约、波士顿和费城等,并在这些城市里形成了一个明显的爱尔兰社区。虽然宗教改革时期,天主教徒对新教徒的迫害已经过去两个多世纪了,但是新教徒们依然对天主教心有余悸。另外,由于这些天主教移民愿意从事一些工资较低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他们也代替了当地的许多信奉新教的工人。因此,当时在这些大城市中新教徒对天主教徒的歧视甚至仇视也是与日俱增。 1829年,巴尔的摩的约翰·英格兰(John England)主教召集了第一次天主教地方会议(Provincial Council of Catholicity),反对在学校中咏颂新教主义的圣歌和阅读新教圣经,并鼓励天主教徒为他们自己的孩子建立由天主教教义主导的学校。[3]155天主教徒认为,公共学校对他们的宗教价值观造成了威胁。在由新教主义价值观主导的公共学校中,咏颂新教圣歌、祈祷、阅读新教圣经(詹姆斯国王钦定的版本),以及其他公开反对天主教的课本和材料,都是“正规”教学的一部分。虽然在19世纪30年代,纽约市和马萨诸塞州的罗威尔市都曾零星资助过天主教孤儿院或天主教学校,但是之后这些教育教化组织都被政府接管,改组为由新教教义主导的公共学校。之后,天主教徒与新教徒之间的仇恨意识便不断增长,这直接引发了一场新教主义对抗天主教主义的“学校战争”。 1840年,西华德州长(Governor William H.Seward)为了缓和纽约市中的天主教与新教之间的仇恨态度,提议将天主教学校纳入公共教育制度之中,并为其提供州资助。这项建议得到了天主教社区的支持,进而天主教徒向纽约市市议会请愿,提出了分割纽约市公共教育资金的要求。但这很快就遭到了新教徒和由新教徒举办的慈善协会——公共学校协会(Public School Society)的反对。迫于新教教会和公共学校协会的压力,市议会拒绝了天主教的请求。于是,天主教徒进而向州议会递交请愿书。在新教和天主教势力的夹击下,州议会通过法律,规定禁止在公共基金资助的学校中传授任何教派教义。这虽然在法律上否定了新教主义与天主教主义在公共教育中的冲突,但是在实践中仍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因此,天主教徒反抗新教主义的情绪继续高涨。这直接导致了1842年纽约市的天主教徒暴乱。[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