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10)04-0177-10 一、批判质性研究的特点 质性研究类型繁杂,常常引起研究者的误解。目前,大部分有关质性研究的文献都倾向于介绍不同的学派、研究取向以及研究方法[1]。而实际情况是,虽然研究者用于指称不同类型质性研究的名词不断增加,但其中一些基本的误解却并未因此消除,对质性研究的定义将收集数据的方法、分析数据的方法、社会政治运动与研究取向混为一谈。例如,邓津与林肯(Denzin & Lincoln)主编的《质性研究概览》[2]曾对质性研究做了如下界定:“质性研究使用符号学、叙事学、内容分析、话语分析、档案分析、音素分析,甚至统计、图表与数字等手段。研究者同时也借鉴与使用民族方法学、现象学、解释学、女性主义、解构主义、根茎学(rhizomatics)、人种制研究、访谈、精神分析、文化研究、问卷调查以及参与者观察等的研究视角、方法与技巧。” 这一定义使用的概念并不在一个等级上。例如,民族方法学是一门很严谨的社会科学,在方法论上有明确的规范;但根茎学则是一种隐喻,其起源是植物的根茎体系;访谈、参与者观察则是民族方法学家、精神分析学家、生活世界的现象学研究者以及大多数从事质性研究的学者普遍采用的研究方法①;而文化研究则是一个很宽泛的类别,在方法论上并没有特别的要求;女性主义总的来讲不是一种研究方法论而是一个社会政治运动,女性主义理论确实在方法论上有一些要求,但是因其流派众多而并不一致。 根据怎样的标准对质性研究进行分类,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笔者认为分类的标准可以有很多,例如按照收集数据的方法,质性研究可以分为案例研究、人种志研究、讨论小组研究、图片与录音研究等;按照分析数据的方法,可分为解释学研究、扎根理论研究以及重构(reconstruction)研究等;按照对社会现实及知识性质的认识,可以分为后结构主义研究、建构主义研究、批判主义研究等。批判的质性研究正是在第三种分类标准下一种独特的方法论,其特点主要体现在:第一,将批判理论与质性研究方法论相结合,特别关注对研究对象——称作“行动者”的人——的发展与解放;第二,因为上述总体研究取向,批判质性研究运用具体而又高度综合的“原理论”[3](meta-theory)作为基本框架,重点指导研究者分析数据的过程,使其深入理解行动条件与行动者之间的关系,进而促进后者的解放。 批判的质性研究最初被称为“批判的人种志研究”(critical ethnography),初期以研究取向而非方法论的形式出现。保罗·威利斯(Paul Willis)的开山之作——《自甘放弃:工薪阶层的孩子为何只能找到工薪阶层的工作》[4]是促进这一转变的关键性研究成果。该研究问世后,很多人种志研究者追随其后。他们延续了威利斯的研究取向,但是又在不同程度上对其研究进行了扩展与补充,其中的重要著作有《读、写与抗拒:初级中学里的青春期与压迫》[5]、《女性问题:女性在社会中的从属地位》[6]、《学校教育在习俗重复中的作用》[7]、《社区中的学校教育与权力的本质》[8]等。迈克尔·阿普尔(Michael Apple)、亨利·基罗(Henry Giroux)、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保罗·弗莱雷(Paulo Freire)等都从理论建设上对这场运动作出了贡献。[9~12]批判的质性研究方法论则是在该研究取向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具体的、精确的方法理论。该方法论主要由菲尔·卡尔斯贝肯倡导,并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于根·哈贝马斯领导的第二代批判理论的营养[13],同时大量借鉴和吸收安东尼·吉登斯以及其他社会学者的研究成果。[14] 二、批判的质性方法论与行动取向 批判的质性研究方法论认为,在社会生活与交往中作为行动者的人根据理由作出判断并采取行动,这些理由往往是其所处行动条件的反映。其中一些行动条件,如物理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的法律政策环境等,独立于大多数行动者的意志存在,不因其主观意愿改变,行动者只能顺应这些条件调整自身行动;而另一些行动条件,如社会的行为规范、价值、信仰、身份认同方式等,则通过文化制约着行动者。如果说“文化”是一个人类群体知识、信仰、价值、行为规范与身份认同体结构经过历史的积累形成的积淀,那么它的功能便是协调行动者间的相互交往、帮助其理解自身处境、监控并解释行动者自身及他人的行动、形成并保持身份认同,同时它也是社会存储价值与信仰并将其传递给下一代的手段。行动者可以通过反思与批判,直接改变作为文化的行动条件,并以此为突破口,求得对自身的突破与解放。为了体现反思对不同行动条件的作用,根据哈贝马斯的理论[15],批判的质性研究方法论对行动取向(action orientation)与行动结果(action consequence)进行了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