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的历史和逻辑分析

——以华东师范大学为例

作 者:
鲁静 

作者简介:
鲁静,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062 鲁静(1974-),重庆人,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在职博士生,主要研究领域为高等教育。

原文出处:
教师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以师范性与学术性特征的交替演变为主要线索,建国后我国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以学科教育为中心、以师范性特色为主导的初建阶段;师范性与学术性并重的发展阶段;以师范性与学术性高层次结合为特点的现代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阶段。从历史发展的深层内因来看,课程体系的逻辑统一性是推进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发展的重要内核。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2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6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2-5905(2010)05-0066-06

      对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的研究难以忽略历史而空谈改革,同时带着从历史中寻求对现实的课程建设有价值的宝贵线索的希冀,本文以华东师范大学为例,对建国以来我国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的历史发展做了初步研究和分析。

      华东师范大学是新中国为“培养百万人民教师”而创办的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可以说,其建校近60年的历史,基本反映了我国师范教育向教师教育转变的过程,以及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发展和完善的历史。本文以华东师大中文和数学这两个历史最长的专业为个案,逐年对比了1951年以来各年的课程结构和科目,并截取1955、1962、1979、1985、1990、1993、1995、1999、2001、2007等有代表性的10个年级的教学计划作为研究的主要依据,将国家关于教师教育的相关政策与这些专业各年课程设置的变化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我国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的发展历史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培养具有基本知识技能的中学教师的单一型人才为目标,初步建立以学科教育为中心、以师范性特色为主导的师范教育课程体系(1949-1976年);第二阶段,以培养厚基础、高素质的教师专业人才为主,综合能力强的学术研究人才为辅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基本确定师范性和学术性并重的师范教育课程体系(1977-1993年);第三阶段,以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综合性研究型教师专业人才为目标,“师范教育”实现向“教师教育”转变,逐步构建师范性和学术性高层次结合的现代教师教育课程体系(1994年至今)。

      一、以培养具有基本知识技能的中学教师的单一型人才为目标,初步建立以学科教育为中心、以师范性特色为主导的师范教育课程体系(1949-1976年)

      解放初期,由于对教师职业的低层次认识,师范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具备基本知识技能的中学教师,重视师范性特色的办学思想占据了主导地位。高等师范院校采用的是“一段制师范教育”的培养模式,师范教育课程为了与基础教育课程一致,主要采用的是以学科教育为中心的体系。这一时期师范教育课程体系的特点是:学科专业课的比重远远高出公共基础课和教育专业课;学科专业课的总科目不多,大多是学科基础理论课,选修课在本阶段后期开始设立,知识拓展性课程初步设立,师范教育课程体系初步确立。这一阶段由于经历了建国初高等师范教育恢复、新课程体系探索发展和“文革”的破坏倒退等时期,师范教育课程的发展可分为两个小阶段:第一,初步建立以学科基础性教育为中心的师范教育课程体系(1949-1956年);第二,初步探索有利学生知识拓展的师范教育课程体系(1957-1976年),“文革”时期在此不作探讨。

      (一)初步建立以学科基础性教育为中心的师范教育课程体系(1949-1956年)

      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师范教育基础非常薄弱,建国初师资队伍的人数少、学历层次低等突出矛盾使国家从1950年开始加强了对师范教育的改造和恢复。1951年中央颁布了《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首次以法令的形式确定了师范院校的修业年限为四年。[1]1952年我国开始学习苏联经验,建设师范教育体制。同年颁布《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草案)》,明确了高等师范院校的任务是培养“全心全意为人民教育事业服务的中等学校师资”。[2]1953年起,教育部逐年分批制定各科教学大纲,并通过颁发《师范学院暂行教学计划》及有关说明等一系列文件,确定了师范院校采取基础学科、专业学科和教育学科混合设置的课程模式。

      这一阶段,师范教育课程以培养中学教师为目标的指导思想初步确定。华东师范大学在1951年正式成立后就开始学习苏联的教学经验,进行教学改革,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师范学院各学科教学计划草案,制定了教学计划,规定培养目标为中等学校教师。师范教育的课程主要包括共同必修课、学科专业课和教育类课程,个别专业开设选修课。其中,共同必修课中的政治课包括《社会发展史》、《新民主主义论》、《政治经济学》等6门,学科专业课基本上是各学科的基础理论课和各科教学法课程。[3]以中文专业1955级的课程为例,共同必修课有6门,占25%;教育类课程占10%,为《心理学》、《教育学》、《语文教学法》以及10周教育实习;学科专业课为13门,仅限于《文艺学》、《中国语文概论》、《中国古典文学》等专业基础理论课,而且都是必修课,没有选修课,共占65%。

      这一时期由于受苏联课程模式的影响以及对教师职业的低层次认识,我国师范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单一,课程体系高度集中、统一,课程的主干部分仅为学科基础理论课,仅为满足教师培养的基本知识需要。

      (二)初步探索有利于学生知识拓展的师范教育课程体系(1957-1976年)

      1957年开始,由于中苏关系的恶化,为纠正在学习苏联模式中出现的失误,我国开始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建立自己的师范教育体制。这一时期的课程设置发生了两个比较鲜明的变化:第一,为增加生产技术和应用知识课,增设了部分提高课;第二,提高了公共基础课的比重,开始确定选修课的体系。这两方面的变化都反映出课程设置开始重视学生知识拓展的需要。

      1958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规定:“在一切学校中,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4]1959年,华东师范大学通过了《华东师大教育改革方案》,把生产劳动作为正式课程列入教学计划。为配合加强生产技术课和应用知识课,1960年开始增设了一些介绍最新科学成就的提高课。比如数学系为加强应用数学知识增设了《微分方程》、《运筹学》等课程以及《线性规划》讲座等,还在高年级增设了一些提高课。[5]1961年10月,教育部召开第三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明确了对教学计划的几点要求,其中包括要求开设一定的专业选修课和加强教育业务训练。为此,华东师大于1962年制定了《关于加强基础课程和学生基本技能训练的意见》,加强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课程。同时,增加了专业选修课的比重。从中文专业1962级的教学计划来看,当年增设了《文艺理论专题研究》、《中国文学专著研究》等71学时的专业选修课。数学专业1962级也增加了2%的专业选修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