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06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8425(2010)09-0022-07 主持人语: 北京大学 张平 教授 本期的“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栏目收录文章在围绕“知识产权”这一主题的同时,凸显了对于“产业发展”的关注。袁真富博士等的《上海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与发展现状——对2004—2007年上海版权产业的统计分析》一文,以科学的分类视角、翔实的资料从宏观维度总结分析了上海版权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其提升空间。而倪静博士的《论知识产权争议ADR的功能、价值及模式》一文则探索构建合理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模式,为知识产权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上海版权产业统计分析的背景 (一)版权产业日益发展成为重要的经济部门 在最近几十年中,一些国家和学者的研究反映并提供了大量证据,说明版权及其相关权利通过文化与信息产业对国民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1]。版权产业已经成为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的经济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许多国家的研究经验表明,就版权产业在GDP中的百分比而言,其规模已超过通常的预料,并一直以超过其他经济部门的速度增长。新加坡是亚洲地区第一个按WIPO的方法体系开展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的国家。自2003年11月开展的调研表明,新加坡版权产业的增加值从1986年的24.258亿美元增长到2001年的87.299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8.9%,而同期新加坡GDP的年均增长率为7.6%[2]。 2006年,加拿大文化遗产部发表的《加拿大版权产业对经济的贡献》显示,1997-2004年加拿大版权产业的年增长率达5.7%,高于同期3.5%的经济增长率。2004年,加拿大版权产业总产值468亿加元,占其GDP的比重为4.5%[3]。 2008年10月,韩国文化体育旅游部版权产业课课长崔秉九在北京举办的“2008国际版权论坛”上披露,韩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增加值在2005年达到了320亿韩元,其占GDP的比例为4.04%(2001年是2.91%);韩国整个版权产业的增加值达到了700亿韩元,其占GDP的比例为8.67%(2001年是7.67%)[4]。 根据Pricewaterhouse Coopers(PWC)2008年发布的《澳大利亚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2007年澳大利亚核心版权产业的增加值达到了690.8亿美元,其占GDP的比例为7.3%;全部版权产业的增加值达到了977.7亿美元,其占GDP的比例为10.3%左右。在1996至2007年间,澳大利亚版权产业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7%,其中核心版权产业为5.1%,均高于同期澳大利亚GDP 3.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5]。 2009年7月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lliance)发布的《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2003—2007)》显示,2007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增加值达到了8891.3亿美元,同比实际增长7.26%,全部版权产业增加值达到了15251.1亿美元,同比实际增长7.91%,而同期美国GDP增长率只有2.03%。2007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22.74%,全部版权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更是达到了43.06%[6]。 由上可见,版权产业在知识经济时代,日益成为重要的经济部门。上海版权产业也在快速崛起,发展版权产业对于推动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推动上海城市功能改变、推动上海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国际上已经对版权产业进行统计分析 从1990年开始,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就开始发布调研报告《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则在2003年发表了《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指南》(简称“指南”),提出了从经济学角度衡量版权活动所作贡献的方法,希望能够凸现版权保护制度对于经济的贡献,能够提升国家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对版权经济重要性的认知,从而鼓励他们把版权的方略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中[1]。除美国以外,俄罗斯、乌克兰、保加利亚、克罗地亚、芬兰、罗马尼亚、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黎巴嫩、牙买加、哥伦比亚等国都已经先后开展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查。 目前,上海的版权产业正蓬勃发展,方兴未艾。上海正在大力发展的创意产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归属于版权产业。因此,合理界定上海版权产业的范围大小,统计分析上海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不仅有利于了解上海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及其发展状况,而且有利于合理评价上海版权产业的优势与不足,从而为政府宏观决策、企业经营决策和民间投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依据。 二、上海版权产业的范围界定与数据分析 (一)上海版权产业的界定依据 版权产业是指“版权发挥明确作用的活动或产业”[1]。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各国根据相关产业活动对版权的依赖程度,对版权产业进行分类[7]。WIPO发表的《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调查指南》把版权产业分为核心版权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和非专用支持产业四类。 本研究主要借鉴WIPO的分类方式,并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相对应,将上海版权产业划分为核心版权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和部分版权产业等三个类别。对于WIPO分类中的“非专用支持产业”,本研究考虑到其距离版权产业相对较远,因此将其中一些与版权产业存在比较密切联系的产业类别划归到“部分版权产业”之中,不再单列。事实上,一些国家或地区在计算本国版权产业时并不是完全照搬WIPO的分类标准,比如欧盟就是将版权产业分为三类,即核心版权产业、版权依存产业和版权相关产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