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新中国计量制度走向统一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庆桥,讲师,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上海 200240;关增建,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上海 200240。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统一的计量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权统一、政令畅通的标志。多制并存既是新中国计量制度一时无法统一的障碍,又是新政权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基础。为克服多制并存的混乱局面又导致了各自为政的计量管理体制,这是计量制度一时不能统一的体制性根源。1959年,国家颁布了相关法律和规定,实现了计量制度和法令的统一。1959年计量制度的统一,为我们理解新中国诸多制度的起源提供了生动的注解。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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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7;TB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11)04-0078-06

      广义的计量制度是国家政权为保证社会正常运行而制定的关于计量单位、计量基准、计量技术、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制度的总称,核心是计量单位的统一。统一的计量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权统一、政令畅通的标志,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非常重视计量工作,但直到1959年才实现国家计量制度的统一。那么,在近10年的时间里,新生人民政权为何未能实现国家计量制度的统一;在此情况下,计量事业又是如何管理和实际运作的;计量制度的艰难统一过程又是怎样的呢?对此,李乐山、关增建等对此有过初步探讨①,本文拟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

      一、多制并存的制度遗产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9年,中央政府并未发布统一的计量制度和法令。那么,在这10年中,国民经济、工农业生产以及人民日常生活是如何正常运行的?通过梳理历史我们发现,新中国是在旧社会遗留的多制并存的基础上艰难地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工作。

      晚清以降,中国的计量制度十分混乱,特别是由于西方列强的侵略,英制、俄制、法制等在不同领域和地区使用,十分混乱;国际米制引入我国并在一定范围内传播。在此背景下,晚清政府出于挽救危局的考虑,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之一就是1908年开始的度量衡改革,这是清政府试图统一度量衡的最后努力。这一改革因清王朝的覆灭半途而废,但这次改革在“计量标准的制定、管理制度的完善以及与国际米制的接轨等方面,都体现了一种向近代精密度量衡制度转化的努力”。[1]它首次突破了中国传统度量衡制度的局限,试图与国际米制接轨,这为民国时期计量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民国政府时期,针对国内计量制度的混乱与落后状况,先后有过两次改革,这两次改革是在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国际米制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改革的目的是统一中国的度量衡制度,并将其与国际米制接轨,使中国的计量制度实现向现代计量制度的转变。

      第一次是北洋政府推出的甲乙制方案,它是按照以甲制(米制)为方向,乙制(营造尺库平制)为过渡辅制的方案制定的。该方案既注意与国际接轨,又兼顾了传统习惯,但却因政局动荡、推行不力以及方案自身存在缺陷等原因半途而废。第二次是南京政府时期提出的以米制为标准制、以市制为过渡辅制的方案,为推行此方案,成立了全国度量衡局,颁布了《度量衡法》。由于措施得力,再加上政府的大力推广,这次改革一开始取得了较大成功,“不仅为市制向米制过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也为各类工业计量和科学计量的诞生准备了初步的条件。”[1](P61)日本的侵华战争打断了这一改革进程,时局的动荡使得新度量衡制度的推行并不理想,各种计量制度并存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改变。

      新中国成立时,米制、市制等各种计量制度并存,要推行全国统一的计量制度,从制度的颁布到具体实施,从新计量器具的制造到推广,从管理机构的设置到人员的配备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于新生的人民政权来说,各项建设事业千头万绪,还不具备充分的条件来推动这一规模巨大的系统工程。据统计,“1957年,国家计量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共有308人,地方政府的计量检定机构共有省级计量机构16个,专、市、县级计量机构307个,全部计量人员1787人。”[2]且不说经费和物力投入,如此少的计量机构和计量事业人员是难以完成国家计量制度统一这一宏大工程的。但是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国家在计量制度改革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在1955年国家计量局成立之前,国家最高计量管理机构——中央财经委员会技术管理局度量衡处(后划归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受理国民政府留在重庆的有关度量衡卷宗、器具和设备”;“以管理商用度量衡为主,保证度量衡器具准确,适应商业贸易的需要”。[3]也就是说,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采取的方针是梳理已有的制度来满足日常生活和商业贸易的需要。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并未对多制并存的状况放任不管,而是采取措施逐渐过渡到米制。比如,规定“在新建的企业中,特别是苏联援建的大型企业中,一律采用米制”。[4]这一规定本身就意味着新建工业一开始就采用了跟国际接轨的米制,这为日后计量制度的统一创造了条件,但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即容易导致计量管理上各自为政的现象。

      二、计量管理体制的演变

      多制并存是新中国计量制度未能及时统一的重要原因,但新中国成立10年计量制度仍没有统一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1950年,万象更新。国家的科技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在陆续建立的国家机构中,中国科学院组织和领导全国科技事业的发展,[5]但由于计量事业与民生问题关系密切,因此归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财委”)管理。中财委技术管理局成立了度量衡管理处。1952年5月,中财委技术管理局撤销,度量衡管理处划归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3](P2)直到1954年11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出的《关于国务院设立直属机构的议案》中才建议设立国家计量局。1955年1月,在原度量衡管理处的基础上成立了国家计量局,直属国务院领导,统一管理全国的计量事业。

      1956年,国家为加强全国的技术领导工作,成立了国家技术委员会。1957年1月,国务院决定国家计量局由国家技术委员会代管。计量事业领导体制的这一变化表明,当时已经认识到计量制度的统一需要国家的推动。1958年,国家技术委员会与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合并,成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统一管理国家的科技发展事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5次会议批准,将国务院直属的国家计量局改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委属局,对外仍用“国家计量局”名义;计量问题被列入《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第55项,即“统一的计量系统、计量技术和国家标准规格的建立”。[3](P6)至此,计量事业最终被确定为国家的一项重大科技管理事业,并由国家最高科技管理机构组织实施。这为一年后计量制度在全国的统一提供了组织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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