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财政改制研究疏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增合(1967-),男,山东安丘人,暨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暨南大学历史系,广东 广州 510632

原文出处:
安徽史学

内容提要:

清季财政改制是中国近代制度转型的重要一环,其运作过程涉及清季政治派分、区域财政利益、趋新与守旧观念等多重因子,折射出制度变迁并非单纯遵循所谓的近代化趋向。研治此段历史,应抱具“整体历史”意识,打破学科藩篱,关注人与制度之间彼此牵制的纷繁乱象,抛开今人习见观念,深入时境,作纵深切入,当日制度变迁中的不新不旧、童牛角马之实态方可得以展示,各类嬗变面相亦可近真呈现。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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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11)02-0054-10

      鸦片战争以后,清廷有数次革新内政的实践,规模和影响各不相同。就制度变革而言,清季的新政改革,在制度变革范围和改革深度方面,均超越以往其他革新内政的实践。财政为庶政之母。虽然历次新政均涉及财政层面,然而,改变制度的力度却大不一样。清季革故鼎新的过程中,财政制度的变革显然成为新政的核心要项。清廷宣称,“清理财政为预备立宪第一要政”①。作为“立宪第一要政”,既有的财政规制在清理财政过程中,其税政、奏销、理财观念等突破了原有的样态,走上了变革的不归之路。时人感慨“旧政轮廓难存,新政支离日甚”②,这种说法尽管略带讥讽,但亦道出制度更迭的一个侧面。

      近年来,笔者始终关注清季财政制度的转型,即将面世的专著,亦着力描摹和解释这一世纪之变的关键环节。本文准备结合相关的研究,就选题意识、研究空间、研究方法等问题,约略剖白,聊作研讨这一问题的粗浅体会。

      一、关于题旨

      典章制度史研究历来是中国史学的固有强项。历朝历代的财政制度向为学人所瞩目。民国迄今,晚清财政的研究宏著迭出。不过,既有研究中,关于晚清财政制度变动的专论反而较少,以清季新政期间财政制度嬗递为研究对象的专门著述则更为少见(详后)。清季财政制度变革虽然涉及很多方面,但是本人所瞩目者,与一般的通史架构不同,不准备照面面俱到的教科书式的“体系完整”,而是着力深究清季财政制度变革的关键问题。主要围绕光绪前期的财政制度兴革、新政期间的清理外省财政、外省财政机构变动、试办预算制度、税政制度的合理化变革等数个问题展开讨论,冀能展示清季财政制度变动的主要面相。

      无论是清季新政还是财政制度的研究,无疑均属于晚清史研究中较具挑战的课题。过往学者从各种角度涉猎过相关文献,也产生过相当多的论著,自具开创性意义。而本人论著同时关涉两者,兼顾其互有制约和影响的一面,实系清代典章制度研究中更有挑战难度的选题。难度何在?清季新政期间,全方位引纳外来知识和制度体系,安置本土的过程又充溢着无穷的变数:模仿与泥古并存,趋新与守旧共时,速变、缓变与不变共同构成新政的主调;清季财政制度变动,处于新政大环境中,动辄触及各阶层利益,既得利益者尤其成为影响制度变革的关键,导致财政规制的改革产生变异。揆诸时人记载与后出文献,可以看出制度更张过程中,章程条文与历史实态互有参差,理想与现实若即若离。要恰当处理过渡时期的典章制度变动,难度在此,挑战亦在此。

      但是,最大的挑战还在于“理解过去”。依私见,这是今人研究典章制度史最难以逾越的障碍。今日国人的思维习惯、言说话语、行事方式,毕竟远离了百年之前的旧轨辙和旧传统。以新的言说和思维来处理清季变革前的制度形态,极易陷入以今人揣古人,两不沾边的窘境。光绪前期,藩司衙门、府厅州县官衙中以科房处理政事,其中办事人员之称谓即为今人所难以理解,诸如稿案、照磨、帮稿之类,望文生义显然动辄出错;以今人熟悉的现代行政机构科室观念来理解光绪年间的科房职能,附会解释外省设立的度支公所;甚至以现代财政学知识附会清代的度支、理财这类旧有说辞,显然是十揣九谬。职是之故,学者在梳理清季制度的变动时,易涉虚悬想象(imaginary)的危险,不是沦为格义附会,就是堕入隔靴搔痒。此事端赖学人抱高度之自觉,须警惕以后见之明妄揣史事变嬗,借今日惯性思维揣摩研究对象言行的倾向。这就要求研究者在感情和心智上真正置身于中国社会的历史场景之中,力图处在同一场景下去理解过去。陈寅恪教授要求“了解之同情”的研究态度,依然是典章制度史研究的至高境界:

      对于古人之学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仅为当时所遗存最小之一部,欲藉此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必须具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始可以真了解。所谓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但此种同情之态度,最易流于穿凿傅会之恶习,……然若加以联贯综合之搜集及统系条理之整理,则著者有意无意之间,往往依其自身所遭际之时代、所居处之环境、所薰染之学说,以推测解释古人之意志,……其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③。

      抱具“了解之同情”,深入历史现场,培养特定的“历史感”,才能走进典章制度史研究的大道正途,也才会达到近真历史的境界。

      这一颇具难度的研究选题,若循着史学研究的大道正途沉潜比勘,掘隐发微,学术意义自然非同寻常。约略而言,以下几点尤为重要。

      第一,借财政反映政治,以财政规制兴革折射近代政治变嬗的影像。财政是政治的延伸,是政治的外在形式之一。一国之财政制度,决于其政治制度之性质,但政治制度也反作用于财政之走向。研究财政制度兴替存革,实际上是探求清季政治制度变革的侧面。两者的密切联系,仅从清季中央集权一个基点即可以显示出来。清廷欲全面集权但却不掌握财权之大部,大部分财权实为督抚所掌握;兵权方面能否实现中央集权意图,全视财权是否掌握在清廷之手;各种改制完全是财政在说话,由于中央缺少大规模的独立性财源,许多改制事项也就不得不委之外省督抚;督抚鉴于军权、财权等被逐一侵夺,遂极力反对集权举措,上下矛盾随之衍生④。财政牵扯面之广泛,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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