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去和现在*

——舒尔茨理论的对错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宗智,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

原文出处:
中国乡村研究

内容提要:

本讲通过对诺贝尔奖得主舒尔茨理论对错的系统梳理,说明中国农业过去的内卷以及今天的可能出路,提出从农业本身挖掘出路以及后工业化“小农经济”的设想。同时说明作者提倡的从经验实际出发来提炼理论概念——而不是从脱离实际的前提信念出发来推断理论——的研究方法。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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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古典经济学家、诺贝尔奖得主舒尔茨认为,“传统农业”中的“农民”在市场经济的运作下会把生产要素的使用推向最高效率的(供需)均衡,他们绝对不愚蠢、懒惰。要改造传统农业,关键在教育农民使用新技术,借此发展“人力资本”。农民一旦认识到可以运用新技术得利,便会推进农业的发展和现代化。国家绝对不应干涉市场的运作,更不应该废除土地私有,替之以集体农业和计划经济。在舒尔茨的观点之中,中国革命以及其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全盘错误,导致了经济停滞。而改革时期的非集体化和市场化乃是其后发展的关键,剩下来的不足之处则在于未曾完全建立私有产权和全面市场化。今后中国农村的出路是他设想中的美国模式——以完全私有化、追求最高利润的企业化农业为主体的农业制度。这套认识今天已经成为国内经济学的“主流”,其赞同者认为其首要条件在土地产权的完全私有化。

      我今天的讨论想从舒尔茨的一个关键性的错误认识出发,逐步延伸到其他方面,把他的误识和他正确的认识区别开来,借此来讨论中国当前的农村经济问题以及可能出路。

      一、人口问题

      首先,舒尔茨整套分析的出发点是他对市场机制的信念,认为它必定会“把生产要素的使用推向最高效率的均衡”。因此,他特别强调,在市场化的传统农业中,不可能存在劳动力的过剩——因为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一样,乃是一个稀缺资源,在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下,不可能会出现低效率的过剩现象。

      作为经验证据,他引用了印度1918-1919年发生的流行性感冒疫症,该流行病当时使印度农村劳动力减少约8%,农业生产水平因此显著下降。舒推论说,农业中若真有“零价值”的劳动力,生产应该不会因此受到影响。所以,他认为这个经验证实了他的理论——即传统农业中没有所谓劳动力过剩。(Schultz,1964:第4章;中文见舒尔茨,1999)

      但是,这样的推理明显不符实际。首先,他假定所有农户受到同等比例的影响,而实际不会如此,有的农户会全家病倒,有的不受影响。如果有8%的农户因疫症而全家不能耕作,农业生产水平肯定会下降,哪怕其他农户的绝大部分都有剩余劳动力。此外,农业劳动高度季节化,要看疫病影响是否在农忙季节,而后者即使显示全就业,并不表示在农忙季节之外农村没有剩余劳动力(亦可称作就业不足或隐性失业)。舒没有考虑这些经验细节,因为他主要是个理论家,关心的是纯理论问题,而不看重理论与经验实际的紧密连接。

      对他本人来讲,真正关键的不是他的经验论证,因为他对印度所知十分有限,正如他对中国实际所知一样。他真正关心的是理论,而真正支撑他的观点的乃是他关于市场经济的一套理论。在他的论证中,一个关键概念是他所拟造的“零价值”劳动力稻草人,他争论说世界上不会有为零报酬而投入劳动的农民,因此,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劳动力过剩。但实际上劳动力的相对过剩并不等于零价值的劳动,如此来论证没有劳动力过剩,只是一种辩论游戏,对了解实际问题没有帮助。

      1.明清以来

      历史事实是,中国明清以来因为各主要河流流域的核心地区人口已经基本饱和,人口的持续增加要么导致了向边缘地区的移民,要么是核心地区在按日报酬递减的情况下农业生产进一步劳动密集化。到19、20世纪,华北平原符合舒尔茨逻辑的只有该地使用雇佣劳动力的经营式农场,他们因为可以根据需要而适当调整劳动力,达到了劳动力和土地在现存技术条件下的最佳配置,平均是25亩地一个劳动力。但这样的高劳动效率农场只占该地总耕地面积的10%,其余的耕地是由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的家庭农场种植的,而他们的劳均耕地面积只达到10亩。他们一般比经营式农场每亩投入更多的劳动天数,得到的是不成比例的稍高的亩产。按照每劳动日报酬计算,要比经营式农场差得多。

      在那样的情况下,家庭农场相当普遍地从粮食生产转向部分的棉花—纱—布生产。后者每亩地需要12到18倍于粮食种植的劳动投入,来换取远远不到那样倍数的收入(棉花需要约20天种植、161天纺纱织布,相对于粮食的约10天/亩。江南地区亩产30斤皮棉,可以织23匹布,每匹纺纱4天,织布1天,弹花及上浆等2天,共7天。)(黄宗智,2000b:84)。在江南,也有不少农户从粮食生产转到蚕桑种植,以9倍的劳动力投入换取3、4倍的净收入。很明显,无论是棉花—纱—布还是蚕桑—缫丝生产的每劳动日所得,都和粮食种植相去甚远。这就是我之所谓“内卷”或“过密”型生产。因为这样的生产也是两地(尤其是江南)农村商品化的主要动力,我也称之为“内卷型商品化(或市场化)”。

      这个现象背后的逻辑是家庭农场的特殊组织性,与舒尔茨心目中的资本主义企业组织不同,家庭成员的劳动力是给定的。同时,一个家庭农场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一个消费单位。这样,在人口压力下,也就是说在土地不足的情况下,一个家庭农场会为生存需要而在土地上继续投入劳力,逻辑上直到其边际报酬下降到近乎零。而一个资本主义企业则只是一个生产单位,它会在边际报酬降到低于市场工资时,停止再雇用劳动力。这个道理是苏联的恰亚诺夫在俄国农业经济的大量经验证据上提炼出来的(恰亚诺夫,1996:第3章)。正是因为这样的组织性逻辑的不同,华北、江南的小家庭农场,所得到的单位面积产量是高于经营式农场的,但按照每工作日计算,其劳动生产率则要低于经营式农场。这就是我所谓“内卷”的基本含义。

      这种“内卷”趋势在民国时期持续了下去,在中国农业经济“国际化”的趋势下,包括外来资本(尤其是日本在山东)所建立的纱、布工厂,棉花经济进一步扩充,而棉花—纱—布的分离(原来是由同一家庭农场种棉花、纺纱、织布,现在则由工厂产纱,再由农村手工织布),大规模提高了农村的商品率(可能达到40倍)。但过密化逻辑基本一致,农村劳力普遍种植少于自己劳动力在理想条件下所能耕种的面积。“内卷化”仍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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