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590(2011)01-0001-10 陈仪是1945年光复后的台湾省行政长官,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引咎辞职。他从1944年在重庆主持台湾调查委员会工作开始,就十分重视光复后的文化重建工作。在任台湾省行政长官期间,他不仅高度重视对文化重建工作的领导,而且亲自参与了文化重建的一些具体事务。应当如何评价陈仪在台湾光复初期的文化重建工作,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本文拟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以求教于方家。 1943年《开罗宣言》发表之后,中国政府即开始准备收复台湾的工作。1944年4月17日,以陈仪为主任委员的台湾调查委员会(下面简称“台调会”)在重庆成立。台湾调查委员会成立不久,5月10日,陈仪在给时任教育部长陈立夫的一封信中就指出: 台湾收复之后,应做工作自然很多,但弟以为最重要的一种却是教育。台湾与各省不同,他被敌人占据已四十九年。在这四十九年中,敌人用种种心计,不断地施行奴化教育。不仅奴化思想而已,并禁用国文、国语,普遍地强迫以实施日语、日文教育,开日语讲习所达七千余所之多,受日语教育者几占台人之半数。所以,台湾五十岁以下的人对于中国文化及三民主义差不多没有了解的机会,自然是茫然。这真是十二分的危险。收复以后,顶要紧的是根绝奴化的旧心理,建设革命的心理,那就为主的要靠教育了。① 陈仪并且希望教育部及早对以下三方面的工作进行准备:“第一是师资的师资,即师范学院、师范学校的教员。第二是中等学校的行政人员(校长、教务主任、训育主任、总务主任)。……第三是国语、国文及历史的教材(这三种在台湾须特别注重)。”②陈仪前面所讲的“教育”是对台湾所有人群的“教育”,其实就是台湾社会的“文化重建”。后面所讲的才是学校的教育。可见,台湾调查委员会成立伊始,陈仪就已经注意到了“文化重建”的问题。 5月15日,陈仪在给陈立夫的信中再次提到,“弟以为收复以前所急要预备的只限于三种人。(一)中等学校校长约计四十九人。(二)中等学校的教务、训育、总务主任每校共三人,合计一百四十七人。(三)师范学院……及师范学校的公民、国语、国文、历史、地理教师,假定每校十人(这是至少的数目),约共计五十人。以上共计约二百五十人左右,最好于收复前预备”。“以上各类人员的训练,关于国父遗教、总裁言语、国语、历史及抗战以来的政治设施,应特别注重”。③ 1945年3月,台湾调查委员会制定出了《台湾接管计划纲要》82条。其中“总则”部分: (4)接管后之文化设施,应增强民族意识,廓清奴化思想,普及教育机会,提高文化水准。 (7)接管后公文书、教科书及报纸禁用日文。 “教育文化”部分: (40)接收后改组之学校,须于短期内开课。私立学校及私营文化事业如在接管期间能遵守法令,准其继续办理。否则,接收、改组或停办之。 (41)学校接收后,应即实行左列各事:(甲)课程及学校行政须照法令规定。(乙)教科书用国定本或审定本。 (44)接管后应确定国语普及计划,限期逐步实施。中小学校以国语为必修课,公教人员应首先遵用国语。各地方原设之日语讲习所应即改为国语讲习所,并先训练国语师资。 (49)派遣教育人员赴各省参观,选派中等学校毕业生入各省专科以上之学校肄业,并多聘学者到台讲学。 (50)设置省训练团、县训练所,分别训练公教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并在各级学校开办成人班、妇女班,普及国民训练,以灌输民族意识及本党主义。 (51)日本占领时印行之书刊、电影片等,其有诋毁本国、本党或曲解历史者,概予销毁。一面专设编译机关,编译教科参考及必要之书籍图表。④ 《台湾接管计划纲要》是台湾光复和光复初期工作的行动纲领,其中这些关于“文化重建”方面的规定,大多体现了陈仪的一些想法,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到了具体的执行。 1945年10月25日,陈仪就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行政长官。在任期间,他在“文化重建”工作上的作为,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倡“心理建设”和“文化建设”,重视国语、国文的推广和普及工作,尤其注重学校的文史教育,努力消除日本殖民文化的影响 1945年12月31日,陈仪通过广播向台湾全省民众宣布行政长官公署下一年度的工作,其中谈到“心理建设”时说: 心理建设在发扬民族精神,而语言、文字与历史,是民族精神的要素。台湾既然复归中华民国,台湾同胞必须通中华民国的语言文字,懂中华民国的历史。明年度的心理建设工作,我以为要注重于文史教育的实行与普及。我希望于一年内,全省教员学生,大概能说国语、通国文、懂国史。学校既然是中国的学校,应该不要再说日本话、再用日文课本。现在各级学校,暂时应一律以国语、国文、三民主义、历史四者为主要科目,增加时间,加紧教学。俟国语语文相当通达后,再完全依照部定的课程。现有教员将分批调受训练。对于公务员与一般民众,应普遍设立语文讲习所之类,使其有学习的机会。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