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10)4-0001-13 半个多世纪以来,海峡两岸同为南海争端的声索方,均声称拥有南海主权,对南海问题采取了大致相同的政策主张。上世纪90年代前期,两岸对在南海问题上展开合作都曾表现出积极态度,但由于“台独”势力的发展、台海形势的变化,这一合作并未成为现实。国民党重新执政后,两岸关系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台湾当局在南海问题上的态度转向积极,两岸南海合作问题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两岸南海政策的历史回顾 在南海问题发生发展的不同时期,两岸根据国际形势、南海地区局势以及各自政治、经济、军事实力的变化,采取了不同的应对之策。 1.祖国大陆关于南海问题的政策演变 中国政府关于南海问题的政策,大致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以主权宣示和外交斗争为主。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始终坚持对南海的主权宣示,坚定重申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属于中国”、“是中国的领土”,使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的主权在国际法上具有连续的、充足的法理依据。1959年,中国政府于西沙永兴岛设置“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开始行使南海主权。由于海军力量不足,在20世纪70年代前,人民解放军只进驻了西沙群岛中的宣德群岛,未能对西沙、特别是南沙所有岛礁实施有效控制。 20世纪70年代初至80年代中后期:主权宣示与有限自卫相结合。针对越南不断侵占我南海岛礁的严重形势,中国政府一方面以大量确凿的历史事实驳斥越方谬论,宣示对南海岛礁的固有主权。另一方面则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先后进行了两次有限的自卫还击作战(即1974年对南越西贡政权的“西沙海战”和1988年对越南的“3·14”海战),收复了全部西沙群岛,进驻了部分南沙岛礁,显示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决心与力量。中国政府于1984年设立海南行政区,1988年又改设海南省,将西、南、中沙群岛及附近海域纳入其管辖范围,以行政管辖的方式突出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权利。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着眼大局,灵活处置。上世纪80年代末,中国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89”风波之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以种种手段孤立中国,我外交回旋空间遭到压缩;另一方面,冷战结束,东南亚国家自主性增强,摆脱西方大国支配的意愿明显,东盟作为一支政治力量快速崛起。为此,中国通过主动积极与周边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很快实现了周边环境的和平稳定。但我在南海问题上则不得不付出较大代价:东南亚国家利用我主动要求改善关系的机会,加紧对南沙岛礁的入侵和资源掠夺;中国则从大局出发,不得不在南海问题上采取低调、淡化的策略。①为稳定周边安全形势,中国政府采取原则问题上坚持既定立场而在实际问题上灵活应对的方略,在“主权属我”的前提下,正式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张。1992年2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以立法形式再次确认了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权利。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强化力度,斗而不破。90年代中期之后,南沙岛礁争夺受制于多种因素暂时停止,南海海域划界问题日益突出。周边国家无视和搁置我“共同开发”的提议,开始大规模开采南海油气资源,部分区外大国,如美、日、印等国,介入南海争端的意图则越来越明显。中国一方面通过公布部分领海基线、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②以国内立法的形式强化对南海主权权利的宣示,为中国与其他国家海上争端交涉提供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则在原有海关、海事、渔政等执法力量外,又陆续组建了海警、海监队伍,逐渐实现了对管辖海域全天候、不间断的维权巡航,加大了对南海海洋权益的维护力度。同时,本着“以对话促互信,以合作求安全”的精神,完成了中越北部湾划界谈判并着手进行“海上问题”协商;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开始推动与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与菲律宾及越南达成《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进一步落实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使南海地区基本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局面,为国家和平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2.台湾当局关于南海问题的政策演变 尽管不为国际社会所承认,但台湾仍作为特殊的“一方”实际参与了南海事务。受两岸关系以及台湾与东南亚国家政治经济联系、特别是岛内“统”“独”意识形态的影响,几十年来,台湾的南海政策历经反复。 “两蒋”时代:坚持主权立场毫不含糊。在蒋介石、蒋经国时代,台湾当局虽奉行“反共拒和”的强硬立场,但在南海诸岛归属问题上却与祖国大陆立场一致,坚称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海峡两岸甚至一度形成了守卫南海的默契。 国民党政权于1946年派遣海军收复了西沙、南沙群岛,并派兵驻守。1947年,国民党政府正式公布了南海四个群岛及其每一附属岛屿的名称,印刷出版了《南海诸岛位置图》,并在图上南海诸岛周围标绘了一条“断续国界线”,这为中华民族争取南海主权及海洋权益确立了极为重要的历史与法理基础。1950年,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国民党将除东沙以外的其他守岛部队先后撤往台湾。1956年3月“克洛马事件”③后,6月1日,台湾海军组建“立威”舰队巡弋南沙,29日又组织“威远”特遣支队,护送南沙守备队重驻太平岛。此后太平岛一直由台海军陆战队驻守,直至2000年被新成立的“海巡署”接防,成为台湾当局维护南海主权的重要象征。我西沙自卫反击作战和“3·14”海战时,台湾当局对大陆维护南海诸岛主权的行动给予了肯定和某些特殊的支持,并一再重申,南海诸岛属中国所有,不容外人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