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无利害性与参与美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树博,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四川成都 610064

原文出处:
哲学动态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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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11)10-0095-06

      在审美自律的形成过程中,“审美无利害性”(aesthetic disinterestedness)理论无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诚如杰罗姆·斯托尔尼兹所言,“除非我们能理解‘无利害性’这个概念,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现代美学理论”①。然而,它也遭到诸多理论家的强烈反对。例如,舒斯特曼以“实用主义立场质疑”、伊格尔顿以“审美意识形态批判”、福柯以“对主体性的批判解构”②,而分析哲学的批判时至今日仍无停息的迹象,美国环境美学家阿诺德·伯林特(Arnold Berleant)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他认为,审美无利害性的局限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最重要的是它既无法处理机械复制时代所产生的诸多新的艺术形式、现象,也对自然美和环境美缺乏阐释力。因此,他提倡一种参与美学(aesthetics of engagement)③ 以应对当前的美学危机。

      一

      夏夫兹博里的兴趣是在所有的事物中找到美,于是他“破天荒地提出了审美无利害性”这个说法。对他而言,美学乃是“经验的一种特殊模式”,审美应该排除对对象的占有欲望和实用目的,在静观中发现对象的美。爱笛生和哈奇生都是夏夫兹博里的追随者。哈奇生把欲望和“任何涉及对象知识方面的东西从审美之中排除出去”④,用无利害性去“描述美的‘内在感官’的作用”⑤。爱笛生“选择了想象作为审美知觉的手段”⑥。最早探讨崇高概念的柏克主张一切能勾起占有欲的东西都不适宜作静观的对象,只有感觉才是审美知觉的手段。阿里生则研究了对审美鉴赏最为有利的心灵状态。经过他们的不断阐释,审美无利害性渐渐在英国思想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然而,他们“只是审美态度理论的先驱”⑦,康德的理论才为后世美学规定了方向。诚然,通过门德尔松的介绍,康德知悉了夏夫兹博里和柏克的思想⑧,但是他的鉴赏理论和他的英国前辈之间的差异是显著的。

      康德的美学以主、客的分裂和对立为语境。他认定,在性质上,鉴赏判断既不是善的也不是逻辑的,而是审美的,它的第一契机为审美无利害性,即“美是无一切利害关系的愉快的对象”⑨。故而,审美判断虽包含情感但不同于快感,更不同于善之类的道德实践活动,真正的鉴赏判断既无任何实际的功利目的,也不借助任何抽象概念,这就是审美无利害性或曰无功利性。另外,从康德对鉴赏判断的阐释来看,真正的审美判断还意味着主体必须对客体采取静观的态度,他说:“鉴赏判断仅仅是静观的,这就是这样的一个判断:它对一对象的存在是淡漠的,只把它的性质和快感及不快感结合起来。然而,静观本身不是对着概念的;因为鉴赏判断并不是知识判断(既不是理论的,也不是实践的),因此既不是以概念为其基础也不是以概念为其目的”⑩。结合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在康德那里,静观实质上就是审美无利害性。当然,康德对美的分析是按照质、量、关系、模态等范畴来进行的,由于论题的关系,本文不一一引述。总的说来,康德认为,美是“对象的形式(不是存在)所引起的一种愉快的感觉”,“虽是个别对象形式在个别主体心里引起的一种私人的情感,却带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它是可以普遍传达的,是人就必然感到的”(11)。

      在《审美教育书简》之中,席勒提倡以美育来协调感性冲动和形式冲动,从而恢复“人的天性的完整性”,实现个体的自由。他说:“只是在审美状态中,我们才觉得我们像是脱开了时间,我们的人性纯洁地、完整地表现了出来,仿佛它还没有由于外在力的影响而受到任何损害”(12)。摆脱了感官的束缚,经过审美的中介,最终进入和谐、自由的理性王国,这就是席勒的审美理想。他对审美一词的使用方式“最接近于今天那些主张审美态度的理论家们所采用的公式”(13),即把无利害性作为审美的主要原则。

      叔本华反对康德的形式观,而将理念和现象界统一起来,让理念成为美的内在规定性。审美静观对于他而言具有奠基性意义,是“认识理念所要求的状况”(14)。它甩掉了为意志服务的枷锁,不把注意力集中在欲求上,而是以纯粹的主体全身心去知觉直至完全沉浸在其中。并且,任何事物都可以成为审美对象,任何事物都是美的,因为它们都是意志的表象——美就是理念,或者说,理念产生美。

      “审美无利害性”在后来得到了诸多美学家的赞同和丰富。鲍桑葵的《审美三讲》相当推崇此说,并把静观作为“审美态度的一般性质”。布洛的“心理距离说”和闵斯特堡的“孤立”说实质上同于此。(15) 克罗齐“否定艺术与概念和实践活动有关”是对康德思想的继承。(16) 柏格森把艺术创作和欣赏看作与理智无关的非理性行为,他对超现实的“实在”的追求,最终使他趋向于一条审美无功利的道路。(17) 时值20世纪,“审美无利害性”被译介到中国,与道家固有的“清静”、“无为”思想扭结在一起,(18) 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综上所述,在18世纪之前尽管“审美无利害性”并非强势话语,但它能成为一个普遍性的范畴,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经济的发达和政治地位的巩固,资产阶级对意识形态的管制表面看起来相对放松,当文化制度与政治、经济制度相分离,公平交换的意识破坏了传统的世界图景,艺术创作和接受就有机会转变成个人的行为和事务,艺术的功能和目的就成为了“资产阶级的自我认识的展现”(19)。毋庸讳言,“审美无利害性”也受到了多方面的、持续的斥责和否定,尤其是现代艺术的发展几乎推翻了这个概念,下文仅以当今的环境美学的批判为重心。

      二

      如所周知,受环境保护运动所激发的环境美学是20世纪60年代在欧美开始兴起的一门新学科。它的学术资源多样,“不仅来源于艺术还来源于哲学、人类学、心理学、文艺理论和批评、文化地理学、建筑学和环境设计”(20)。阿诺德·伯林特、艾伦·卡尔松、约·瑟帕玛、斯坦福·博拉萨、史丹菲·罗斯、罗纳·赫波尼、J.珀特斯、玛拉·米勒、保林·堡斯多夫等都相继出版专著来探索环境美学的一系列问题。总体而言,环境美学挑战了以艺术为中心的传统美学范式,给予了自然和艺术同等重要的地位,使美学“正在走向日常生活,并应用于实践”(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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