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11)04-0019-03 西方学者曾预测在21世纪不久即进入“休闲时代”,发展中国家将紧随其后。“休闲时代”的到来必将激发我们更加重视研究休闲问题。新世纪以来,西方的许多休闲学译著被翻译过来,国内学者也有不少的休闲学专著问世,休闲研究热潮在国内已悄然升温①。作为休闲研究中重要课题之一的休闲美学,由于是从美学的视角研究休闲问题而备受关注。但从实际研究情况看,“休闲美学”毕竟仍是一个新颖的研究领域,期待我们去开拓和深化。国内虽然出版了一两本以“休闲美学”为名目的专著,公开发表了一些相关论文,但无论从研究规模还是研究深度等各方面看都还是十分有限的,更遑论形成休闲美学研究的气候。这种情况既不能与目前日益高涨的“休闲热”相匹配,又无法真正满足当代人迫切追求健康、和谐生活方式的实际需要。正如我们需要劳动和工作一样,我们也需要休闲,需要了解有关休闲美学的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有着现实意义的休闲美学具有特定的理论蕴含和论域。为更好地理解休闲美学,本文着重阐明休闲与美学的内性关联及其相应的研究问题。 一、快乐、休闲与美 休闲首先是一个与人生快乐相伴随的问题。快乐是永恒的人生话题。人有生之累,也有生之乐,人生永远充满两面性,人生也永远是一个问题。快乐是人的一种本能,追逐快乐亦是每个人的需要,但对快乐的理解又是因人而异的。林语堂认为:“人生世上,他的问题不是拿人什么做目的,或怎样去实现这目的,而是怎样去应付此生。”② 在他看来,“快乐”就是“应付此生”的最好办法之一。我们也发现诸多前人也无不把“快乐”视为生活之哲学,他们谈“快乐”之理,行“快乐”之事,如孔子的“曾点之乐”、孟子的“三乐”、王子猷的“兴”、白居易的“闲适”、苏东坡的“养生”、金圣叹的“不亦快哉”、李渔的“闲情”等;如周作人的“喝茶”、梁实秋的“雅舍”、张爱玲的“跳舞”、老舍的“避暑”、汪曾祺的“口味”;如蒙田的“闲逸”、卢梭的“独步旅行”、欧文的“寻幽”、马克·吐温的“冒险”,等等。此处虽然不能一一列举,但是由此我们可以明了每个人都可以选择一种属于自己的快乐生活方式,可以在生活中感受各种快乐和在快乐中享受各种别致的生活。 休闲就是一种快乐。正是由于休闲本身呈现出那种从容、恬静而成为大多数人想获得、拥有的一种存在状态和孜孜以求的生活目标。公元前四世纪的亚里士多德就把休闲作为人类最理想的生存和应该享受到的最完美的幸福,他说休闲是“一切事物环绕的中心”,认为休闲提供了内心世界的平和、宁静。先哲庄子有曰:“相忘于江湖。”所谓的“相忘”就是忘却那种物我之分、人世之争,专情个体生命存在的闲意适态。庄子式的“闲”在从古代陶渊明到现代林语堂(有人称他为“现代庄子”)等一大批士人、文人身上都有广泛的体现,他们以一种悠闲的心态去畅享人生万物,臻至快乐境界。在他们身上所彰显出的正是人应当具有的那种普遍而内在的“乐生”情怀。“休闲是人类美丽的精神家园”,当代人如是说。 休闲的快乐其实就是一种美的生活。古人说:“人莫乐于闲,非无所事事之谓也。闲则能读书,闲则能游名胜,闲则能饮酒,闲则能著书。天下之乐,孰大于是?”③ 休闲的快乐并非是在消磨空洞的时间,而是在生气勃勃的时间中获取最大的利益,是人在有限的生命旅程中获得的那种无限的生活满足,或是愉快的,或是有用的。有用的满足志在实用价值的最高化或物质索求的最大化;而愉快的满足作为对生理和精神状态的肯定的情感,它是人的本能和存在需要的最大限度发挥。一个人如果同时满足了自己和他人,那也是一种快乐和满足,“产生于对他人有用的满足感,是唯一具有明确无误的积极的价值内涵的日常满足。”④ 因此,休闲的快乐也不完全在于物质上是否满足,重要的是在于你拥有一种积极的价值观和一种精神上的超越感。休闲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审美性的休闲生活方式,可以极大地提高日常生活的快乐指数,因为审美是人的专利,是人的高级需求,是人获得身心解放的最佳途径之一。如今获得审美性的快乐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日常生活诉求。当代人与休闲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越来越离不开休闲的日常生活,也越来越认识到健康、丰富、快乐地度过闲暇时间的合理性,因此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呼吁要“聪明地休闲”、“掌握玩的艺术”。 休闲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人类的认识总是偏重劳动,歧视休闲,认定劳动是必须的,休闲是可以选择的,休闲因而成为一个依附劳动的“他者”形象。这种片面的理解实乃源于我们生活的某些缺陷。鉴此,对于蕴含在人类思想史中丰富的休闲思想必须给予重视,因为“休闲既是一种古老而又精英化的观念,又是一种理想”⑤;对于层出不穷的当代各种休闲现象我们必须给予关注,因为我们处在一个注重生活品质的“休闲导向的社会”(Leisure Oriented Society)。研究休闲,特别是从美学视角去解读之、分析之,不仅可以深化理解幸福生活的含义,而且可以极大地提升美学的生活品格,促进美学的当代建设。 二、美学的休闲之维 实际上,美学与休闲之间又有密切的内在联系。现代意义上的美学是直至18世纪中叶才由德国哲学家鲍姆嘉滕建立的。他认为,“美学作为自由艺术的理论、低级认识论、美的思维的艺术和与理性类似的思维的艺术是感性认识的科学。”⑥ 这一界定初步规定了作为美学学科的基本性质、研究对象,并开启了美学研究的一个方向。虽然鲍氏并没有直接提到“休闲”,但是由于逻辑地建立起美学的认识论性质,特别是把它限定于“感性认识”范围,不仅抬升了“感性”的地位,而且为此后美学社会功能的扩张预设了前提。鲍氏还把美学同时作为艺术和科学,用于指导实践,具有一种实用倾向。这些都为我们今天重审休闲的美学蕴涵提供了理论依据,因为休闲的要义之一就在于追求一种感性生活的满足和快乐。真正以“审美”名义考察休闲(闲暇)活动的是西方古典美学大师康德。他在谈到艺术本质问题时曾使用了“游戏”的概念。他说:“艺术还有别于手工艺,艺术是自由的,手工艺也可叫做挣报酬的艺术。人们把艺术仿佛看作是一种游戏,这是本身就愉快的一种事情,达到了这一点,就算是符合目的;手工艺却是一种劳动(工作),这是本身就不愉快(痛苦)的一种事情,只有通过它的效果(例如报酬),客观存在才有些吸收力,因而它是被强迫的。”⑦ 在今天看来,“游戏”是休闲学研究的重要对象之一,它是一种与“娱乐”、“旅游”等相提并论的重要休闲方式。康德将艺术活动与游戏活动进行类比,认为艺术具有审美性的、游戏性的特征。这一观点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使得“游戏”范畴进入了美学领域,而且启发了后世一些美学家的美学思考。席勒就是典型代表之一,他“依康德理论为原则”,建立起了相当深刻的审美游戏论。他说:“只有游戏才使人成为完全的人,使人的双重天性一下子发挥出来”;“人同美只应是游戏,人只应同美游戏”;“说到底,只有当人是完全意义上的人,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时,他才完全是人。”⑧ 这位西方的“美育之父”将美学同时作为社会学,用游戏美学批判西方因技术理性而导致的人性异化现象,用游戏式的审美解放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类。这种“救世主义”美学昭示了人类摆脱理性桎梏的一种方式以及运用它的前景。在西方,马尔库塞等重要的美学家都秉承了这一“精髓”,从而推动了西方美学的现代性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