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自然美研究的逻辑起点

——从自然美为何成为我国美学研究的难题谈起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旭晓/武艳,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 100872 王旭晓(1952-),女,浙江宁波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美学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美学。 武艳(1978-),女,河南新乡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晋阳学刊

内容提要:

在我国美学研究中,传统哲学美学的基本问题是美的本质问题,自然美的研究只是作为对这个基本问题解决中的例证存在。当自然美与对美的本质问题的解答出现矛盾时,它就会被按美的本质问题所要求的规定来剪裁,而无视其与现实是否相符合。因此,自然美就成为了美学研究中的难题。在现实生活中,自然美是可以为人们自然而然地理解的一种现实存在。自然美的现实存在为自然美研究摒弃从观念出发的研究路径,回归自然美的本体研究确定了逻辑起点:从实证的现象出发,从自然美的现实存在开始研究,把研究落实到自然美的本体研究中。自然美是自然本真的存在,是自然的作品。但自然并非“全美”,自然美是有条件的。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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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分类号:B83-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987(2011)04-0047-06

      一、自然美成为我国美学研究的难题及其原因

      美学是一门在西方近代形成并成熟的学科,20世纪初传入中国。由于西方美学家把美学主要看成是艺术理论,对自然美问题不是很关注,因此在我国的美学研究中同样也不受重视。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学大讨论中,美的本质问题是最主要的问题之一,而当时因为在意识形态中要建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威,在哲学上必然要贯彻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所以在美的本质问题的讨论中,自然美的问题被提了上来,大致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观点。这三种观点分别由当时有代表性的美学家——蔡仪、朱光潜、李泽厚提出,即自然美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美是不存在的和自然美具有社会性。

      蔡仪建立的美学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唯物反映论为基础的,因此他强调美的客观性,提出“现实美,是指整个客观现实中本来就存在的美。”[1]23现实美包括了两种类型,即社会美与自然美。“自然美是指自然界中存在的美,或自然事物的美”,更具体地说,“自然美主要是非人为的纯自然产生的事物的美,如旭日晚霞、明月繁星等天象的美,春风秋云、雨露霜雪等天时气候的美,江河湖海、奇峰异石等无生物的美,林木花草、松柏桃李等植物的美,以及飞禽走兽、鸟雀虫鱼等动物的美,它们大都是未经人为的自然界现象和事物的美。”[1]24因此,自然美是“客观现实本身所存在的美”,“自然美的客观性在于自然事物本身的自然属性。”[1]26总之,自然美是客观存在的美,与人力无关,也不是为了美的目的而创造的。蔡仪对现实美的客观性的强调,是为了保证他的美学体系的唯物主义性质。然而,现实美的客观性并没有说明什么是美,蔡仪还需要进一步说明美是什么。实际上,他是以艺术为理论基点来构建整个美学体系的。更具体地说,就是用文艺学中的典型理论来构建整个美学体系。文艺理论中把塑造能够反映现实生活某些方面的本质规律又具有鲜明生动的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称为典型。蔡仪认为自然中客观地存在着典型,社会中也客观地存在着典型,这样就出现了自然美与社会美。艺术典型是在艺术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就是艺术美。艺术美毫无疑问是对现实美的反映。这样就完成了整体美学的构建。这种对自然美的说明仍然是把自然美作为一种例证。因为艺术中的典型是人创造出来的,而自然中的甚至社会中的典型只是典型的另一种含义,即有代表性的人或事物,与美没有关系,这才有了当时讨论中对“典型”的种种诘难。

      朱光潜否认有自然美的存在,他明确地说:“‘自然美’三个字,从美学观点看,是自相矛盾的,是‘美’就不‘自然’,只是‘自然’就还没有成为‘美’。……如果觉得自然美,自然就已经过艺术化,成为你的作品,不复是生糙的自然了。”[2]51朱光潜对自然美的否定,是与他对美的理解直接相关的。朱光潜认为,美产生于人的美感经验活动。在讨论美感的活动时,他就肯定了“美就是这种活动的产品,不是天生现成的”[2]36,“美生于美感经验”[2]55。因此,美不是物所固有的,也不是完全是心的产品,“它是心物婚媾后所产生的婴儿”,“美感起于形相的直觉。形相属物而却不完全属于物,因为元我即无由见出形相;直觉属我却又不完全属于我,因为无物则直觉无从活动。美之中要有人情也要有物理,二者缺一都不能见出美。”[2]57每个形相的生成,一方面是人的创造,是人凭着人情创造的为我的艺术品;一方面,物提供了创造的材料,提供了创造美的可能性。形相就是美,就是艺术品。在这里,朱光潜实际上更强调美是一种心灵的创造,一种直觉式的创造,“最简单的形相的直觉都带有创造性”[2]58。这种创造当然不是随意的,是与生理、心理方面的内在标准相关联的。朱光潜把这种标准称作“无意的预料”,规律和节奏都是以这种无意的预料为基础的。当创造的形相与“预料”相合,自然发生一种快感,预料不中,就产生不快感,这也是有些事物让人觉得美,有些让人觉得丑的道理。所以,美是属于艺术的。创造是美的特点。也正因如此,自然就不可能有美。

      在李泽厚那里,自然美更是美的难题。因为他提出,美的根源是自然的人化、美的本质是自由的形式。在李泽厚看来,自然人化有两个方面:一是外在的人化,指人对自然的改造与重塑;二是内在的人化,指陶冶人性,建立新感性。而自由的形式是指合目的(善)与合规律性(真)相统一的实践活动和过程本身。首先是能实现目的的客观物质性的现实活动,然后是这种现实的成果、产品或痕记。所以,美是人类总体的社会历史实践创造的[3]467-469。这是主体性实践美学的客观论。美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而李泽厚说自然美是美学的难题,就是很难把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放于自然美研究上。反而是蔡仪认为自然美在自然本身的条件、与人类无关的观点更能被人理解与接受。

      当然,李泽厚为了把自然美解释成是人类的客观实践活动改造自然的结果,即“自然的人化”,提出了“自然的人化”分广义的与狭义的两种:通过劳动改造自然事物,是狭义的;广义的自然人化是一个哲学概念,指的是“人类征服自然的历史尺度,指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人和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改变”[3]479-480。狭义的自然人化是广义的自然人化的基础,是使人与自然界发生关系改变的根本原因。自然美指的就是广义的自然的人化,是指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不同的社会阶段,随着自然与人的关系的改变,自然物成为了人的审美对象,李泽厚把这段历史分为4段:最早的是神话阶段,以人与自然的对抗斗争为特点,来欣赏自然;第二阶段是把自然作为寄托幻想的载体来欣赏,这是与现实相联系的自然,是人加工过和用幻想加工过的自然;第三阶段是欣赏本色的自然,这是已从各种观念束缚中解放出来,以其自身的色彩、形体、容貌、姿态来吸引人、感动人的自然;而到现代,因为自然的人化的扩展,人们还可以欣赏扩大的自然[3]48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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