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美学”的“身体”、“空间感”与“时间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彦顺(1968-),男,安徽砀山人,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美学研究。浙江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原文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传统美学在整体上可以称为“艺术美学”,建构的是一种从“教条”出发、仅仅能满足“视觉”与“听觉”两种感官的美学;而生态美学作为环境美学的内在组成部分,却是从“实际”发生的环境空间感出发的,它必然涉及“身体诸觉”在“空间感”上的生成,以及在“时间性”维度的存在——在静态上是“身体诸觉”的“同时性”并存与延续,在动态上则是空间环境美感的存在受“意义”与“价值”的激发与引领。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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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359(2011)03-0176-04

      一、“空间感”缺席——生态美学的根本性危机

      笔者认为,目前的“生态美学”存在根本的危机,即无法在现有美学体系之中找到合适的位置。原因在于“自然美”或“环境美”的根本问题还不能得以完满解决;在传统美学知识体系中,与生态美学、环境美学相关的问题就是放置在对“自然美”的陈述之中的。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还未能找到或者说提出生态美学的根本问题,这才是最为迫切的问题,完全不像艺术美学那样有着自己悠久的学科历史和范畴、概念体系。

      就目前对于生态美学的探讨来看,它们大概可以分为两类:肯定者、否定与批评者。本文在进行探讨时,认为必须理清的首要问题就是——“肯定者”有没有提出真正的“问题”?如果提出了真正的“问题”,且有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合乎学理的探讨?如果我们把这个关于“问题”的问题解决了,那么关于“否定者”与“既肯定又补充者”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对生态美学的肯定者在数量上几乎占有绝对的优势。就生态美学在当今的发展来看,最为主要的代表应该是曾繁仁先生。肯定者所发现的“问题”是“生态破坏”,即“生态问题”,因而主张:“目前,生态美学能否成立的核心问题是其最重要的哲学——美学原则‘生态中心’原则能否成立。无疑,这一原则是对传统的人类中心原则的突破但分歧很大争论颇多。”[1]再如,他认为:“从生态存在论美学观的角度来理解自然美。也就是说,凡是符合系统整体性,有利于改善人的生态存在状态的事物就是美的,反之,则是丑的。”[2]其基本的思路就是:生态被破坏,美就被破坏;人与生态和谐,就是美的。另外一位学者聂振斌则认为:“生态环境生机盎然,栖居其中的人,就会感到有旺盛的生命活力,产生无限美好的希望。”[3]

      在这一思路中,至少存在两个断裂:第一个断裂是——生态被破坏,所导致的可能是伦理的、神学的、生理的、美学的、经济的、政治的等等后果,但是为什么把一切问题都归之于美学呢?生态学与美学的连接点何在?这是亟待解决的。第二个断裂是——把“自然美”完全等同于“空间”与“环境”,而且对“空间”与“环境”中人所获得的美感形态及其构成从不进行清晰的描述乃至分析。

      这两个断裂导致所发现的“问题”被泛化,“泛”于生态科学、环境科学、生态伦理学、生态神学、生态政治学、生态批评等。不对“空间”与“环境”中的美感构成与存在样式做清晰界定,也就不可能在“生态破坏导致美感损坏乃至消失”中找到“损坏”与“消失”的对象。真正的生态美学问题就这样被“悬置”起来,存而不论。那么,“我”在空间环境中的体验与“我”在面对艺术作品所激发的体验是有什么差异呢?如果是完全一样的话,那么,为什么我们会迫切地提出生态问题中的审美因素与审美问题呢?

      整体而言,生态美学的肯定者与倡导者所认同的“美感”仍然属于“艺术美学”范畴,如果以此来描述属于环境美学范畴的生态美学的“美感”,那么,就会导致连最简单的现象也无从解释,比如作家尼·斯米尔诺夫曾在《夏日的芬芳》中有这样三段环境美感的描绘:

      别墅阳台上的蔷薇和苿莉花丛日渐舒展茂盛,一到开花季节,它们便一天比一天美丽:茉莉枝头仿佛披上了挂霜的水晶,蔷薇则缀满了渔漂似的绿衣红芯的精致花蕾,这些“渔漂”渐渐伸展,狭长而卷曲的叶片舒张开来,接着花萼绽开了,落满茉莉枝梢的细碎“霜花”一下化成黄芯的小铃铛。

      对着阳台的窗户彻夜敞着,我觉得,我朦胧中不仅听到了夜莺的婉啭啼鸣,还有蔷薇和茉莉开放时的沙沙声响。

      一天夜里,掠过一阵雷雨。雨后花园里吹来如此丰厚的暖意和浓烈的芳香,几乎令人眩晕了。[4]

      这应该是自然环境的“美”或者是“美的”自然环境,或者是生态健全存在的一个结果,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一段话还原为一个自然环境的话,我们就会追问:审美对象是什么?审美主体的快感如果还仅仅局限于视觉与听觉的话,那么如何处置“丰厚的暖意和浓烈的芳香”呢?

      因而,在空间环境中的“原初体验”就应该是生态美学要面对的唯一对象,对这一“原初体验”进行“保鲜”在根本上决定了生态美学作为一种知识进行生产的逻辑性。而“保鲜”要做的就是完全保存其完整的构造,即试图揭示性地和理解性地去接近原初的空间体验,即“空间感”。这一“空间感”就是某人在某一空间环境中所遭际的一种事态,这人尽管也用各种假设来验证这种事态,但却不能拒绝承认它是事实,比如,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就“教条”地把“嗅觉”从对玫瑰花的“原初体验”中隔离出去,因为他的“教条”是“美感”必须与“真”与“善”绝对地区分开来,最后,康德美学只能是一种加.上括号的美学,即适用于“视听”感官的“艺术美学”。而在尼·斯米尔诺夫所描述的“夏日芬芳”之中,“空间感”是“一个”统整的体验,而不是“多个”,也不是很多具有单一“质料”特性的对象引起体验的机械累加,更不是在“空间感”的“时间性”过程结束之后,才奠基起来的体验,但是这一体验的构成却是复杂与微妙的,尤其是这一意向活动比起以“艺术品”为对象的审美活动来说,则更加复杂,因为在空间环境中,“对象”的“质料”是多维的、丰富的,所引发的主体感受绝不仅仅限于“视觉”与“听觉”。

      这种原初的“空间感”应该是生态美学的最高对象。就“空间感”所涉及的主体“实项”而言,人类理应树立健全的、科学的生态理念,并付之于行动;就“空间感”所涉及客体“实项”而言,空间对象在“质料”上的构成极为复杂,它决定了主体感受的多层次性,人的感官的丰富性取决于空间环境质料的构成状况,因而,“身体”及其“空间感”就必然而且自然地呈现于生态美学的视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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