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以蛰先生在年轻时代,先是于1907年16岁时去日本留学,从日本初步接触到西方思想,接着,1917年至1923年,他又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五年,并于1933年至1934年到欧洲诸国游历,观摩艺术。在美学思想上,他尤其受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克罗齐和文克尔曼等人的影响。他借鉴西方的美学理论和方法,特别是克罗齐等人的表现论思想,对中国传统的美学思想,特别是书画美学思想进行现代阐释,对于中国传统书画美学思想在当代的继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的中西融通、以现代西方的学术范型去研讨中国传统美学的方法,有其自身的特点,为我们树立了楷模。 一 在邓以蛰的论著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西方美学影响的痕迹。邓以蛰关注和引证的西方学者包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克罗齐等人,但他对西方学者的具体观点并不是一味地盲从,例如他并不赞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叔本华的一些看法,但是在观点和方法上都深深地受到了这些学者的影响。 在1926年的《艺术家的难关》一文中,邓以蛰不仅提到了柏拉图的艺术观和印象派绘画等,而且在研究方法上还受到黑格尔的影响,如对艺术与知性进行划界等。当然其中也运用了中国古代老子的自然观,并以倪云林的山水画等加以参证,而这种参证无疑也体现了西方的学术方法和现代意识,以及他本人内在的中西艺术涵养。在《观林风眠的绘画展览会因论及中西画的区别》一文中,他也特别提到黑格尔关于西方绘画从希腊理想到近代艺术的转变、以及近代欧洲艺术感情丰富等特点①。在1926年发表的《戏剧与道德的进化》一文中,邓以蛰在阐述自己的戏剧观时,引述了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发挥了叔本华的个人意志等思想②。他的论文中虽然有不赞同叔本华思想之处,但是深受叔本华思想的影响是无疑的。在《戏剧与雕刻》一文中,在讨论布景的限制时引用到了亚里士多德;在对戏剧和雕刻艺术及其背景进行描述探索时,邓以蛰受到了文克尔曼《古代希腊美术史》和莱辛《拉奥孔》的影响,尽管他并不很同意莱辛的观点。同时,他在文中还引述到了德国美术史家沃尔夫林的相关论述。 邓以蛰1926年写的《民众的艺术》一文,还受到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莫里斯的《艺术与社会主义》一书的影响,主张艺术为民众所创造,并为民众服务;同时,他受到西方学者的影响,强调艺术独立的审美特性。其实这种思想,在他1924年刚从美国回国后不久发表的《对北京音乐界的请求》一文中,就已经露出端倪,他用风趣生动的语言说:“我们社会需要你们艺术家,你们艺术家也需要我们社会。我们俩何不快来握手把臂,吻颈一心,行这个同偕到老的见面礼呢?”③可见,邓以蛰把艺术的超越性与艺术为人生、艺术为民众的现实性统一了起来。 当然,邓以蛰对西方美学思想的理解和消化,也带有中国传统的那种汲取外来文化的同化特点。他立足于中国的文化传统,充分考虑到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和接受心理。例如他意译莎剧的《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新弹词》④,就参照了元曲的表达方式,俗而不俚,具有元曲的韵味。他翻译的《彼特拉克山歌》,更有中国古代竹枝词般的民歌风韵。在《戏剧与雕刻》一文中,邓以蛰分析希腊戏剧与雕刻时,有意无意地运用着中国传统的艺术理论与视角。在《西班牙游记》文末评述鲍蒂切利的名画《春》的时候,更重视其中寓于东方性的特质,对于抽象性线条中的东方性尤其着魔:“有这样富于东方性,使我颠倒的!”⑤ 上述这些西方著名学者,以及克罗齐等人,都是邓以蛰在他的著述中直接提到和引证的美学家,而被邓以蛰阅读过著述和深受影响的无疑不仅仅指这些。从邓以蛰的论著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西方学术思想的学习、吸收和对西方学术方法的借鉴和运用。当然我们从中更看到他对中西融通方法的积极尝试及成果,其中的经验和教训,都是我们美学界的宝贵精神财富。 二 在西方美学思想中,邓以蛰受克罗齐美学思想的影响最大。邓以蛰认为“盖表现者,美之活动也;言语诗歌者,具体而直接,有自在之感情价值自内发出者也”⑥,这种观点就是表现论的思想。尽管他抱怨克罗齐未能将表现论思想用于书画,未能进一步研究表现的结果和价值,但他高度推崇克罗齐的表现论思想,是显而易见的。不过相比之下,两者在方法上还是有一定的差异,克罗齐是哲学家的分析,邓以蛰则是艺术家的分析。 邓以蛰以因果论阐释了表现与气韵的关系。邓以蛰说:“气韵生动可谓美之活动之结果,而为美之至极之价值焉。言语之表现为美之活动,此克氏之独到也,然未及此表现之结果,之价值,换言之,犹不知有气韵生动之事也,言表现而不及于气韵生动,犹之乎言思想不及于名理也。画之结果既在气韵生动,而气韵生动为精鉴之事,是画之价值出于精鉴也。”⑦他在《六法通诠》一文中讨论“气韵”时指出:“唯有一说殊足引证,即意大利现代哲学家克罗齐之美学也。”可见,邓以蛰把中国书画艺术概括为性灵的表现是受到克罗齐的影响。 邓以蛰所谓书画的自我表现,形质之独创,性灵之表现等,受到了克罗齐的影响。他借鉴克罗齐的表现论视角,研究中国传统的书画美学,强调性灵的表现在中国书画美学中的重要性。这在《六法通诠》中表现得尤其充分和明显。他说:“克氏未能将表现推之于书画,盖彼不知用笔作书作画之能表现耳”⑧,“美非自我之外之成物,而为自我表现;求表现出乎纯我,我之表现得我之真如。”⑨他对中国书法中表现功能的强调,也是受到了克罗齐的启发。在对书法的阐释中,邓以蛰强调书法的表现,书法形式与心灵情趣和意味的关系。他认为书法是表现主义艺术,倡导书法是“性灵之自由表现”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