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美学与“否定美学”的困惑

——对话当代环境美学家阿诺德·柏林特

作者简介:
赵玉(1975-),女,山东省新泰市人,文学博士,济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美学、审美文化研究,山东 济南 250022;[美]阿诺德·柏林特(1932-),男,哲学博士,美国长岛大学退休教授,国际美学学会前主席,主要从事美学、环境美学研究,美国 布鲁克维尔 11548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美学学科最初诞生时有两个基本定位,一是感知,二是情感。“感知”本是“美学”一词的词源学内涵,因此理应成为美学研究的首要因素,但西方美学界长期以来却忽略了这一点。美学学科要获得新的发展,不仅应重新恢复“感知”的应有地位,同时也需要在新的条件下对其内涵进一步丰富和更新。“情感”虽然一直处于美学研究的核心,但在美学界却遭到了误解和误用,再加上其本身内涵的不确定性,从而使它对审美经验的解释能力大大降低。而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情感”的解释则可能为当今的美学思考提供一些新的启示。由于审美经验的价值既可以是肯定性的也可以是否定性的,在美学中引入“否定美学”和“否定美学价值”便极为重要。这不仅扩展了美学的研究范围,也提高了美学的实践意义。但如何才能使美学在环境干预和环境优化方面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7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834;J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1)04-0005-07

      

      赵玉(左)与柏林特在出席学术会议时合影

      赵玉(以下简称“赵”):柏林特教授,您发给我的新作《鉴赏力与官能——人类世界的审美变革》(Sensibility and Sense:The Aesthetic Transformation of the Human World,2010)一书已经拜读。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也感触颇多,所以在此想就一些美学问题向您请教。其实,除了您2010年出版的这部著作以外,您的其他著作如《艺术与介入》(Art and Engagement,1991)、《环境美学》(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1992)、《生活在景观中——走向一种环境美学》(Living in the Landscape:Toward an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1997)、《美学再思考》(Re-thinking Aesthetics,Rogue Essays on Aesthetics and the Arts,2004)、《美学与环境:艺术与文化的主题及变迁》(Aesthetics and Environment:Theme and Variations on Art and Culture,2005)等,我也拜读过。让我感到惊讶的是,您在所有的这些著作中都很少论及“情感”。您也知道,许多学者都把“情感”放在美学的重要位置上来研究。可是为什么您的作品中却几乎不提“情感”一词呢?这个问题我们在2010年8月北京召开的第十八届世界美学大会上见面时曾经简单谈论过,这次重新提出来,就是想请您再作一些详细的解释。

      阿诺德·柏林特(以下简称“柏林特”):是的,在那次谈话中我的回答过于简略,现在正好借这个机会更充分地展开我的观点。事实上,在我的著作中,我是有意回避使用“情感”一词。我认为,“情感”在西方学术界已经被极大地误解和误用了。比如,有时候人们会说,“这个音乐太悲伤了”,但别人却听不懂他谈论的究竟是音乐还是他听音乐时的感受,这一点就连他自己恐怕也弄不清楚。显然,音乐只是一种声音,本身并无情感可言。然而,这种声音的组合与呈现方式却有可能激起听者的情感反应。我认为,把这种体验描述为“悲伤”是一种极度简单化和单纯化的做法。每种体验都是各种情感成分的复合体,而且是音乐的伴随物。用“悲伤”来解释这种独特体验不仅有失恰当,而且还诱骗我们自以为已经很好地解释了这一问题。虽然我们在大多数甚至所有的活动中都会有情感体验,人们也通常使用“情感”来解释艺术,然而即使这种情感体验本身是真实的,人们理解它的方式却有可能是混乱的。因此,在审美经验中理解“情感”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工作。

      赵:可是我总觉得,“情感”在学术界的误解和误用不应该成为您回避它的根本原因。因为,如果“情感”在美学中的确重要的话,简单的回避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恰当途径;如果它的确处在美学的核心位置,要想在美学思考中回避它也根本不可能。而且,您完全可以用“先破后立”的方式,重新提出您对“情感”的个人观点。所以,我认为最合理的推测就是,您根本上反对将“情感”视为美学的核心要素。

      柏林特:没错,我对情感问题的回避的确还有其他原因。简单地说,“情感”不是一个能够被清楚界定的东西,它本身存在着内涵上的不确定性。当然,它会出现在审美经验中,而且有时非常突出,所以人们常常利用“情感”来解释艺术和审美现象。但同时,我们又很难用一种精确而有意义的方式来详细说明它。在大多数情况下,“情感”都被实体化了。也就是说,它被制造成了我们经验到的、或者决定着我们经验的一种实体。比如,当我们说,我们感到快乐和痛苦时就是这样子。但“情感”不是一种东西,一个实体,它是非实在的。在某种程度上,它总是与其他经验特征交织在一起而不可能被拆分开来。因此,那些通常用来描述情感的词语(在英语或其他欧洲语言中)往往都缺乏说服力,仅仅停留在原始的分类上。它们的误导作用以及它们导致的困惑远远大于它们的解释功能。情感在体验中只相当于一种“色调或气味”(as a kind of color or aroma of experience),且又总是独特而不可重复,这也是为什么那些用来界定“情感”的词语既不充分又总充满错误的原因所在。因此,作为对艺术经验、美、环境以及所有审美现象的一种解释,我认为“情感”的作用微乎其微。

      赵:的确,当“情感”被制造成我们经验到的、或者决定着我们经验的一种实体时,它实际上是被错误地客体化了,也即成了一种可以脱离审美者而独立存在的东西,从而走向了一种极端。这种理解的确是一种极大的误导。不过,除此之外,西方美学中似乎还存在着另一种极端,那就是把“情感”理解成一种纯粹的主观产物。18世纪的休谟(David Hume,1711-1776)和19世纪末期的“移情”理论似乎都可视为这一极端倾向的典型表现。

      柏林特:没错,西方美学的趋势之一就是把审美愉悦视为是主观的,我同样反对这种极端化的理解方式。用“情感”来解释审美体验很容易把这种体验降低为一种主观状态,而且会使其面目全非。不知中国文化是如何理解“情感”的?我想中国学者或许能够更好地避免这种主观性和二元论的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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