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茨·盖格尔的美学思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志华(1972-),男,重庆市铜梁县人,西南大学文学院讲师,博士生,主要从事现当代文学及美学研究,重庆 400715

原文出处: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盖格尔运用现象学的理论和方法,通过对审美主体和审美价值的层次以及对应性关系的分析,揭示了美与人类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他认为美学是关于人类存在的最重要的知识,审美所抵达的是存在的自我,审美体验是对存在的幸福体验。他的这些早于海德格尔等人关于美与人的存在关系的思考,在美学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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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1.02.022

      莫里茨·盖格尔于1880年生于德国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他上大学时最初学习心理学,后转而研究哲学。1913年曾和埃德蒙德·胡塞尔等人一起创办研究现象学的学术刊物《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并将现象学的理论和方法引入美学研究[1]。1913年发表《审美享受的现象学》一文,使他成了现象学美学名副其实的创始人。后出版有《现象学美学》和《艺术的精神意味》等著作。1933年移居美国,出任瓦萨尔大学哲学系主任。去世后由克劳斯·伯尔格整理出版的《艺术的意味》一书,是其美学思想的集大成之作。盖格尔是在批判传统的形而上学美学以及时兴的自下而上的心理学美学的基础上,运用现象学的方法和理论来建立自己的美学思想的。

      一、美学是有关人存在的最重要的知识

      盖格尔把美学分为事实论美学和价值论美学两种形态,认为自己采用现象学研究方法的美学当属价值论美学,提出“把审美世界的内容——各种审美客体和审美价值——当作现象提出来,并且通过作为一门特殊科学的美学把这些内容本身纯粹当作现象来考虑”[2]19。他运用现象学理论对艺术作品和审美对象进行了区分,认为艺术作品的物质性实在不属于审美现象的领域,审美对象是审美主体对艺术作品意向性活动的产物,审美价值就存在于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意向性关系之中。据此,他确定美学研究的对象既非艺术的物质实体,也非主体的主观心理反映,而是审美价值。他以审美的意向性关系为基础,对审美价值的层次性进行了区分。

      审美价值的第一层次是形式价值。艺术作品虽然不是审美对象,但它却是构成审美对象的实在性基础。因为没有艺术作品的实在,就无法进行审美关系的建构,对审美价值的研究也就无从谈起。形式主要是平衡、对称、比例、节奏、和谐以及声音、色彩、线条等外观形式。盖格尔把这种形式称之为“节奏韵律”或“和谐律动”,它在整个审美价值系统中具有基础性的意义,是艺术实在得以存在的条件。他强调艺术审美价值中的形式应处于统一协调状态,它们不是分离的,“那些没有获得统一形式的艺术和自然美是没有立足之地的”[2]145。审美的形式价值说明,那种摒弃艺术的物质性基础,将其视为主观心理反映的心理学美学是缺乏根据的。

      审美价值的第二层次是模仿价值。艺术可以表现对象和再现事物的本质,但艺术作品描写和模仿现实绝非纯客观地再现,而是体现了主体对事物的本质的把握。一般模仿很难达到再现本质的目的,所以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进行模仿的美化、深刻化和风格化。在对遭受诟病的美学模仿论进行正名的同时,也将其置于价值论美学框架中,见出了模仿本身的限度。

      审美价值的第三层次是积极内容价值。这是审美价值层次中最高和最重要的部分。所谓积极内容价值,就是“能够使我们从中感受到人类的力量,人类的完美,人类的丰富,人类的文雅的精神性的和至关重要的生命的东西”[2]170。盖格尔通过积极内容价值把审美与人类的精神和生命性关联在一起,划清了和传统认识论美学的界限。看到了审美积极内容价值对人类而言所具有的比认识世界更为重要的意义。正是对审美积极价值的体验,人们可以“把它转化成为一种新的自我超越的自我的能力”[2]182。人类可以通过艺术这个非物质性存在的媒介通道,从而达到自我的超越。

      审美价值不是一种实存之物,而是人与审美对象在一种关系中的存在。那么,审美价值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呢?为此,盖格尔引入“意味”这个概念来予以说明。认为审美价值是在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的“意味”中联系并产生的。因为“只有一个事物对于主体来说具有意味,它才是有价值的”[2]215。还说“意味这个范畴完全是从内部,而不是从外部来考虑这种关系的。只有通过事件与主体的关系,通过这些事件对于主体来说‘所具有的意味’,它们在这个世界上才能够为人们所理解”[2]216。“意味”是主体与审美对象建立关系的前提,同时,也是价值存在的基础。

      每一种价值之所以是价值,不是因为其价值本身存在,而是“因为它对于一个主体,对于一个主体集团,对于‘主观性本身’来说具有意味”[2]225。因此,价值作为某种事物所具有的特性并不是自明的。价值主要体现为一个客体因与主体“有意味”而成为主体的对象,然后在客体方面进行的一种意味投射,而这种投射的意味是由于主体才存在的。就是说,审美价值只有在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的一种特定关系中存在并显现。换言之,离开了审美主体或者审美对象,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性建构,其价值就不会出现。这就意味着审美价值是在主体和成为审美对象的客体之间,在一种意味关系中相伴随着出现的。审美价值虽然无法成为一种实在,但始终与审美主体关联在一起。重要的还在于,审美价值“以排斥属于这个作为实在的‘世界’的一切事物为代价,来争得它对人类存在所作出的结论”,而且审美价值“通过一种与其他任何价值的方式都大不相同的方式与主体联系在了一起”[2]225-226。所以它始终与人的存在相关联,从而显示人的存在。

      因此,“与美学相比,没有一种哲学学说,也没有一种科学学说更接近于人类存在的本质了”[2]194。对于有关人的存在的知识来说,美学比伦理学、逻辑学或者宗教哲学更为重要[2]195。盖格尔通过对审美价值的层次区分,以及审美价值与主体和对象之间的关系,发现审美价值独特性的同时,也揭示了美学自身的意义。美学是关于人的存在的最重要的知识这个观点,将美学从之前的认识论提高到了存在论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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