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态美学看实践美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庆本(1965-),男,山东莱州人,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学博士,北京语言大学 人文学院,北京 100083

原文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生态美学是当代中国美学的一种新型理论形态,是建立在生态整体论基础之上的,而不能建立在实践本体论的基础上,更不能将生态美学看成是实践美学的组成部分。从生态美学看实践美学,其主要问题表现为人类中心主义的倾向。实践美学虽然强调“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本真化”,却又将此建立的“自然的人化”的基础上,这显然是与生态美学所强调的生态整体论是对立的。生态整体论并不忽视人的价值,而是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和谐,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这应该成为我们建构生态美学的新的理论基础。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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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碧辉研究员在《从实践美学看“生态美学”》中,提出了三个有关生态美学的问题:其一,是否存在“生态美”这一美的形态?如果存在,它的内涵是什么?它和自然美、社会美的关系怎么处理?其二,从学科形态来说,生态美学得以成立的理论支持是什么?其三,提出生态美的意义是什么①?应该说,徐碧辉提出的这三个问题对于生态美学研究确实是非常重要的。

      近年来,国内外生态美学研究者都已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上述问题做出过解答。例如,关于生态美的内涵问题,徐恒醇教授在2000年出版的《生态美学》一书中就曾明确地提出:“所谓生态美,并非自然美,因为自然美只是自然界自身具有的审美价值,而生态美却是人与自然生态关系和谐的产物,它是以人的生态过程和生态系统作为审美观照的对象。生态美首先体现了主体的参与性和主体与自然环境的依存关系,它是人与自然的生命关联而引发的一种生命的共感和欢歌。”②关于生态美学的理论基础,曾繁仁教授则提出生态存在论或生态整体论作为生态美学的哲学基础。关于提出生态美的意义,应该是不言自明的,当然是在全球生态危机的背景下提出来,以图从美学的角度来促使人们重新反思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我们并不是说这样的解答已经穷尽了生态美学的所有问题,而没有在进一步讨论的必要了。实际上生态美学作为当代中国美学的一种新的理论形态,本身需要加以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而生态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条件也还不成熟。上述这三个问题作为生态美学的基本问题也仍有继续讨论的必要。问题不在于上述问题要不要回答,问题在于我们究竟应该从何种角度来回答。

      我们注意到,徐碧辉是从实践美学的角度来回答生态美学问题的。在她看来,到底有没有生态美,这要看你是从哪个角度来看。如果是从实践美学的角度,把生态美学置于实践美学的体系之内,那么“生态美”和“生态美学”就是存在的。否则就不存在。

      她说:“严格说来,生态美作为一个美学概念,它是否成立还需要打一个问号。因为,无论是生态也好、自然也好、社会也好,它们之所以对人来说成其为‘美’,是因为在它们之中有某种形式结构,如韵律、节奏、比例、均衡、对称等,这些才是使事物成其为‘美’的因素。无论是自然美、社会美或技术美,其‘美’之所以成立,究其根本原因,都是跟这些形式结构有关的,是这些形式因素在起作用。而这些形式因素之所以对人来说成为美的,是因为人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发现和体验到,这些形式因素跟人的心理结构有某种对应或应和。当然,这种对应或应和的产生同样是因为实践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了主体。”按照徐碧辉的说法,生态美如果存在,那一定是跟韵律、节奏、比例、均衡、对称这样一些形式美有关,而这些形式结构之所以是美的,又是由于人的实践,是人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发现和体验到的。这样一来,生态自然中的不合人的韵律、节奏、比例、均衡、对称的形式,就被认为是不美的。

      实际上,从生态美学的角度来认识这一问题,“审美欣赏应该关注自然进程,而非仅仅是自然的事物。”③在自然的进程中,“野火、气候变化、风沙和土地的侵蚀等侵扰因素,并不只是在消极意义上扰乱了脆弱的自然平衡,而是促进了其连续的流变。”④所以从生态美学的角度看,不仅仅是平衡、比例、对称这些符合人的心理结构的形式因素与美有关,而且失衡、混乱、无序这些不合人的目的的因素也是生态自然美的构成部分。“事实上,自然系统变化的范围或程度可能决定更为美妙的美学品质。因为自然既是静态的,也是动态的,既可以估测,也具有随机性,既是有序的,也是混乱的,而我们必须采取更具有适用性和成熟的方式去欣赏自然,这也是生态学新范式所带来的更为广泛的美学挑战。”⑤在自然面前,人类应该学会欣赏,而不是仅从自身出发,将一切不合自身需求的东西、不符合人的心理结构的东西统统斥为不美的。

      实践美学的“审美积淀”理论总是从心理“同化”的角度来对待自己的审美对象,忽视了审美活动中对对象的“顺应”,这可以解释审美的发生,却没有办法解释审美的变异和发展。这是实践美学自身的理论缺陷。用这样的理论来说明生态美,显然是不够的。正像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实践可以解释美的本源,却没有办法解释美的本质。实践美学将本源和本质混同,不能不说是这一理论的一大缺陷和困境。从实践美学的角度来看待生态美,也就愈发显得捉襟见肘,难以自圆其说。

      徐碧辉研究员在她的题目中特地将生态美学加了引号。她不是把“生态美学”看成是一种独立于实践美学的“学”,也看不到生态美学中所谓生态的“美”,而是想当然地将“生态美”的本质说成是“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本真化”。如果不了解实践美学的全部内涵,人们还可能以为这是对实践美学“自然的人化”理论的发展。其实,如果我们把徐碧辉这篇文章中有关“人的自然化”的论述与李泽厚先生的相关论述比照一下便可发现,徐碧辉完成的仅是一次“命名”工作。除了她将“人的自然化”说成是生态美的本质之外,她并没有说出更多的东西。徐碧辉认为,生态美的本质是“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本质化”。但又把“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本真化”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在“自然的人化”的基础上。

      徐碧辉在《从实践美学看“生态美学”》中指出:人的自然化分为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外在方面又包含三个层次:其一,人与自然界的共生、共在。其二,人对自然

      的审美欣赏。其三,人通过学习与实践达到与自然节律的同一,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天人合一境界。而“从内在方面说,人的自然化即是建立情感本体,以纠正和补充自然的人化过程中工具本体的过度膨胀带来的异化。”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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