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与丑是哲学和美学中的一对基本范畴,它们的关系问题也是中外哲学史和美学史上的一个古老话题。中国殷商时代的甲骨文中,已有“美”、“丑”二字和“美”、“丑”的同义词“好”、“恶”等字(参见高华平,2004年,2009年)。这说明中国古人很早即已有关于“美”、“丑”的概念,并对二者的关系进行了思考。到春秋战国时期,美、丑问题更是为社会广泛关注,先秦诸子也都对美、丑关系有过独到的见解。本文不准备对中外美学史中的美、丑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做一般意义上的探讨,而欲效王国维等前辈大师开创的“二重证据法”之理路,结合新近出土楚简中的“美”、“好”二字的特殊形体,从一个新的角度考察中国先秦时期的美、丑概念及其关系,以为学术界相关问题的研究提供参考。 在甲骨文中,“美”、“丑”二字的使用频率就很高。但根据《说文解字》的解释,中国人早期使用的“美”、“丑”二字并不真正代表当时的“美”、“丑”概念,更不表示它们是一对对立的美学范畴。《说文解字·羊部》说:“美,甘也,从羊、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段玉裁注:“甘者,五味之一,而五味之美皆曰甘。”《说文解字·丑部》:“丑,纽也。十二月万物动用事,象手之形。日加丑,亦举手时也。”段玉裁注:“《释名》曰:‘丑,纽也,寒气自屈纽也。’……十二月阴气之结固已渐解,故曰纽也。”又注“日加丑”曰:“上言月,此言日。每日太阳加丑,亦是人举手思奋之时。”(许慎,第146、744页)这说明,至少在许慎看来,直到当时为止,“美”字的本义仍为羊肉味道的鲜美①,而“丑”字的本义乃地支之名,两个字的字义既没有关联,也不是一对对立的美学范畴。 从中国美学范畴的形成历史来看,“美”和“丑”二字的字义发生关联,并最终成为表示“美”、“丑”这一对立的美学范畴的符号,其发展历程应该是:(1)“美”字由专指羊肉的味美,引申至“凡好皆曰美”(同上,第146页),如女子色好可称“美”(即“媄”,《说文·女部》:“媄,色好也。”),男子闲雅可称“美”(《诗经·郑风·山有扶苏》:“不见子都”。朱熹注:“子都,男子之美者也。”),贝有光彩可称“美”(《广雅·释诂一》:“賁,美也。”朱熹:“賁,光彩之貌也。”),果木欂櫨亦可称“美”(《说文解字·木部》:“櫨……伊尹曰:果之美者。”);而“丑”字则由于其初形为人手指的“骈枝”形而有丑陋、畸形、令人厌恶等义,故人们在“丑”这个“古字”之外,另造一个“醜”字来表示这一义项。(2)在“美”和“丑”字的众多义项中,有一个指人(特别是女子)体貌的“美”的义项和指人(有可能侧重于女人)的形貌“丑”的义项,被固定于“媄”(媺)“好”与“醜”、“恶”等字符上,遂使“媄”(媺)“好”与“醜”、“恶”等演变成了比较固定的一对反义词(字)。《说文解字·女部》曰:“好,美也。”“媄,色好也。”《玉篇·酉部》曰:“醜,兒(貌)恶。”《文选》卷二十六谢灵运《永初三年七月十六日之郡初发都》李善注引杜预曰:“恶,醜貌也。”由此可见,由于“媄”(媺)、“好”与“醜”、“恶”常被用来表示人的容貌状态的两极,故而便形成了一对反义词(字)。(3)“媄”(媺)与“醜”、“恶”这对表示人的容貌状态的反义字(词)由于其各自的字(词)义也存在不断泛化的倾向(如《说文解字》等以“好”释媄、姝、嬮、
、姣、娧、媌等字,又以“醜”释“亚”、“恶”、“寝”、“陋”等字),遂使“媄”(媺)“好”、“醜”、“恶”又有了“美”、“丑”原本具有的、同时代表各种事物“美”、“丑”属性的意义,并进而演变成表示美、丑这一对审美和哲学意义的范畴。 这就是“好”如何由某种特定的“色好”,进而代表普遍的“好”,再进而达到代表“凡美之偁”的历程。同样,“醜”、“恶”也都是经历了先有表示“骈枝”的“丑”到新造字“醜”,和“醜”、“恶”都表示人的相貌的丑陋,再到代表与“美”对立的一般所谓丑陋、丑恶之义的历程。《国语·晋语一》曰:“吾闻君子好好而恶恶,乐乐而安安,是以能有常。”宋庠注曰:“好好,上呼报反,下如字,美也。恶恶,上乌路反,下如字,不美也。”(徐元诰,第256页)徐渭《南词叙录》曰:“丑,以粉墨涂面,其形甚醜。今省文作‘丑’”。“美”和“丑”就是这样最终成了表示中国美学史上美、丑这一对对立范畴的文字符号。 作为中国古代美学基本范畴的“美”、“丑”,在其最终固定地借助于“美”、“丑”二字表示之前,曾广泛使用“媄”(媺)、“好”、“醜”、“恶”等文字符号来表示。因此,如果要深入考察中国古代美学史上美、丑这对范畴的发展历史,对先秦以来汉语文献中“媄”(媺)、“好”、“醜”(丑)、“恶”等文字字形和字义演变的准确把握,就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汉字是世界各种文字中著名的表意文字,时代越早,其表意性越强。令人欣慰的是,现有的中国古典文献、特别是近年出土的楚简文献中,就有多个与美、丑概念密切相关的“好”字,为我们的这一研究提供了某种可能。 “好”字不仅在《说文解字》等历代字书中皆有收录,而且在甲骨文、金文及近代出土的楚简文献中也使用频繁。据有人初步统计,甲骨文中收录“好”字34文,作左“女”右“子”者17文,其余为左“子”右“女”。金文中“好”约10文,左“女”右“子”者3文,左“子”右“女”者7文。(参见陈炜湛,第203页)特别是在新近出土的楚简文献中,不仅出现了许多左“女”右“子”或左“子”右“女”的“好”字,还有众多上“女”下“子”、以及几个左“丑”右“子”(或上“丑”下“子”)的特殊形体的“好”字。 《说文解字》将“好”字收入《女部》。许慎对“好”字的解释是:“好,媄也,从女、子。”②(许慎,第618页)为什么“从女、子”就是“好”(媄、媺),或为什么“女”、“子”就应会意为“美(媄)好”呢?对此,徐灏的《说文解字注笺》引戴倜的解释是:“妙、好、媺、妩之属皆从‘女’,人情之所欲,莫甚于女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也说:“好,本谓女子,引申为凡美之偁”。因为中国古代的“子”,虽可指男子,但很多时候是指女子。《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小戎子生夷吾。”杜预注:“子,女也。”《孟子·告子下》:“踰东家墙而搂其处子。”赵歧注:“处子,处女也。”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女、子可以说就是“女人”。在中国先秦人们的观念中,“美”属于女人,应写成“媄”(媺)。《说文解字》对“媄”的解释是“色好也”。但这个“色”虽不是不可以包括男子(参见钱钟书,第173页),却以指女人为常。《尚书·五子之歌》曰:“内作色荒,外作禽荒。”孔传:“色,女色”。孔颖达疏:“女有美色,男子悦之,经传通谓女人为色。”这说明,这里的“色好”,应该就是指女人美,女人美就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