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10)12-0095-06 一 “美”的范畴语义模糊的表现 以往我们对“美”的范畴研究一直停留于本体的精确探究中,一直追问“‘美’是什么”,也在努力回答着“‘美’是N”的疑项,寻找“N”的答案。其实这一问题的焦点应在“美”的范畴语义本身的意义上,而不是在“美”的范畴指谓“N”的意义上。“美”的范畴的争论之所以成为千古难题,主要是由其本身的模糊性而引起的。美国控制论专家查德(Zadeh)在1965年的《模糊集》中提出了著名的模糊理论,他从高矮、美丑等词语的意义之间没有明确可分的界限来阐述模糊概念,这一理论在已经发生“语言转向”的当代哲学语境中,对“美”的范畴语义的研究无疑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法。 从西方古典范畴史角度看,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古典范畴观多以“共相说”为核心,认为各范畴有自己明确的边界,将成员之间的共有属性视为界定范畴的充要条件,这样定义出来的范畴必然是均质的、离散的,有着清晰的边界,其各成员的地位也应该是平等的。而在中国古代,就“美”的范畴看,情况并非如此。如我国《说文》里的“美”可以同时为几个汉字释义。如:“甘,美也”;(五上·甘部)“甛,美也”;(五上·甘部)“好,美也”;(十二下·女部)“婜要,美也”;(十二下·女部)“嘉,美也”;(五上·壹部)“旨,美也。”(五下·旨部)现代汉语字典对“美”的释义则有好、善、美谈、审美、美丽、美容、得意、高兴、称赞、美言、美誉等。西方字典对美的释义,譬如英语“Beauty”是美好的、可爱的、妩媚的、漂亮的、清秀的等;法语“Biau”、“Beau”是“grace”即优美的;“agrement”即诱人的;“charme”即妩媚的;“eclat”即艳丽的;“excellence”即优秀的等。它们在词源上同拉丁语“bene”即好、幸福和“bonus”即善良、好、幸福、舒适、有礼貌有关。可见,中西字典对“美”的字义解释是不尽相同的,边界也不明确。 再从中西美学思想上看,对“美”的范畴的解释也多种多样。我国古代哲人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庄子),何谓“大美”?没有解释;“充实之谓美”(孟子),“充实”是道德的修养,没有界限;“不全不粹不足以谓美”(荀子),那“不全不粹”尺度何在?我国现代学者也说“美是主客观的统一”(朱光潜);“美是人的观念”(高尔泰),“美是自然的人化”(李泽厚)等,这些大多是抽象的概念化表述。西方对“美”的范畴的解释有“美是和谐”(毕达哥拉斯);“美即有用”(苏格拉底);“美是关系”(狄德罗);“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黑格尔);“美是意志的充分客观化”(柏格森);“美是生活”(车尔尼雪夫斯基)等,其中“和谐”无法测量,“有用”相对而言,“关系”随语境而变,“理念”、“意志”等都是主观性概念,“生活”外延广泛。可见,中西对“美”的中心意义的解释多是语焉不详,解释的词语本身还需再解释,故柏拉图感叹“美是难的”不无道理。 从“美”的范畴外延界线看,它不是确定和凝集的,而是模糊的和延续的,这在日本学者笠原仲二的《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里体现的就十分明显。此书中的“美”的外延包括:饮食、器物、建筑物、动植物、天地山川等十三类之多。此外,许多领域都有“美”的存在。关于范畴外延界线模糊的问题,美国学者罗施(Rosch)认为范畴的建立是有典型和非典型之分的,典型范畴是原型样本,范畴成员的地位有中心和边缘之分,范畴成员之间通过相似性而形成网状结构,范畴边缘是模糊的。①根据原型理论,“美”的范畴是由构成范畴的要素集合及要素间特定的关系组成的,范畴的各个成员未必包含相同的要素,但是这些要素都是从该范畴的基本要素集合中抽取出来的;这个“核心”要素即“美”的范畴原型,它是“边缘”要素即其他范畴成员的参照点,当要素之间的关系对“正确关系”产生某种程度的偏离时,就会产生范畴边界的模糊。 “美”的范畴不仅外延所指无法明确,而且其内涵与中心意义也无统一认识。从《说文》中可看出,“美”有如下几个义位:美味,即甘、旨、甛、甜;美善,即嘉、婜;美貌,即好。基本内涵为:其一,美是好味。好味是个体基于自己味觉感受而给予的适口评价。其二,美是善。人的品德、善行难以使用标准衡量。其三,美是佳貌。人们对视觉感受的容貌的评价标准是模糊的。其四,美是好心意。主观的心意的好坏无法准确判断。除《说文》外,我国传统的“美”的范畴内涵主要为:其一,指味、色、声、态的好。如美味、美观、美景。《史记·吴太伯世家》说:“见舞《大武》,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其二,指才德或品质的好。如美德、价廉物美。王勃的《滕王阁序》说:“宾主尽东南之美。”其三,指善事、好事。《论语·颜渊》说:“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其四,表示赞美、称美。《庄子·齐物论》说:“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其五,表示喜欢、称心。《醒世恒言·马当神风送滕王阁》说:“满座之人见王勃年少,却又面生,心各不美。”这里,“美”的范畴包括了感觉、道德、评价、价值等不同意义,但其能指难以确定。它在表达性状、范围、程度等意义时也具有不确定性,意义所指有很大的伸缩性。如“花是美的”,而“美”表达的花的审美性状不确定;“杨贵妃是美的”,“美”的具体程度并不明确。 显然,“美”的范畴意义之间存在关联与相似之处。维特根斯坦把范畴看做是通过范畴成员之间相互交叉的“家族相似性”建立起来的,可表示为AB、BC、CD、DE,形成一个重叠的相似性网络,构成一个范畴的语义链。依此思想,人类对“美”的类属划分不是根据对象之间共同的和必要的属性,而是根据它们与原型范畴之间的相似性而定的。“‘美’是什么”的问题的解答不在于“美”的本质的提炼,而在于把“美”描述为由各种相似性交织而成的家族。它不是无时间性的、非历史的,而是不断衍生和演变的。虽然,维特根斯坦提出了启示性的解释概念,然而他忽视了概念和语义范畴的理性方面。“美”的语义范畴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矛盾对立体,其中既有抽象的属性又有经验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