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六艺”再研究及其对当代美育的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旭晓 周军伟,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 100872 王旭晓(1952-),女,浙江宁波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美学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主要从事美学原理与美育理论研究;周军伟(1976-),男,河南登封人,河南教育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美学原理与美育理论研究。

原文出处:
美育学刊

内容提要:

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是西周官学的教学科目,后列入儒学教育之中。儒家六艺以现实的感性生活为出发点和归宿,重视培养受教者的现实生活技能、人际交往能力、情感养育方式和精神空间建构方法,其对人生的审美意味远重于对智、体的训练。六艺的审美内涵使其具有美育的品质。从美育课程体系建构角度来看,六艺在课程设置理念、内容设置和教学方法三个方面为当代美育提供了有益而又深刻的启示。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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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1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0012(2010)01-0038-07

      中国古代的社会教育是贵族和自由民通过“师”与“儒”接受传统的六德、六行、六艺的教育,其施教内容基于华夏民族在特定生活环境中长期形成的价值观、习惯、行为规范等文化要素。儒家学派全盘吸收了这些文化要素并上升到系统的理论高度,打破旧日统治阶级垄断教育的局面,一变“学在官府”而为“有教无类”,使传统文化教育播及整个民族。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作为周代的教学科目,也被儒家教育所继承,成为儒家教育的一个基本科目,在古代教育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然而,自汉代开始,儒术独尊,经学成为儒学的主流形态,由于“儒生乏文武之才,经师重训诂之义”[1]209,六艺虽然仍列于经学教育之中,但其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尊重人的感性经验和情感诉求的精神实质却日渐衰废,到宋明理学时期,除“礼”仍占据修身的中心地位外,其他各艺在儒生的经验和知识世界里都处于边缘位置,六艺至此几近湮灭。清代颜元重振六艺之教,并颇有成效,可惜在当时儒学教育体制中并不占主流地位。清亡,六艺之教亦亡。

      回顾我国1949年以来的当代教育,德、智、体三育一直是受到重视的,唯独与感性、情感相关的美育却是兴而废、废而兴,历经曲折与艰辛,直至上世纪末才开始受到重视。这不免令人深思,美育的境遇是否与传统教育的特点相关?是否可以从六艺的沿革历程中寻找根源?并且,如今美育虽在我国教育中占据一席之地,但仍处于边缘状态,特别是难以落实于具体的课程教育之中。而这恰是关系到美育生死存亡的关键问题。返本为了开新,六艺之教包含丰富的美育思想、内容与方法,对六艺进行再研究于当前美育现实而言应该是一有意义之举。

      一、六艺在儒家教育中的地位

      西周教学内容,以六艺为纲。儒家以周为精神源头,继承六艺之教的传统。《论语》中关于孔子践行礼、乐、射、御的记载广为人知,足证在孔子时代,这一传统仍旧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甚至,对孔子而言,是否学习礼乐是选拔人才的标准,① 六艺在儒家教育中的基础地位由此可见。

      (一)六艺及其范围

      孔子说:“志于道,居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这里的艺,历代的注释者大多都理解为礼、乐、射、御、书、数六艺,少有例外,也为历代学者所认可。六艺,指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艺。《周礼·地官司徒第二》讲大司徒职分时说:“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2]266至讲保氏职分时又具体为:“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2]352

      六艺中,礼被列于首位。礼,源于人的日常生活,是感性世界的节奏化和形式化,是立身、成人、处事必须遵循的道路和方法。在古代中国教育演变中,在其他各艺相继泯灭、被放逐出教育科目的过程中,礼始终顽强地占据着儒学传承的核心位置,是六艺中生命力最强,资料保存最为完备的一个科目。《礼记·礼运》中有一段孔子陈述礼的产生过程的话,虽然从现代学术的角度看,猜测多于事实,但却能清楚地说明古人所理解的礼的源起、内容与范围:“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皋某复。’然后饭腥而苴孰,故天望而地藏也。体魄则降,知气在上,故死者北首,生者南乡,皆从其初。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为醴酪,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故玄酒在室,醴醆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钟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是谓承天之祜。作其祝号,玄酒以祭,荐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与其越席,疏布以幂,衣其澣帛,醴醆以献,荐其燔炙。君与夫人交献,以嘉魂魄,是谓合莫。然后退而合亨,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铏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谓大祥。此礼之大成也。”[3]666-676从《礼运》所言可知,礼始于衣食居住,终于人神关系、个体与祖宗的关系、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人际关系,是个体生存技能的文明化、形式化,是个体界定社会身份和建构精神生活空间的基本方法。

      乐,是人对现实世界的情感反应的具象化表达。《礼记·乐记》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3]1074乐把现实的、感性世界的人的情感反应形式化为艺术,人心的喜、怒、哀、乐、敬、爱,皆可形式化、具象化为乐。不仅如此,乐还被视为养成君子人格的途径,“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并把乐作为君子的标志,“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3]1081作为人的情感的具象化表达,乐的社会功能是配合礼赋予生活以美的表象,行礼时需要配乐进行自不需多言,甚至在王吃饭时,也要“食时举乐”[1]98,乐渗透于生活的各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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