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这个中国共产党人独创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为什么不能在中国的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反而浅尝辄止,轻易地就被放弃了?为什么原定的要在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充分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生产力,具备雄厚的物质基础再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思想,很快就被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代替,过早终结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些都是深深困惑着人们,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学者们对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相关的理论层面上存在的问题,作了很多有益的探讨,但是仍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 一、如何认识新民主主义理论本身的缺陷 毛泽东在创造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时,新民主主义建设的实践还只是初步的。当时的根据地处在严酷的战争环境,又都在农村,经济发展受到相当大的局限。在这样的实践基础上产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不完善是难免的。建国后,有了全国性的统一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但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很快就结束了,所以在理论上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展开,有很多问题没有来得及解决,确实有局限性。石仲泉把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本身的罅漏概括出四点:一是关于两个革命阶段转变时间的衔接的模糊性,即新民主主义革命结束以后,是立即开始社会主义革命,还是经过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之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直到七届二中全会都没有作出明确回答;二是主要矛盾与中心任务的二元论,即既把经济建设作为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又把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看作社会的主要矛盾,造成了理论和实践的脱节和矛盾;三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认识的不确定性,毛泽东曾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新资本主义,但后来又批评这一说法;四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形态的短暂性,即没有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较长时期的过渡性特点。①这种概括是比较全面的,但也有一些提法值得研究。 笔者赞同上述分析中的第二和第三点。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的二元论和对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认识的不确定性确实是毛泽东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重要理论原因。但不完全赞同第一和第四两点。 关于第一点,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结束以后,是立即开始社会主义革命,还是经过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之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是否直到七届二中全会都没有作出明确的回答?事实不是这样。早在1937年5月全国党代表会议上,毛泽东就曾批评了“左”倾教条主义的“一省数省首先胜利就是社会主义革命开始”的观点。后来在七大报告中说得更清楚。他批评了企图不经过资本主义广大发展,要直接由封建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经济的民粹主义思想,强调要经过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而且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也就是说毛泽东曾经明确地认为不能在民主革命结束后立即开始社会主义革命。认为那种一有了政权,就要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是“左”的,完全不符合实际的,硬要在不具备条件的时候过渡,必定要遭到失败。必须要有一个连接两个社会的中间站,去为过渡到社会主义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毛泽东的报告是在党的代表大会上,对全体中央委员和代表大会的代表讲的,是郑重其事的。因此不能说毛泽东到七届二中全会都没有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结束以后,是立即开始社会主义革命,还是经过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之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作出明确回答。毛泽东创造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找到了这样一个连接两个革命的中间站,目的是通过新民主主义建设,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生产力,创造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物质条件,具备了条件再过渡。问题出在对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才算具备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当时说得比较含糊,没有对过渡条件的具体内容作明确规定,这就容易产生主观随意性,为轻易放弃提供了空间,在实践上就容易出现急于过渡的偏差。 至于第四点,问题也不在没有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较长时期的过渡性特点,而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到底应该多长,党内并没有形成一致的明确的看法,认识是处在不断变动中的。毛泽东1944年7月14日在同英国记者斯坦因的谈话中,曾十分肯定地说:“我们目前的新民主主义政策在任何条件下都将必须继续实行,而且还要实行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并预测“中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阶段,比起你们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很可能要晚相当长的时间”②。安娜·露易斯·斯特朗在回忆1946年她访问延安时毛泽东同她的谈话时说,毛泽东谈到会允许私人企业存在多久的问题时,说“它将长时期存在。他在一个地方说几十年,在另一个地方说,因为中国比较落后,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将会比今日欧洲的私人资本主义存在得更为长久。”③从述谈话中,可以看出毛泽东考虑过渡的长短,主要是看经济发展的程度。这种看法不是毛泽东一个人的,而是当时党内的共识。博古在同谢伟斯的谈话中,甚至预言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将多于30年或40年,而且可能要100多年。但是后来毛泽东变了。他在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明确地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④。这就过分强调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忽视了它作为一个社会形态应当具有的稳定性。变化的原因,一是对中国极端落后的国情缺乏深刻的认识,对发展生产力和改变经济落后的艰难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二是受马克思主义人类社会五种社会形态更替思想的束缚,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之后就是社会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既然不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又不是社会主义社会,所以它必然是过渡性的,是短暂的。 二、如何看待毛泽东与民粹主义的关系?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放弃是否受到民粹主义的影响 对这个问题学术界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对1949年以后毛泽东的理论与实践的看法。一方赞同胡绳的看法,认为建国后毛泽东确“曾染上过民粹主义色彩”。在中国资本主义没有得到广大发展、工业化没有得到实现的情况下,就放弃新民主主义的建设,急于领导中国人民搞社会主义。认为毛泽东的民粹主义色彩最典型的表现,是他在中国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条件的论述上,没有半个字提到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个最根本的、必不可少的前提——生产力一定程度的发展。他反复强调的一个条件是所谓的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⑤。持反对意见的学者认为,毛泽东是民粹主义的坚定反对者,毛泽东从来没有否认资本主义的历史作用,从来没有把农民看作是天然的社会主义者,也从来没有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可以建立在小生产的基础上。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