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106(2011)01-0020-04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一直把民主作为革命的根本目标。建国后,毛泽东按照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理解,进行了政权体系的建构,在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等层面初步推进了民主化。客观地说,在中国民主发展进程上,无论在民主的理论还是实践方面,毛泽东这一时期的探索都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程度。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对民主地位与作用的认识也在发生改变,他逐步偏向于将民主视为一种手段,试图用民主方法解决政治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他明确指出,“要求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的人们认为民主是目的,而不承认民主是手段。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1](P208-209)。由于毛泽东更多地是把民主看作手段,所以他在关于民主的论述中讲得最多的是民主方法、民主态度和民主作风。 毛泽东究竟把民主当作什么的手段?把民主当作手段运用有何局限或弊端?综观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的论述和实践,可以看出,他对民主这一手段的运用大致表现在五个方面,每一个都方面都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一、把民主作为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 夺取政权不易,巩固政权更难,作为开国领袖,毛泽东更加深刻理解这个道理。在他看来,对政权稳定构成威胁的原因不外有二:其一是来自阶级敌人或敌对分子;其二是,执政者本身变质,脱离民众。因此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要警惕阶级敌人捣乱破坏、伺机夺权;二是警惕执政者自身腐化堕落、自丢政权。在毛泽东看来,这两个方面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依靠民主手段。 针对第一个方面,毛泽东认为,要警惕阶级敌人的捣乱破坏、复辟夺权,必须紧密依靠人民大众,“这是我们的基本出发点”[2](P544),因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在工农联盟基础上,而要依靠人民大众,必须在人民中实行民主,他明确指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根本制度,“有两个方法。对敌人说来是用专政的方法……,对人民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3](P81)他认为,“没有广泛的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巩固,政权会不稳。没有民主,没有把群众发动起来,没有群众的监督,就不可能对反动分子和坏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也不可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专政,他们会继续捣乱,还有复辟的可能。这个问题应当警惕。”[4](P298)在国家政权体系运转的实际过程中,毛泽东深刻感受到了民主的不足,在1957年3月的一次谈话中他指出,“过去在革命的时候,我们和人民一起,向封建势力要民主。现在我们胜利了,自己掌握政权,很容易强调专政,强调守法的一面,忽略民主的一面”[5]。因此,他主张用扩大民主而不是缩小民主的方法来领导人民,通过扩大民主,团结群众,巩固和扩大政权基础。 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后面临的一个重要历史课题,是“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早在20世纪40年代,在回答黄炎培关于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这个兴亡周期律的支配时,毛泽东就已经说得很清楚:“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6](P149)由于黄炎培此番话语预设的前提是执政者本身能否懈怠变质、脱离民众,所以,毛泽东的回答可以看作是从“防止执政党本身变质”这个角度提出民主的。毛泽东认为,为了防止执政党变质,作为执政党首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权力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人民群众给的,党应当用这个权力为人民服务,“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7](P124)。针对处于执政地位的党政领导干部很容易产生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毛泽东提出,领导干部还必须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同时还有民主党派,“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8](P24)他们可以批评政府,“批评政府不犯罪。”[2](P376)他主张,“党内党外在一起开一些有关大政方针的会议,党和政府的许多错误缺点登报批评。”[2](P376)此外,为了防止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形成特权阶层,他严厉警告党内同志:如果国家和我们的党腐化下去,无产阶级就有可能“不能掌握这个政权。”[9](P262)因而,他明确反对干部特殊化,提出必须“肃清一切工作上、作风上、制度上的错误。”[10](P544)只有这样才能打掉官风,使干部与群众打成一片。 民主政治的核心和灵魂是主权在民,毛泽东用民主来巩固国家政权的做法的确是主权在民的体现,但是,用民主巩固国家政权更主要的应当将民主理念内化在政权体系建构之中,使之体现在制度设计、权力制约、体制架构、法制建设、组织程序等方面,只有这样才能使政权组织深入民心、体现民意,具备充足的政治合法性,这样的政权组织是外部势力和内部力量想颠覆和腐蚀也奈何不了的。仅仅把民主当作发动群众的手段,注重扩大政权的民众基础,加强民众对掌权者的监督,对于巩固国家政权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二、把民主作为集中的手段 关于民主集中制,马克思恩格斯最先提出的是“民主制”,他们认为在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包括革命胜利之后所建立的社会,都应该实行民主制。列宁为了革命斗争的需要,起初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建党原则确立为集中制,后来确定为民主集中制。十月革命后,又把这种制度扩大为苏维埃国家体制的指导原则,甚至还把它列为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成为加入国际的各国共产党必须遵循的原则。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理论虽然强调重大问题要由集体进行充分讨论,而且讨论自由,允许不同意见的发表,但其重点和目的都不在于民主,而在于集中。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接受了这个理论。毛泽东认为民主集中制是两个方面的统一,“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11](P1057)建国后,毛泽东强调,“不论党内党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说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12](P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