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835(2011)01-0005-02 郭德宏教授《毛泽东民主思想的误区》(以下简称《误区》)(刊《炎黄春秋》2009年第3期)一文,有几个问题需要商榷。 第一个问题: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不要民主吗?《误区》认为,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只讲“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没有提“民主的”,是“不要民主”。为什么毛泽东不提“民主”?因为在毛泽东看来,“大众的”就是“民主的”,是毛泽东认识民主的一个误区。这里需要商榷的问题是:毛泽东认为,“大众的”即是“民主的”,这是不是一个认识误区?《误区》认为,民主是对全体公民的,不能只尊重多数人的权利,不尊重少数人的权利,因而大众的并不就是民主的。我认为,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大众的,即是民主的,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在毛泽东看来,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为人民大众的,这个“大众的”就是全体人民的意思,而不是人民(公民)中的多数(或工农兵)。正因为大众的即是民主的,所以毛泽东提了“大众的”就没有再提“民主的”,显然是为了避免重复。《误区》认为,毛泽东所说的“大众的”,并不是指全体民众,只是大部分民众的意思,主要是工农兵,并不包括其他的阶级、阶层。我认为,既然承认“大众的”主要是工农兵,因为他们是人民中的多数,但“主要”不等于全体,“主要”之外还有“次要”,这“次要”就是工农兵之外的“其他阶级、阶层”,毛泽东说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大众的,就是说主要是工农兵这些劳苦大众的,同时还包括其他阶级、阶层的人民,只是不包括人民的敌人。怎么可以说毛泽东的民主只是一部分人而不是全体人民的民主? 实事求是讲,那一段历史时期,毛泽东是非常强调民主的,一方面是宣传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另一方面也是向国民党蒋介石争取民主权利,揭露其不民主的政治统治,是斗争的需要。在这个历史背景下,毛泽东不仅不忌讳民主,而且总是强调民主。就在写《新民主主义论》之后一个月,他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这是毛泽东在延安各界党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的演说)里说:抗日和民主,“这两件事,是目前中国的头等大事。中国缺少的东西固然很多,但主要的就是缺少了两件东西,一件是独立,一件是民主。这两件东西少了一件,中国的事情就办不好。”“现在我们全国人民所要的东西,主要的是独立和民主,因此我们要破坏帝国主义,要破坏封建主义。”“把独立和民主合起来,就是民主的抗日,或叫抗日的民主。没有民主,抗日是要失败的。没有民主,抗日就抗不起来。有了民主,则抗他十年八年,我们也一定会胜利。”[1]731-732毛泽东在这篇文章中也说到:“现在,我们中国需要的民主政治既非旧式的民主,又非社会主义的民主,而是合乎现在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1]733我们没有根据说毛泽东那时不要民主。 第二个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会不会妨碍人民民主?《误区》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并不主张民主集中制,他们认为无产阶级内部包括革命胜利以后建立的社会,都应该实行民主制,后来列宁为了革命斗争的需要,提出实行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接受列宁的理论,把它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误区》还认为,这种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在于集中,在这种制度下民主是被虚化的,是没有保证的,因此应该取消民主集中制。 这里有几个问题应该明确。民主制和民主集中制是两个不同层次的制度。民主制是相对于君主制、独裁专制而言的,是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利归人民,这是国家根本制度。而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制的国家根本制度下的政党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实行的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它的根本原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二是社会主义实行民主集中制,是不是会妨碍民主的实行,因而应该废除它呢?我以为,两者不是对立的,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仅不会妨碍民主制的实行,而正是实行民主制的需要。在党和人民团体实行民主集中制,程序是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意见可以保留)。民主——集中的程序保证每一个成员都充分表示意见,少数服从多数,集中了多数人的意见,保证了集中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这就是组织原则的民主性。不实行这样的民主集中制,那就只能或者实行独裁制,个别人少数人说了算,根本无视多数人的意愿,或者是无政府主义,而无政府主义必然使组织涣散,乃至解体。无论哪一种情况,都不能保证每一个成员的民主权利。真正贯彻民主集中制,应遵循三条原则:一是全体成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二是充分民主的基础上集中,真正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三是允许和鼓励少数人保留自己的意见。当然,民主集中制并不能绝对保证认识的真理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多数人的意见也会有错误,真理有时在少数人手里。但不能因此就在组织原则上否定多数意见,坚持少数人的意见;因为通常情况下多数人的意见总比少数人的意见正确,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按多数人的意见办,怎么能说民主是被“虚化”了呢?只有那种打着民主集中制的招牌,无视多数人的意愿,个人(少数人)说了算,这种严重变质的民主集中制才是虚化民主的个人专制。我们从实践中得知,妨碍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个别人特别是第一把手独断专行,根本无视别人的意见;二是长期的专制不民主形成的高压气氛,使大家不敢不愿真实发表自己的意见;三是不允许发表不同意见或保留不同意见,对不同意见者进行打击迫害。1959年庐山会议后,我们党内高层民主集中制受到严重破坏,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些。这不是说明实行民主集中制会妨碍民主,而恰恰说明不真正贯彻民主集中制就必然出现个人专制,扼杀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