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语词汇史角度论“为”与“搞”

作 者:
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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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重庆师院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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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与“搞”是汉语词汇史中两个使用范围最广泛,意义最丰富,出现频率最高的基本动词之一,而且,它们是古今汉语中意义一脉相承的、唯一的万能动词。研究这两个万能动词,尤其是从汉语词汇史的角度对二词进行发展的联系的比较的研究,甚有价值。

      一

      “为”产生甚早,甲骨文中已有此字,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词。《说文解字》的作者许慎未能见到“为”字的甲骨形体,故误释作“母猴”。罗振玉根据甲金学形,认为“为”字形从爪从象,乃是先民以手役象之意,其事当在服牛乘马之前。此说一出,学界公认。“为”的本义虽然尚未有材料加以佐证,难以定论,但从铭文用例中,可知是一个表示动作行为的词无疑。例如,《益公钟》:“益公为楚氏和钟。”《陈侯因錞》:“永为典尚。”《郘钟》:“余不敢为乔(骄)……世世子孙,永吕(以)为宝。”又从其出现在上古至晚近的大量文献中的用例可以确知,“为”的基本意义是做、作、干、弄、办一类意思,这亦是学界所公认之事实(“为”还能作介词、连词、语气词等,姑置不论)。从现存的文献典籍(包括甲金、竹帛、简牍、刻石等)看,“为”一出现,使用频率就不断提高,使用范围、义项就不断扩大,其生命力极为旺盛。周秦之际,“为”就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万能动词。《尚书》是我国已见的最古的一部典籍,书中“为”已不少见。而到了春秋末战国初的《论语》一书,则出现了169次,其中动词义达149次。[①]仅比《论语》一书稍晚的《孟子》则出现了502次,其中动词义已高达390次,其义项已在数十个之众。[②]发展到西汉,《史记》中仅《秦始皇本纪》一篇不足2万字中,“为”就出现了152次,动词义为138次。[③]秦汉以降,“为”的使用频率、词义范围更广更大。例如,我们统计了王力主编《古代汉语》下册第一分册中第十单元所选唐宋时期韩愈、柳宗元、欧阳修、王安古、苏轼的12篇文章,总字数仅九千多,每篇皆有数个“为”,共出现“为”105次,其中动词义94次。明人魏学洢的《核舟记》全文仅600余字,用“为”14次,全是动词。

      “为”的词义,广泛丰富得惊人。我国目前最巨型的辞书《汉语大字典》共列出28个义项,其中动词义20项;《汉语大词典》则列出39个义项,其中动词义31项。但是,根据我们的考查,“为”的义项远未收罗完备,更重要的是,对“为”这样进行释义、罗列是很不科学的。

      “为”的动词词义,广泛而灵活,基本意义相当于做、作、干、弄、办。在汉语中,这几个动词已经是词义范围较宽泛灵活的了,但仍然远远不能表达“为”的外延。“为”在此基础上发展延伸,但凡动作行为、事物变化、劳作修造、人事关系、社会和意识形态活动、心理活动以至判断等,不管其动作行为是强还是弱,几乎皆可表示,具体意思只能据上下文来确定理解。例如:

      表基本意义:做、作、干、弄、办。《论语·为政》:“何为则民服?”《后汉书·范滂传》:“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

      表事物变化:变作、造成。《诗经·小雅·十月之交》:“高岸为谷,深谷为陵。”《荀子·劝学》: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表劳作修造:修建、垒筑。《左传·哀公十三年》:“越子伐吴,为二隧。”《论语·子罕》:“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史记·陈涉世家》:“为坛而盟,祭以尉首。”

      表人事关系:担任、充当、作为。《论语·公冶长》:“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论语·为政》:“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尚书·五子之歌》:“为人上者,奈何不敬。”

      表社会、意识形态活动:治理、研习、制定。《左传·文公六年》:“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孟子·滕文公上》:“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论语·宪问》:“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

      表心理活动:看作、当作、认为(这类情况常与“以”连用)。《论语·先进》:“吾以女为死矣。”《战国策·赵策》:“老臣窃以为媪之爱燕后贤于长安君。”

      表判断:是。《论语·微子》:“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

      以上所举,远未完备,“为”的动词义与上列各项的不同方面还众多,甚至连性行为亦可表示。例如《史记·樊郦滕灌列传》:“荒侯市人病不能为人。”《正义》:“言不能行人道。”即荒侯生理有缺陷,不能像正常人那样交配,亦即没有性行为能力。

      由于“为”的词义异常活跃宽泛,也由于“为”的词性除动词外,还具有介词、连词、语气词等性质,因此,古今辞书和前修时贤亦常有错释误解,兹以《汉语大字典》为例,略举两例予以说明。

      是书“为”字21项下:“连词。2、表示承接关系,相当于‘则’、‘就’。清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二:‘为,犹则也。’《论语·阳货》:‘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此句误解。这是一个紧缩复句,“为乱”、“为盗”是分句,犹言作乱、作盗。“为”是动词,训“作”,是其动词的基本义。“为乱”、“为盗”之语古籍常见,均是动词“作”或“成为”之义,例不胜举。如《儒效》:“故人无师无法而知则必为盗,勇则必为贼,云能则必为乱,察则必为怪,辨则必为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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