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一个内部审计章程 许多医院制定了内部审计的规定、办法,一般都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职权、范围和程序等,但这些规定大多套用行业、部门或上级的相关制度,很少考虑具体情况,缺乏灵活性,对于独立性涉及较少或规定含糊,不利于执行。所以,制定一个符合医院管理背景、文化特征等具体情况的内部审计章程尤为必要。章程应确定内部审计活动的地位,授权审计人员接触与开展审计工作相关的记录、人员和实物资产,规定审计活动的范围,明确审计机构和人员的权限,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经费等,并经过医院权力机构(如职工代表大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批准,从制度上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二、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理论上,内部审计机构置于医院权力机构之下,组织地位最高,独立性最强。但现阶段,作为权力机构的职工代表大会,因其本身制度尚不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受到各种制约,普遍没有得到有效发挥,难以承担起领导内部审计的责任,如果将审计机构置于职代会的领导之下,可能弱化其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如何设置,直接影响其独立性,关系到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审计监督的力度,因此内部审计机构不能置于其他部门之下或与其他部门合并设置,相对理想的状况是审计机构应单独设置,并置于院长的直接领导之下,便于审计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审计决定的落实。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建立内部审计的回避制度 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审计发展不均衡,有些医院起步较晚,人员数量和业务素质难以适应内审工作需要,医院应选配正直勤勉,职业道德良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重视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鼓励审计人员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等执业资质认证。 内部审计人员涉及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审计事项,或者与被审计事项负责人有利害冲突时,应主动回避,以保持精神上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也应向内部审计人员了解存在的偏见与利益冲突,以便合理安排工作。内部审计人员不承担经营管理责任,不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以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人手的限制,可能会抽调其他部门人员参与内部审计活动,应注意避免抽调人员评价其所从事过的业务。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还应定期对自身的独立性与客观性进行评估,遇到独立性与客观性受到损害的情形,应当依据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处理,而不能屈从压力,做出重大的质量妥协。 四、加强审计宣传,为内部审计审营造宽松的环境 内部审计是为组织增加价值服务的,其活动与组织的利益、目标相一致。享有充分的独立性,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是其履行职责必要条件,所以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要持续地宣传审计,与医院管理的各个层次进行沟通,消除对内部审计的偏见和误解,特别要使医院高层理解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为内部审计审营造一个能够保持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工作环境。 强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并不排斥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内部审计首先应处理好与被审计部门的关系,取得被审计部门理解和配合,消除抵触情绪,在做出审计结论前,认真听取被审计部门的意见,这样做不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还应处理好与医院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比如与其他监督部门的配合等;内部审计也要处理好与外部审计的关系,以发挥经济监督体系的作用。 五、确立审计结果的披露制度 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审计结果的公布和披露制度还很不完善,审计信息的利用程度不高,审计结果只被很小的范围或是主管领导所掌握,管理层对审计揭示的问题不能做出及时的反应,往往导致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劳而无获、劳而无功,审计信息的价值大打折扣。推行内部审计结果的公布制度,有利于加强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也有利于内部审计获得充分的独立性。医院应将审计结果的披露作为院务公开的内容之一,视审计事项的性质、重大程度合理的确定审计信息的披露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