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杆跳式记账法”不可取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晓甫 宿迁市宿城区审计局

原文出处:
江苏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0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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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发现,一些单位的记账方法存在不规范,简化会计科目运用的现象很普遍,甚至有的将两笔甚至多笔会计分录合并为一笔,因此称之为“撑杆跳式记账法”。如:某单位发生了一些经济业务事项。记录了一笔会计分录:借:经费支出——**;贷:拨入经费/预算外收入——**;我们能够直观地得出结论它缺少过渡科目“现金/银行存款(国库存款)”。对于这种会计科目的运用方式从浅表来讲是可行的似乎没什么大碍,但其隐患不小。存在的问题就是随着时间流逝拓展了记忆的模糊曲线,简单地讲就是财务人员对刚发生的业务能够清晰地记得外能熟练地阐释它的来龙去脉,但随着记账事项的久远或是新接手人员很难清晰地、准确地复原当时的情形。综上所述会计分录应记为:借:现金/银行存款(国库存款)——**;贷:拨入经费/预算外收入——**;借:经费支出——**:贷:现金/银行存款(国库存款)——**;显而易见,这样记录资产类、支出类和收入类内容在账簿中才能够准确、清晰地反映,便于财务人员月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决策者可以据此做出理性的判断,并作通盘考虑和制定下一步的计划安排,财务人员不仅避免了由于时间久远回忆不清的风险也撇清了“坐收坐支”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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