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学惠 韩德静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原文出处:
财会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0 年 1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是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其审计结果不仅成为人事组织部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进行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而且也为选拔、任用国有企业领导人提供了导向。这就要求审计部门在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时,必须运用恰当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对领导人任期内所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和基础。因此,建立起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就成为客观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人履职情况的关键,也是审计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拟就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谈一点看法,为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一、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一般是参考《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中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来进行审计评价,而审计部门本身并没有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在审计实践中还存在如下问题:

      1.审计评价缺少足够的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审计署、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做了规定,但却没有规定具体应评价哪些细化内容,也没有具体规定可量化的评价指标,可操作性差。由于审计评价缺少足够的依据,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多数情况下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判断,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审计内容和评价重点,从而导致不同审计人员对同一企业发表的审计结论往往存在较大差异,制约了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

      2.审计实践中借用的评价指标体系缺乏适用性。由于审计部门本身没有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审计实践中多是直接借用《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中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些指标设定了固定的权重,即确定了各个指标在企业绩效评价中的重要程度。然而,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时,评价领导人业绩的关键性指标会存在一定差异。例如,企业处于初创期的关键指标为市场占有率,而成长期则为销售增长率,成熟期、衰退期则分别为销售利润率和现金回收率。此外,由于该评价指标体系侧重财务指标,而对关系企业发展的其他指标涉及较少,因而对全面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缺乏适用性。

      二、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依据及基本原则

      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及审计署发布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和《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规定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参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审计目标进行设计。其评价指标体系应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以下内容:特定责任人在任期内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情况,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相关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投资决策及其效果等情况,以明确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

      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既是促进、激励和全方位监督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需要,也是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量化考核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因此,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有选择的借用原则。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考察和监督企业领导人的履职情况。虽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由审计部门独立做出的,但其评价标准不能由审计部门单独制定,因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应该履行什么职责以及履行到什么程度是其与上级主管部门约定的。因此,审计部门在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时,必须考虑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以什么指标进行考核,特别是要将反映企业个性的“短板”考核指标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个性指标。

      二是反映共性原则。尽管考核不同行业、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指标存在一定差异,但仍存在一些能够反映企业领导人履职情况的共性指标,这些指标不仅能反映某企业领导人的履职情况,而且能对不同企业领导人履职情况进行比较,如财务信息失真比率、违纪违规比率等。这类指标应作为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基本指标。

      三是多重性原则。由于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于干部管理,是受托性的,具有较强的综合性、政策性和较高的风险性,因此要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事项做出正确评价,通常应从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角度进行考察,也就是说,在指标的选用上不能仅用单一指标评价某方面的优劣,而要考虑指标的内在联系,将不同性质、方向的指标融为一体做出判断。

      四是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由于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除可进行定量反映的事项外,还有些事项只能用定性的方式反映,这些事项也是审计评价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在设计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时,不仅要考虑定量指标而且要关注定性指标,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