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审计的孤立化问题。当前要避免对绩效审计的两种不恰当认识。一是认为鉴于目前我国财经秩序状况,合法性审计任重道远,开展绩效审计的基础条件尚不具备;二是认为绩效审计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真实性、合法性问题,个体的微观的财政财务审计显得已不怎么重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特征决定了这两种观念都要不得,只有坚持“两条腿”走路,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并重,一手抓财政财务等合规合法性审计维护财经法纪,一手抓绩效审计从源头上促进制度完善、管理改善、效益提高,才能适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仅如此,在绩效审计实践中,也不舍弃合法性审计,而是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坚持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审计目标的统一、互补和融合。 二、绩效审计的神秘化问题。绩效审计入手难,主要还是理念问题,没有真正把握绩效审计的实质和内涵。传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目标是真实性、合法性。事实上,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并没围绕真实性、合法性目标来确定各自应当审计哪些内容,也没有一个明确的、量化的指标从整体上来评判一个审计对象的财政财务收支怎样就是真实的、合法的,而是围绕真实性和合法性目标,分析影响真实性的有关因素,查找有关合法性的具体问题。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都是审计业务中的类型,基本原理是相同的。绩效审计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在履行职责时配置、使用、利用财政性资金或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检查、评价、建议,促进改善公共管理、提高资金资源绩效。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无疑是绩效审计的总目标,但在审计思维取向上和实务操作中,不能围绕“经济、效率、效果”指标兜圈子,教条地理解经济、效率、效果,而是就具体事项围绕具体审计目标,跳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视野,对照有关制度和标准,查找在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影响资金资源绩效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和找准原因,对症下药,提出建议,促进绩效改善。因此,准确把握了绩效审计的实质,就能揭开绩效审计的神秘面纱,绩效审计工作也就能顺利开展起来。 三、绩效审计的泛滥化问题。主要是对绩效审计不以为然,认为绩效审计仅仅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延伸,过去搞得一些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似乎都是绩效审计。绩效审计与传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在审计目标、内容、审计发现、审计评价和建议等方面有较为明显的区别,但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审计的主要目的不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关注法规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财政财务决算“对不对”,绩效审计则是以此为基础,重点审计政策执行、资金资源使用及其效益“好不好”的问题。 如,一项开支,符合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手续完备,有关收支、账务记载、决算情况真实合法,但从绩效角度分析,它可能是不必要的开支,或者开支标准过大,支出与效益不配比,存在损失浪费现象,或者支出没有实现预期目标。可见,政府绩效审计所关注的是公共政策或者公共资源资金的耗费、花费是否经济,有无损失浪费现象;是否有效率,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益之比是否低下,投入是否实现预期目标。通过审计,提出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怎样更完善,资源耗费和资金使用怎样更节约,产出一定时怎样花费更少更合理、投入一定时怎样实现更多产出,如何更好达到预期目的、实现项目目标的审计建议。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立足点是批判性,出发点是维护财经法纪,绩效审计则立足于发现问题和帮助解决问题,不是一味批评过去,而是面向未来,发挥建设性作用,促进被审计单位绩效的改善。 四、绩效审计的狭义化问题。绩效并不完全是资金的效益,也并非对资金的效益进行的审计才是绩效审计,“不总是与钱有关”,还包括体制机制、政策制度、管理决策、公共资源使用等方面的经济、效率、效果或环保性、福利性、公平性等问题。 绩效审计一般以政策、制度、资金、资源或项目为载体,主要审计揭示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影响绩效的突出问题,而在具体审计事项上则涵盖了体制效率、政策效用、管理效能、工作成效、资金效益、资产安全、资源节约、项目效果、公共福利、生态环保或者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内容。 五、绩效审计的庸俗化问题。“绩效审计”首先是“审计”,其次是从绩效角度开展的审计。从这个角度而言,绩效审计不是总结、分析绩效,甚至也不完全是审计“绩效”,而是主要查找分析影响绩效的原因,通过对公共政策执行、公共资金资源使用绩效进行审计,查找在政策、制度、管理、决策以及资金资源使用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情况。 之所以强调这个问题,是因为在绩效审计的不成熟阶段,为了强调某个审计项目是在搞绩效审计而不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者觉得如果不能比较全面地反映某项资金所取得的成效,就不算是绩效审计,往往大篇幅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管理使用某项资金所取得的成绩、成果、业绩,而对有关政策执行、制度遵循、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影响绩效、不经济、低效或无效的问题揭示不多,分析不深,舍本逐末,变成“歌功颂德”,这样就失去了绩效审计的本来意义。 六、绩效审计的规范化问题。绩效审计的规范化主要是审计评价的规范化。绩效审计要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原则。期望所有审计事项都可以用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定量地进行评价是不现实的,也不符合一切事物和社会经济现象的多样化特征。如,管理好不好,就难以说它达到90%或者50%的水平,人的健康以及一切物种的生命就很难用价值衡量。因此,有明确量化指标的、能够量化的,应采用量化的标准比较直观地进行反映和评价,不能量化的,仍需要采取定性或描述性语言进行准确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