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联结。传统审计理论框架是以完备契约理论为逻辑起点研究审计本质与功能的,由于现实中的契约总是不完备的,因此完备契约理论的审计观无法解释独立审计在动态环境中契约缔结与履行过程中的本质作用。 一、基于完备契约理论的审计观 代理理论是企业契约理论的重要分支。传统审计理论框架正是以代理理论为逻辑起点研究审计本质与功能的。Jenson & Meckling围绕企业内部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及其产生的原因,集中于公司所有者和高层经营者之间合同安排所产生的代理成本上,研究了产权、融资和代理成本间的关系,并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所有权结构理论框架,并在这一研究过程中分析了独立审计在企业代理问题中的作用。 (一)控制管理者和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 由于公众公司普通股的不受限制性,导致了决策者与剩余索取者之间产生了严重的代理问题。其代理冲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管理者对努力的偏好不同(企业价值最大化要求其越努力越好,但管理者自身并不喜欢努力);面临的风险不同(管理者投入人力资本与普通股比较不可随意转让来分散风险);不同的时间限制(普通股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因而其不受时间限制,而管理者的人力资本一旦投入,在合约内不得撤离)。对此,可以运用薪酬体系和市场控制体系来解决。但是,Jenson & Clifford又发现管理薪酬若以会计报表业绩的衡量确定,会导致管理者对会计方法和会计政策的不同选择。市场控制机制则包括,外部的经理人市场和资本市场,以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如公司章程等。 (二)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 债权人与股东间的冲突主要有四个原因:利息固定、企业发行新债导致的权益稀释、企业高风险投资导致可能的资产替代、投资不足(企业可能拒绝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以规避自身风险)。Jenson & Clifford总结了Smith(1983)、Hand & Kalay(1984)等人的研究成果,提出解决这些代理冲突的方法,如信贷合约的完善(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及其他的企业约束手段,如提供审计过的财务报表,使用特定的会计方法等。从这个角度讲,审计是为了减少所有者、代理者和债权人代理成本的一种监督机制。 代理理论认为,审计作为事后监督的装置是解决企业代理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其主要功能是对反映代理者业绩的财务报告进行“验证”和“证明”,评价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实现对代理人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验证与监督。因此,代理理论视角的审计,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与事后监督机制。 代理理论作为早期的契约理论,是一种“完全契约理论”。但现实中,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缔约人的有限理性、信息的非对称性、(缔约)成本的限制以及第三方难以证实性,契约无法准确描述与交易相关的所有事前规定,各种可能出现的状态以及每种状态下的缔约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使契约成为留有“漏洞”的不完备契约。这也使得基于完备契约代理理论的审计理论无法解释这些现象:1.如果审计是减少代理成本的装置,为何审计信息会在公共领域使用?2.经济上依赖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审计者在制度上被要求独立于他们,机制上的缺陷导致审计者实质上的不独立的审计悖论。因此,“尽管代理理论作为一个有用的经济理论解释了审计的发展,但并不能更完整的解释更多的现代审计现象”。 二、基于不完备契约理论的审计观 (一)契约的不完备性 科斯认为,“由于预测的困难,关于商品或劳务供给的契约期限越长,那么对买方来说,明确对方该干什么就越不可能,也就越不适合”。Williamson和Hart认为,未来的不确定性、人由于某种程度的有限理性或者交易费用,使得现实中的契约是不完备的。 契约不完备的经济后果是什么?Kleinet al(1978)、Grout(1984)、Williamson(1985)等人认为,契约的不完全会导致事前的最优契约失效,当事人在面临被“敲竹杠”的风险时会做出无效率的专用性投资。同样,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人的有限理性与交易成本为正,企业契约也是一组不完备的契约。要素所有者将要素使用权投入企业,其目的是获得高于独立行动的较高收益,这种收益即团队生产的“合作盈余”或称“组织租”。企业契约不完备的表现:一方面,缔约时契约中除了可以事前规定的具体权利之外,还有事前无法规定的剩余权利,这部分权利就是所谓的剩余控制权;另一方面,存在契约缔约事前无法明示的盈余即剩余盈余。同时,由于无法事前对该部分剩余盈余进行分配权配置,形成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构成了企业所有权的内涵,同时也意味着谁拥有所有权的重要,因为不同的所有权安排决定企业缔约主体事后讨价还价的既得利益状态。 剩余盈余的存在使得企业履约过程是一个要素使用者对剩余盈余索取的博弈过程。具体表现为:通过对剩余控制权的争夺获取剩余索取权以得到剩余盈余,如管理者通过MBO方式获取剩余盈余;运用其约定控制权进行寻租以攫取剩余盈余,如管理者运用其对企业“天然”的管理控制权,通过会计方法与政策选择甚至会计造假等会计寻租方式,以及在职消费等管理决策权进行寻租以获取剩余盈余。这种对剩余盈余的争夺具经济后果:一方面在对剩余控制权争夺过程中,由于剩余控制权是0/1分布,得到剩余控制权的一方固然增加了投资激励,但失去的一方却因此减少了投资激励,所以社会最优的投资激励不可能实现:另一方面,通过“寻租”方式获取剩余盈余将导致企业租值的“耗散”,降低企业的效率。由于企业契约的不完备是内生的,其契约功能总是存在漏洞和缺口,就必然借助于一系列约束机制对缔约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与监督。审计正是作为这一社会装置进入了企业契约网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