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实现的推动力

——审计结果完全公开

作 者:

作者简介:
韩新新 刘成立 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管理信息化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0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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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就是独立的审计机关和审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担任特定管理职务的领导干部任期内所负责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领导干部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纪法律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鉴证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其主要表现为:对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等方面起到保护作用;核清家底、客观公正地鉴定前后任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然而在现实中,经济责任审计并没有完全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研究发现,审计结果的不完全公开是造成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原因之一。审计结果公开是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实现的推动力,只有通过审计结果完全公开才能切实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职责,积极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的功能。

      二、经济责任履行现状

      (1)部门预算存在“专项不专”及私自改变财政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在浙江省全文公布的2008年度全省审计机关对4437个单位进行审查的审计结果中,共查处违规金额129亿元,其中经费预算66.44亿元,其中正常经费18.02亿元,占27.1%;专项经费48.42亿元,占72.9%。而且在审计10家重点调查单位时还发现,不少单位将一次会议以几个名称重复申报,虚报参会人数,或在多个专项经费预算中申报同一会议等方式,以提高会议实际标准。

      (2)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导致多付工程款和损失、重大变更不履行审批程序。如从陕西省所披露的2008年全省6 765个单位和项目的审计情况的审计报告来看,包括建设项目在内的管理不规范金额达到375亿元;浙江省所公开的审计结果中也显示,连接舟山与宁波的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因变更审批不够严格,计量支付不够规范及招标文件缺陷等原因,导致多付工程款3600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咨询中心取得大量收入。2009年下半年,浙江省审计厅对省科技咨询中心2001-2008年6月的经营业务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在咨询中心280多家成员单位中,有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共65家,分属环保、质监、药监、测绘、规划、建设、出版、电力等系统,根据测算,至2008年6月底,各单位共提现8.87亿元,显然咨询中心成了一些单位的“小金库”。

      (4)部分高校存在帮学基金使用不规范及领导捞取基建工程“油水”等问题。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06-2008年3年共使用助学基金1049.75万元,其中只发放给学生477.97万元,仅占45.53%;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部分高校还存在教材按高于成本价向学生出售,代办费结余未返还学生等问题。

      (5)省属企业职务消费普遍不够透明公开。2009年,浙江省审计厅对13家省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2008年度经营绩效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有6家违反规定,多预发给35名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基本年薪184万元,有12家以各种补贴名义自行发给87名经营班子成员福利80万元,有4家自行发给25名经营班子成员奖金54万元,职务消费普遍不够透明公开。

      三、审计结果完全公开有利于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

      (一)审计结果公开的机制:公共受托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公开就是指审计机关将受托干部管理部门进行审计的审计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会议、专门刊物、政府网等方式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为什么要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完全公开,原因在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公共受托资金的管理使用状况,管理者要对社会公众负责,社会公众有权知道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它不同于对一般公司的审计,因为它的受益对象可能只是企业的股东或债权人,审计结果公开有利于监督领导干部基于其所担任的特定职务管理运用公共财政资金、国家资源以及国有资本、相关社会资金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的审计对象决定了审计结果必须公开,审计结果公开的目的是对社会公众负责,让社会公众了解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完成情况。

      (二)审计结果公开的意义

      审计结果公开是社会监督的前提,它包括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趋势,也是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成效,放大审计作用,推动审计事业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将审计结果只作为一种小圈子里了解的“内部信息”,那就会产生黑箱效应,例如:向社会公布的只是审计结果的一部分或经过加工处理的审计报告,编写的审计报告反映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评价意见提出的改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也不恰当,或者没有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就可能使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监督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就会导致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难以执行,这样也容易误导社会公众。实践中,做到公开透明是防范腐败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提高审计机关自身审计质量的积极措施。所以我们应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全面有效地公开审计结果,因为这样才有利于目前经济责任状况的改善,更有利于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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