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基金绩效审计初探

作 者:
陈晔 

作者简介:
陈晔,上海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处

原文出处:
上海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0 年 10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一、开展专项基金绩效审计的意义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的、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一般的社会福利,主要指社会服务事业及设施。目前开征的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政府性基金,其主要用途就是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帮助有特殊困难的人,支持社区服务、社会福利企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对老化、陈旧社会福利设施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予以适当资助,以及对公众关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能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给予适当资助等。通过这些资助项目,可以切实发挥政府性基金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扶持作用,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优抚政策,促进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开展专项基金靖效审计,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政府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服务型政府要求其公共物质和人力资源的配置、消耗都必须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政府部门和机构工作效率的高低,为民服务责任履行的好坏与否,也越来越多地受人关注。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政府性基金作为社会矛盾的调节器之一,以缓和某些突出的社会矛盾为终极目标,基金的受益对象具有普遍性,基金的利益投向呈一维性,不要求被服务对象缴纳费用,只要公民属于立法和政策划定的范围之内,就能按规定得到应该享受的特定的津贴服务等。加强对这类政府性基金的绩效审计,有利于广大人民和受益群体对基金收支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有效的监督,提高人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2.开展专项基金靖效审计,是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需要。社会福利是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国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在既定的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尽力提高被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政府性基金实施绩效审计,可以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从基金开支的成本—效益、成本—效果角度来衡量其物质资源、人力资源配置与消耗的合理性、有效性,从而反映出基金的决策机构、管理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能力与责任是否匹配,揭示是否存在贪污腐败,是否存在个别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因错误决策、盲目决策、轻率决策等,导致出现脱离社会普遍水平和受益群体实际需求、造成严重损失和浪费等问题,促进各相关职能单位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

      3.开展专项基金绩效审计,是提高财政性支出绩效,确保政府职能正常发挥的需要。目前,本市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政府性基金已基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专款专用,预算单独编列。对财政性支出,一贯的原则就是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财政性支出进行经常性的绩效审计,有利于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对财政支出的有效控制,提高财政性支出的绩效,为社会福利事业提供更多项目和优质服务,从而确保国家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

      二、专项基金绩效审计的主要特征

      作为一种较高层次的审计活动,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政府性基金绩效审计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1.审计对象和范围的广泛性。政府部门和机构利用政府性基金开展社会福利性项目和业务活动,操作具有广泛的辐射面,绩效审计过程中往往需要涉及诸多业务领域和单位。从笔者参与审计的多个政府性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等各环节来看,该类基金绩效审计涉及的被审计单位不仅包括市、区两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而且包括其他使用专项资金的企业事业单位、各类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基金绩效审计的范围也宽广得多,既包括被审计单位所涉及的基金财务收支和业务活动,也包括其他非经济范畴的管理活动,对基金项目的决策审批程序、管理监督机构职能和作用发挥、运作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等都要进行必要的审查。

      2.审计标准的灵活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政府性基金的非赢利性,决定了衡量其效益不能只关注资金的经济效益,更要注重其满足受益群体的共同需求的优劣程度,以及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公平普惠的社会效益。非盈利机构业务活动的绩效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其经济效益的衡量可运用价值指标,而社会效益难以从数量上概括,需要运用定性标准。而该类政府性基金绩效审计往往缺乏明确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分析各个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审计方法的多样性。开展专项基金的绩效审计不仅采用传统的、通用的财务审计方法,还必须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和审计目标,制订不同的审计方案,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手段,灵活运用现场走访、座谈、调查表征询等方法,对审计结果和样本采用分析法、论证法、评价法等,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

      4.审计过程的延续性。利用政府性基金开展的安老、助残、扶幼和济困等惠及民生的社会福利工程和服务项目,其产出效果常常有着滞后性。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的绩效成果不可能同时显现,有些业务活动的绩效可以立竿见影,而有些业务活动的绩效则需要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才能表现出来。尤其是一些基础设施投入类项目,难以在短期内见到可以数字描述的效益。因此,进行专项基金的绩效审计时只对当期业务活动的直接绩效进行审查,难以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来全面评价其绩效。审计人员必须对项目有选择性地进行跟踪审计,对政策执行和业务活动的后续效益进行审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