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不入账或多收少记 作案者常用的手段有三种。一是使用自购收据收款不记账,或者使用统用收据收款故意不记账,尔后据为己有。这两种行为多发生在财务制度不健全、收据和印章均由收款人保管的单位。二是收款不开票据。这种情况,一般是交款人不需要票据或交款人有求于收款单位而不敢索要票据。如使用卡式水电气表的单位,购买水电气时,大多不需要或不索要票据。三是“一票两开”,即存根和记账联开具的票面数额小,交款人报销联开具的票面数额(即实际收款数额)大。 针对上述作案手段,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审核调查:一是将所有已使用过的收据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收据的付款方报销联与记账联是否同时粘贴在存根联上,然后将所开票据与记账凭证及账簿进行逐笔核对,看有无漏记收据。二是查看有关合同,看有无漏收少收现象,如果收款数与合同应收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对可疑的收款项目,也可到付款单位调查,看是否存在“一票两开”现象。三是通过查看账簿资料,进行对比分析,看有无以前的经常性收入,现在明显减少或消失。四是核对账目,看账实是否相符,例如对水电费收入,可通过对计算机程序中的实售数(应收数)与票据实收数的比较,查出未开或者少开发票的数额。必要时也可找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二、通过银行转账套取现金 作案者与收款单位相勾结,以预付款形式,故意将大额款项转入供货单位或主办会议的宾馆(招待所),尔后按转账数额从对方开具发票,转账数与实际开支的差额部分,从对方提取现金,据为己有。 对这种作案手段的审查方法是:认真细致地审查发票来源及真伪。对购物发票,要重点审查发票记载的品名、数量与入库情况是否相符,单价是否符合市场行情;对会议费,要重点审查参加会议人数、会议天数,了解当地住宿标准、物价水平,从中发现疑点。必要时也可到供货单位或主办会议的宾馆(招待所)调查取证。 三、在记账凭证、会计账目上做文章,使库存现金科目账面数变少 作案人利用上级审计查账次数少,审计查账人员一般不复核记账凭证及账簿合计数,不核对记账凭证与账簿记载数额是否相符的特点,采用以下手段进行贪污:一是在编制记账凭证时,故意将现金支出凭证的合计数加大,或者将现金收入凭证的合计数减小。二是月终结账时,故意将库存现金和相关科目的累计支出发生额等额加大,或者将库存现金和相关科目的累计收入发生额等额减小。三是不按记账凭证数额记账,故意少记收入,多记支出。四是年度转账时故意将上年度转入的库存现金及相关科目余额变小。上述作法一般发生在采用手工记账且会计、出纳一人兼任的基层单位。 审核时,除应注意核对账证、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外,还应重点检查核对库存现金科目累计发生额及余额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年初转入余额与上年转出余额是否一致。 四、通过邮购图书杂志报领现金 作案人先将款项汇给自己家人或朋友,然后用未写明收款单位的汇款凭证和写有“代报销凭证”的图书杂志征订单报领现金。 对这种凭证,如果数额较大,疑点较多,应仔细审查其购买数量、单价、金额,核对关系是否正确,购买金额与汇款金额是否相符,同时还应追查所购图书杂志的去向及分发情况。 五、通过预借款或往来账目侵吞公款 作案人先将现金借出并记入暂付款类科目,尔后再想办法销账。常见的手段有:一是用长期挂账无人过问或无人认领的款项予以冲销。二是通过下拨经费、更正错账等办法进行核销或冲销。三是年度转账时不予结转,使其成为死账。上述行为一般为会计人员所为。 审核方法是:仔细核对往来款项,翻阅记账凭证,便能发现问题。 六、伪造预借差旅费凭单报账 作案者利用学员毕(结)业、实习等大量结转供给关系的机会,将伪造的预借差旅费凭单与学员正常预借差旅费凭单混在一起,予以报销。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军队院校分管工薪工作的人员身上。 审核方法:一是通过查看供给关系存根或者寻访有关人员予以核实。二是通过技术鉴定,核对笔迹。 七、以不懂会计知识为借口,浑水摸鱼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财务制度不健全、未编设财务机构,而且经费收支相对独立,远离上级管理部门的小、远、散单位。作案人一般是单位负责人,他们要么胡乱记账,要么干脆不记账。遇到上级审计查账时,便以没有编配专职会计,自己不会记账为由来搪塞。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清理审查原始凭证,帮助其整理账目或重新记账,然后通过账证、账账、账表和账实的相互核对,查明问题,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