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档案工作,是指审计机关建立审计档案并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鉴定和移交的活动以及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是审计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审计机关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努力做到: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审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以及工作检查、总结、培训、研究等活动,并在此前提下对本机关各部门审计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及指导,定期对本机关库存审计档案进行鉴定,及时对本机关和本地区的审计档案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一级审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审计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如期移交应由同级档案馆保管的审计档案。二是作为上一级审计机关,要监督和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审计档案。三是各级审计机关都要建立审计档案统计制度,对本机关和本地区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利用等情况及时准确统计,按规定向上级审计机关报送。四是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对接受审计机关委托审计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应负责收集、整理、立卷,移交委托单位检查、归档,自行保存审计案卷的副本,其他材料的处理要与有关单位商办。 二、完整与安全是对审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审计档案管理的完整性是指每一个年度审结的审计项目和完成的调查项目案卷、每一项目所产生的审计文件材料以及每一案卷内重要文件的各次稿本都要收集齐全。审计文件材料立卷采用按职能分类、按项目立卷、按单元排列的方法,实行谁审计谁立卷、边审计边收集整理、审结卷成的原则,上年度的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后应于本年六月底以前归档。 审计档案管理的安全性是指审计机关应设档案专用库房,配置必要的设备,建立健全保管制度,定期进行保管状况检查。对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出卖、转卖、擅自提供审计档案者或者因玩忽职守造成审计档案损失的档案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存与利用是审计档案管理的目的和归宿 在立卷管理方面,首先,归入审计案卷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审计监督项目或审计调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专门性业务文件材料,通常包括:(1)立项性文件材料,如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2)证明性文件材料,如审计证据(含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3)结论性文件材料,如审计报告、审定审计报告的会议纪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复核意见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审计听证告知书、审计文书送达回证;(4)其他备查文件材料。审计文件材料与行政文件材料一般不得混合立卷或重复立卷。未经核实的或与审计事项无关的文件材料、不重要的文件修改稿不得归入审计案卷。案卷封面要整洁、书写要规范,文件要整齐有序、组装严密。其次,文件材料的组合采用按职能分类、按项目立卷、按单元排列的基本方法。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几个卷,多卷项目在分卷时应防止割断卷内文件材料的联系性。最后,审计方案经批准后,审计组应确定本项目立卷责任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审计实施开始后,立卷责任人要随着审计程序各个环节的完成,及时收集本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项目审计终结以后,立卷责任人要对本审计项目的全部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如遇有个别审计文件材料与行政文件或审计综合管理文件在内容上相互交叉、难以划分时,应在保证审计档案完整的前提下确定取舍,必要时可在审计档案和行政文书档案中“同时立卷”。对立卷责任人整理出的项目审计文件材料,由审计组组长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之处责成立卷责任人进行补救。检查合格后,编写页号、卷内文件目录,填制备考表、书写案卷封面等。此外,还要做好审计案卷装订工作和审计证物的处理工作。 在归档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归档存放、保管和利用等项工作。其具体要求是:审计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坚持以项目审计案卷为单位进行交换,无特殊情况不得向档案部门移交单份文件材料;对准备归档的审计案卷,要由相关审计业务部门在逐卷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登记造册,填写“审计档案移交清册”,由机关档案人员逐卷清点验收,移交人和接收人在清册上签字盖章;审计案卷的归档时间不得迟于该审计项目结束后次年六月底之前。 审计档案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利用。为了更好地利用审计档案,一是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审计项目专题卡片(目录)等档案检索工具,做到查找案卷迅速、准确。二是审计档案一般不对外借阅,必须借阅者须经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借阅审计档案仅限定在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关以外的单位不得查阅,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审计档案或者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须经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三是审计文件材料的组合要遵循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内在的历史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对于不存入审计案卷但尚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可由业务部门自行保存和使用;确无价值的可经业务部门派专人审查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