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正确的审计方法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光远,青海省审计厅派出审计三局

原文出处:
青海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0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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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方法是指审计人员为了行使审计职能、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手段和技术的总称。审计方法的采用往往决定一个审计项目的成败。正确地选用审计方法是保证有效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实现审计目标的重要条件。审计署六号令规定了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复核等七种方法取得审计证据。但在审计中应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加以灵活引用。

      一、审计线索的征集

      审计线索主要来源于知情人提供和审计人员主动发现两方面,举报项目主要以知情人提供线索为主。审计线索收集一般的工作思路是:公告审计事项→提供审计组联系方式→获取审计线索→甄别线索的真伪→收集证据→查证问题。其中甄别线索的真伪最为重要。

      对某中学举报项目进行审计时,因该单位问题网上反映强烈,市纪委、教育部门审计未果,举报信反映内容主要是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学生代管费和开办学前班收入不入账等问题,经查阅财务资料,了解到这两项收入未通过财务核算,审计工作中采用一般的审计方法是行不通的。审计组采取召开审计进点会,说明来意,进行审计公示,公开审计人员联系电话。紧紧围绕举报线索开展审计调查,由于审计办公地点安排在校长办公室隔壁,针对学校环境影响,在学校里听不到真实的信息的实际情况,审计组成员利用晚上和休息日接待知情人,将他们提供的信息再进行核实等方法。审计过程中审计组遇到了被审计单位不提供真实资料、调查谈话中对方领导布置统一口径和个别人员态度恶劣的行为,经审计,学校代管课从未停止过,学前班操场、教学用具都在学校财务上反映支出购置、修建等资料,但审计手段有限,无法核实,但在对学校拆迁资金支出审计时,由于财务人员的一句话提醒了我,引起我的注意,财务人员说,拆迁资金中不会有问题吧,因校长特别关注把这笔账做好,通过调查询问基建经办人,拆迁补偿8人数,核对领取拆迁资金的申请表发现其中一笔18万元资金申请表填写中有问题,还发现办公楼基建资金多支付2万元等问题,经查证和与检察部门的配合,核实违法事实,该项目移交检察部门后,有6人被司法机关逮捕。

      2005年在对粮食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延伸审计所属事业单位军供企业时,一张夹带在会计账簿中的银行对账单引起了审计人员的重视和疑惑,因粮食资金均在省农发行封闭运行,不应该在其他银行开户,农发行银行账户也不会发生现金收支,核实账户资金来源,发现现金存取金额达41万元,经查阅会议记录和问询有关人员,发现该单位在调运军粮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通过个体经营者拉往兰州经抛光加工处理后销往甘肃省张掖地区。作了两笔虚假销售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将商行账户处理粮款现金提出存入正常账户,还对损失的军粮进行补库,承担所有费用和损失70余万元。审计组顺藤摸瓜,紧迫不放,审计组询问财务人员为什么不追究责任人造成的损失,财务人员说明经办人是局长的儿子,审计组即对他所经办业务加以关注,调阅会计资料进行详细审计核实,结果发现他所采购军粮业务均为单独一人出行,缺乏监督控制,经办采购业务供粮企业为个体经营性质,无合规的购进粮食销售票据,实际购进军粮数量、单价、金额不详;收款单位与提供粮食销售票据的单位均不符。购粮业务无采购合同或协议,有的仅凭入库单等做会计账务处理,其中有6笔采购军粮资金通过本人在吉林省舒兰市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结算付款240万元,用在舒兰市国家税务局平安税务所开具的吉林省粮食统一销售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发票购粮品名、数量与库存商品明细账反映的购粮品名、数量不符,从军粮购进入库单反映采购代储的军粮部分为汽车调入,审计组了解到,正常情况下,代储军粮公司有铁路专用线和站台,从吉林采购应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大批量的汽车运粮造成粮食实际来源不明,所经办的业务都有疑点,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存在风险;经向厅领导汇报,经办人存在利用其父权利和自己的职务之便涉嫌挪用公款、倒卖、串换军粮赚取差价、牟取私利的问题,移交检察院处理。

      某州财政决算审计延伸公安交警部门预算外资金收入收支情况时,在该单位业务经办人办公桌上发现一种小票,经审计组人员在公务办理窗口观察发现有拿着小票缴纳罚款的人员,审计组立即对该单位进行现金盘库,核实发现怅外资金行为。

      二、审计疑点假设法

      审计人员带着疑问和问题去实施审计是目前较为普遍采用的一种审计方法。在审计实践中通过假设问题的存在去收集审计证据,从而求证问题的真实结果,验证审计人员对问题的判断是否正确,是提高审计效率的有效途径。这种假设是建立在社会普遍反映强烈的部门。一般的审计思路是:利用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评估其经济活动行为→找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找问题存在的可能疑点→分析疑点对经济活动行为影响程度→确定审计样本→收集审计证据→求证问题的真实性。

      近年来对法院系统开展审计,审计中关注多渠道资金收支问题是否纳入财务统一核算,资金来源是否合法,且国家对公检法系统配备设备量大的声势,关注调拨资产和设备管理情况等。其中收入是否全额入账问题,仅通过财务资料是发现不了的,审计中通过调阅各处室审理案件目录,特别关注法院立案庭、执行局、民二厅提供资料,抽查调阅案件审理卷宗资料,法院案卷资料很多,故判断调阅那些资料很重要,要结合审计人员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平时的知识积累,进行抽查,特别对执行案卷资料,通过审阅、计算、复核案件诉讼费、案款、实际执行费、赃款、赃物、罚款的收缴及保管、使用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计,发现法院系统内控制度不健全,各庭室审理案件案款收支与财务核算脱节,法官办案中案款资金收支监督失控,法官经手的案款、执行费等未经财务核算,办案法官存在自行经手现金收支的现象,财务人员不掌握业务庭室审理案件中收取的资金等情况。

      2005年某教育部门审计中,经审前调查确定该项目的审计内容主要是:中考招生政策的制定、学校收费,吃回扣等问题。审计初期,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时存在不配合,为难现象,仅提供给政府的汇报制作的幻灯片和下达中考招生的计划文件、一万多名学生报考志愿表,不提供电子文件资料,这给审计组带来很大的难度。审计组没有被困难所吓倒,仅依据提供的资料开展审计。

      一、审计中用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教监[2005]10号)“二、公办高中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坚决禁止擅自扩大择校生人数,降低择校生分数,提高择校生费用”及该教育部门《关于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和相关学校收费等级划分的通知》“二、1、限人数:2、限分数:3、限钱数”文件的规定分析中考招生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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