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信息产权的含义 审计信息产权是指由审计信息的存在及关于审计信息的使用所引起的审计利益相关者直接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是制约审计利益相关者行使这些权利的规则。审计信息产权是由审计信息所有权、审计信息占有权、审计信息支配权和审计信息使用权等一系列权利构成的一个权利束,每项权利都由权能和利益组成。这里的所有权指狭义所有权,即归属权。其中审计信息所有权是居于核心地位,是最根本的权利,决定审计信息产权关系的性质。审计信息产权本质上是审计利益相关者围绕审计信息而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 审计信息产权的属性 1、非排他性。产权的排他性是指产权主体的对外排斥性或对特定权利的垄断性。在我国目前的审计环境中,审计信息的自愿性需求不足,审计信息是在政府的强制下公开披露,审计信息的使用权属于所有审计利益相关者,因而审计信息产权具有非排他性。 2、不可交易性。产权的交易性以产权的排他性为基础,审计信息产权的非排他性决定了审计信息产权的不可交易性。审计信息产权的非排他性和不可交易性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生产审计信息所花费成本补偿的方式是被审计单位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从而会计师事务所缺乏高质量审计信息的供给动力,容易迎合被审计单位的需要,丧失独立性。 3、可分解性。产权的可分解性是指特定财产的各项产权可分属于不同主体的性质。审计信息产权的权利束是可以分解的,审计信息所有权和审计信息占有权应届于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审计信息是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以会计信息等为原料加工的成果;审计信息使用权属于所有审计利益相关者,这是由我国现有的审计制度决定的。 4、模糊性。任何产权形式,如果其所有者是确定的且是唯一的,那么这个产权就是明晰的,反之,产权就是模糊的。审计信息产权的模糊性主要表现在:审计信息产权界定不清,缺乏明确的权责利划分,权利与责任的不对等导致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如社会公众可以使用审计信息决策,但普遍存在“搭便车”心理,缺乏监督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