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循查法是指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遵循企业管理的一般规律,以企业管理的要素管理系统为工作框架,以逆向思维的方法,结合要素的正向管理,对企业管理系统的控制区、控制链和控制点进行有系统、有层次、有目的的审计活动,以提高审计工作效能的方法。综合平衡表法是指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根据企业管理系统内数据所具有的钩稽、对应、匹配等逻辑关系列出综合平衡表,对数据进行分析,以得出审计结论的方法。 一、逆向循查法的运用 在实际工作中,未必一定要把与审计内容有关的所有控制点及控制点所在的控制链、控制区全部列出,要有系统、联系和互动的观念,即当某一控制点出现错误,控制链就会失灵;某一项制度部分或全部失灵,其他相关控制点、控制区就会失控。逆向循查,就是对可能存在问题(控制点)的逐步深入的“循查”方向与会计核算和企业管理流程相反。一方面,要逆向循查“数”并分析。查“数”,主要查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指在日常会计核算资料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及方法定期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特定时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状况的书面文件,是企业一定期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情况的集中反映。逆向循查,一查利润表,对比今年收入与上年收入的增长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二查企业的坏账准备是否造成利润不实;三查长期投资是否正常;四查其他应收款是否清晰;五查关联交易;六查现金流量表是否能正常地反映资金的流向;七查成本分析和财务分析书面说明;八查短期偿债能力比率、长期偿债能力比率、资产管理比率、盈利能力比率。分析“数”,主要分析财务报表,分析方法有比较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比较会计要素总量、结构和财务比率,对总量、结构和各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进行比较;因素分析法是依据财务指标与其驱动因素之间的关系,用因素定量解释影响指标和财务报表变动或差异的一种方法。通过分析“数”,从数字看变化,从数字看管理、成本分析和财务分析的说服力。另一方面,逆向循查“理”并分析。查“理”,主要查反映企业管理目标、管理协调、管理活动、管理手段和管理效益的管理资料或资源。这些管理资料和资源有行政及党务年度工作总结、企业年鉴、经营工作总结、通讯报道、会议纪要和记录等,综合地反映了企业重大管理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分析“理”,主要分析影响企业管理的内外部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经济因素与技术因素,从变化分析管理和管理内容的说服力。 二、综合平衡表法的运用 综合平衡表法主要是对发现或感知的问题,利用数据存在的理论平衡关系,对实际产生的不平衡情况进行量化,分别找出产生不平衡的原因,从而对问题进行定性和量化。在实际运用中,综合平衡表一般有生产量平衡表、产品(原材料)收发平衡表、收支平衡表等。 1、生产量平衡表只有在审计过程中产生大量疑问时使用,同时要求企业有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自我监督、核对制度,并有较为完善的基础统计表。一般来说,在下列几种情况下使用生产量平衡表:(1)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虚增、隐匿,与材料、工资等可变成本出现了较大的匹配问题。(2)产品库存出现较大的盘盈或盘亏。(3)产品的成本分配和汇总出现了较大的缺项,或是成本项目分配率在会计期间、处理方法上出现前后较大不一致等。审计人员主要侧重于对生产量的核对,要对较大的系统或多个管理系统进行整体核对,以保证其客观性。财务等部门之间的核对数据及对不平衡数据的情况说明,经部分抽样验证,可直接采信。但是一般要截取其中几个关键的平衡关系,复核其二次信息收集数据的真实准确性,甚至对残缺数据进行基础补正,对个别数据进行深入调查。 2、产品(原材料)收发平衡表。运用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发出数。收发平衡有两层含义:一是物资保管账有固定的平衡关系;二是物资保管必须做到账、卡、物、资金四对口。如果出现仓库保管的原材料比账面数大或者出现红库存、库存产品额与其年产值出现倍数关系或红库存、财务账出现长期和大量的应付账款等情况,要引起关注,必须进行仓库盘点和检查账务处理过程。一是审查产品销售账;二是审查物资保管账,配合进行物资盘点;三是审查银行日记账,对有关单位的银行存款支付要列表进行账户清查,通过相关往来把握资金流向;四是对应付账款相关科目进行对账查询,落实业务内容。 3、收费收支平衡表。运用的计算公式如下(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额则不列入平衡表):本期余额=上期收费余额+本期收费额-本期支出额。收费收支平衡表在以下情况下使用:(1)部门强制性乱收费、带有服务性质的乱收费和收费单位利用国家管理漏洞截留收入、不记录财务账,形成“小金库”。审计方法:一是对收入汇总表进行深入分析,关注收入汇总表反映的范围、类别和入账时间;二是对收入汇总表与上缴数进行核对,关注收入汇总表的内容与上缴数的范围和类别差异,关键是要把推理变成细致的平衡表,用数字表示清楚范围、类别和时间差异情况。(2)个人利用职权乱收费。一般来说,个人利用职权乱收费,已脱离本单位和部门监督,对其乱收费的数额很难清晰地判断,因此,平衡表要更加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