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治的内在要求,军队审计法治化建设主要包括科学的审计体制、健全的规范体系、良好的法治素养、完善的内控机制、严格的执法监督五项内容。五项内容好比五根巨柱共同支撑起审计法治化建设的宏伟大厦。 (一)科学的审计体制 审计体制,是指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宪法》《审计法》等法定程序,将审计机关中各层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制度化的表现形式。包括领导体制、机构设置、审计机关负责人任免和人员编制、经费来源。审计体制如何直接影响着审计独立性的强弱,制约着依法审计的开展。所以,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首要任务是建立一套适应军事经济发展需要的科学的审计体制。 (--)健全的规范体系 审计规范,是指审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和工作标准。审计规范体系,是由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各种审计规范构成的门类齐全、层次分明、系统协调、规范统一,能够满足军队审计工作各个方面及各个层次需要的有机整体。按照制定主体和法律效力划分,审计规范体系主要包括审计法律、审计法规、审计规章和审计规范性文件。 (三)良好的法治素养 素养,指平日的修养。审计法治化建设的主体是人,人的法治素养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法治化建设的成败。所以,提高审计人员特别是审计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是审计法治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审计法治素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依法审计的观念。它要求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理念,严格遵守法定的审计程序,自觉在法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二是依法审计的能力。它要求审计人员熟练掌握审计“程序法”和“依据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查纠经济问题,进行处理处罚。 (四)完善的内控机制 内控机制、是审计部门为保证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审计工作而建立的一系列自律机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合理的职责分工。根据审计工作特点,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和工作岗位,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二是有力的审计复核。审计部门内部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局(室)、复核机构或人员依法对相关审计材料进行审查,强化审计部门内部控制,确保审计质量。三是严格的过错追究。明确审计人员应追究过错责任的行为、责任追究的形式及程序,更好地监督审计执法行为,促进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四是科学的审计手段。充分运用“军审工程”系统,加强审计过程控制,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减少和消除人为因素。 (五)严格的执法监督 列宁指出:“一般用什么来保证法律的实行呢?第一,对法律的实行加以监督,第二,对不执行法律的加以惩办。”事实也表明,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审计执法监督,就是通过对各级审计部门审计执法行为的再监督,减少和避免审计监督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审计执法监督的主体,是有权对审计规范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的机关、组织和个人。监督的对象,是审计规范的制定机关和审计规范的执行机关。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审计规范与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相一致,保证审计规范的贯彻执行。监督的方式包括审计部门内部按照隶属关系和管辖权实施的自上而下的行政监督;财务、监察和其他业务部门对审计部门进行的跨行业监督;按照审计领导关系进行的党委监督;通过审计过程、结果公开而进行的群众监督。 军队审计法治化建设的内容结构可用下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