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审计程序和建设程序基本同步、审计控制关口前移的审计方式,其实质是实时审计,也称同步审计、在线审计、持续审计。传统的建设项目审计,一般在事后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大有“老牛掉在河里,才去拖其尾巴”之意,在审计信息输出与反馈机制上,常给人一种“雨后送伞、雪后送炭”的感觉。而跟踪审计的基本线路是项目的建设程序,审计人员顺着建设程序这条主线,逐步开展对建设项目开工前期工作审计、在建期工作审计和竣工后工作的审计,实现了以建设资金为主线,同时兼顾项目建设管理的效益审计方式。 一、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分业经营的必要性 随着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践的不断深入,其优点与缺点也日益显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突出的优点是将审计关口前移,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发挥审计“曲突徙薪”防患未然的功能;跟踪审计的审计成本高、审计风险大、审计法律依据欠充分、审计边界和深度欠清晰、审计腐败个案等不足也逐渐显露。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成绩越大,审计建议就越有成效,审计咨询业务的比例就越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咨询与确认混业经营必然导致审计人员不同程度介入项目管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审计人员往往又因为诸多局限性承担较高审计风险而疲于奔命,甚至是审计人员被收买的腐败问题。当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服务咨询与确认监督混业经营,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成效越大问题越突出的主因。咨询与确认属于不相容职务,全球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对安然公司的审计失败便是前车之鉴。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分业经营的路径和内容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咨询与确认分业经营的路径,根据咨询与确认分业经营的程度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服务型跟踪审计咨询;二是监督型跟踪审计确认;三是分组型跟踪审计。由业主或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需求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对该建设项目某阶段或全过程进行服务型跟踪咨询:再由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重大建设环节进行监督型跟踪审计,并对中介的服务型跟踪咨询的成效进行审计评价;分组型跟踪审计,分为两个审计小组,一个小组做咨询,另一个小组做审计确认。既能够提高审计资源的配置效率,也能够防范审计风险和审计人员腐败问题,提高审计质量。下面一一进行论述。 (一)服务型跟踪审计咨询内容 服务型跟踪审计咨询需要各类专业技术型的审计人员,社会上各类专业咨询机构能够根据建设项目的管理需要满足服务咨询型跟踪审计需求。政府审计机关对各类专业咨询机构对建设项目提供服务咨询质量和收费情况进行动态审计评价。建议服务咨询型跟踪审计主要由社会各类专业咨询机构承担,政府审计机关主要组织审计力量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包括对专业咨询机构对服务咨询的质量进行审计监督。建设项目服务型跟踪咨询主要内容有: 1.开工前阶段服务型跟踪咨询 开工前阶段服务型跟踪咨询内容主要是以可研、规划、勘察设计建设计划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为主,发挥预防的作用。该阶段重点关注“一序九制”(一序:建设程序;九制: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BT代建制、BOT投资、核准制、备案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建设期服务型跟踪咨询 该阶段是从项目开工建设至项目竣工决算编报之前,对建设项目造价控制、质量管理、工期控制提供服务咨询,提高建设项目建设与运营的效率和效益。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建设过程中的造价有效控制的具体措施;二是工程预结算控制与审核;三是争议及索赔问题的处理。 3.竣工阶段服务型跟踪咨询 该阶段是编审竣工决算并对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的评价,客观评价建设项目概算和计划执行情况,促进建设项目及时交付使用。 (二)监督型跟踪审计确认内容 监督型跟踪审计应由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一般要经过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招标、施工及竣工验收等阶段,在不同阶段选定与之相关的控制目标,体现了审计的针对性和系统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更为理想的审计模式,在此模式下,审计人员可以经常深入到工程现场,了解实际情况,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1.前期准备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重点审计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和资金到位及规费缴纳情况。检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概算批复文件等;审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文件,环保、消防批准文件,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文件和开工前审计文件等是否齐全、有效。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采购和供货等招标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有无超出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任务。与建设项目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公允,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是否一致。概(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投标、合同价是否真实、合理。审查建设项目法人注册资金的来源及到位情况。审查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及落实情况。 2.建设实施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审计合同履行情况,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工程成本核算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和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