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市县(区)委书记应负的经济责任 把市县(区)委书记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是审计工作的创新。审计实践让我们认识到,对党委书记的审计,既不同于对部门单位“一把手”的审计,也不同于对市县(区)行政首长的审计。根据“党领导一切”、“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书记决策、行政首长执行”的现行党委和政府分工的原则,党委书记从职责上,对执政方向负有领导责任;对经济活动中负有决策责任;对政府工作负有督查评判责任。因此,党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经济政策的制定是否符合党在新时期的中心工作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机关的方针、政策、规定和要求;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重大经济决策、各项惠民政策,是否因地制宜,是否从本地区大局利益出发制定政策,作出决策和决定。三是各项决策的效益和效果,是否给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带来利益,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是否体现了决策的最终成果。 二、市县(区)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履行经济事项决策权的审计。重点关注经济政策执行,经济政策制订,经济事项决策等等。 1.经济政策执行方面。就是对市县(区)委书记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情况审计,包括本级党委对上级(包括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各项经济改革、宏观调控等各项经济发展政策是不是不折不扣的执行,是否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等国策的贯彻作为执政的第一要务。是否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在执行中是否树立全局意识和全国一盘棋思想,有无片面强调地方局部利益或借口条件不成熟、环境不具备等因素,在执行中大打折扣的现象。 2.经济政策制订方面。就是对市县(区)委书记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情况的审计。围绕本级党委对上级制定的经济政策是否因地制宜地制订出切合当地实际的新战略和新政策,包括财税政策、投资政策、土地政策、产业结构政策、环保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新农村建设政策等,这些新政策或相关政策的分解是否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一致。 3.经济事项决策方面。就是对市县(区)委书记在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政策过程中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的审计。主要关注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决策、重要资金分配使用决策、重要经济政策制定决策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的审计。重点评价是否建立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是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咨询制度;是否建立决策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包括决策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决策是否实事求是,符合客观实际;决策是否符合政策和法律等。 (二)履行督察监管权的审计。2009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依照暂行规定严肃问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维护党的纪律,坚持党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的巡察。审计中要围绕党委及常委会根据国家和上级的经济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的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政策来展开。经济政策确定以后,由党委领导贯彻,具体由政府落实并实施。审计中重点关注党委书记对政府工作是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督查考评机制,对政策执行结果适时进行追踪反馈,是否建立针对政府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制度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包括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建立执行和监督情况。在一个时期之内,党委书记对经济政策的实施有效性是否通过党委来督办;对实施结果是否通过党委进行评价,是否根据评价的结果,及时修正执行结果与目标之间出现的偏差等。 (三)决策结果与产生绩效审计。审计人员可通过查验决策实施的结果,确认决策是否科学、是否有效。对党委书记参与决策的重大工程、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征用土地以及市政建设等事项开展决策项目的效益状况综合评价,并与预期效益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所决策事项的实施效果,分析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原因,从而揭示决策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的新举措新要求,特别关注涉及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重点资金分配、投资项目建设、土地出让、招商引资和国有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出台的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效果。审计中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依据的合法性、科学性、充分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决策实施情况的有效性,有无擅自决策、违规决策、盲目决策等情况,项目投资是否存在“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形成重复建设、严重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决策事项对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二是新农村建设等各项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扶贫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直补等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农村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提供情况,社保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设情况等;三是国家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土地出让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四是国家环保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环保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有关节能降耗指标的落实情况等;五是政府债务情况,包括规模、结构、成因、投向、偿还能力和风险情况等。审查与中央组织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中有关实绩分析指标相衔接。通过绩效评估审计,客观评价市县(区)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揭露决策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促进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