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维护地方经济安全的实现途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宝庆,浙江工商大学审计系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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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审计在维护地方经济安全中应坚持依法审计

      地方经济安全是一个地区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和经济实力处于不受根本威胁的状态;是经济处于稳定、均衡和持续发展的正常状态;是经济发展所依赖的资源和市场的稳定与持续,经济发展所需正常资源得到稳定供给,自然环境得到合理保护,经济发展所依赖的市场得到有效保护。地方经济安全的特征表现在:地方国有资金与资产安全完整,地方财政资金有序运行,地方金融风险安全防范,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国际与国内竞争力不断增强,社会总供求大致平衡,经济结构协调平衡,地方支柱产业、民族产业、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依法审计的内涵包括审计依据、审计职责、审计权限、审计程序与审计内容。我国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可见,审计监督的对象是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可以是过去已经发生的、现在正在发生的,也可以是将来即将发生的。过去,我们的国家审计只是局限于监督已经发生的收支和现在正在发生的收支。在维护经济安全中,国家审计更应该关注未来即将发生的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合法与效益问题,这就涉及到审计监督未来有关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依法审计与维护地方经济安全,依然离不开对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监督,只不过是更加关注未来即将发生的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及其背后涉及到的相关政策。在维护地方经济安全中更要坚持依法审计,对过去发生的“已收已支”经济行为多关注合法性,对未来即将发生的“增收节支”经济行为多关注效益性。

      在维护地方经济安全中,审计不可能面面俱到。审计法实施条例在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监督的具体范围:一是增加规定了对财政资金运用实行跟踪审计的范围。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项目审计的具体范围。三是增加规定了专项审计调查的具体范围。四是增加规定了对社会审计机构核查的具体范围。为保障审计监督的依法实施,条例又在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权限:一是增加规定了查询账户和存款的具体程序。二是增加规定了封存资料和资产的程序和期限。三是扩大了可以公布的审计结果的范围。四是明确了审计机关可不事先通知而直接审计的情形。地方审计机关应在法律赋予范围内,积极贯彻落实审计条例,在规定的监督范围和监督权限内发挥积极作用。

      地方审计机关要跟踪审计中央财政与金融政策在地方的执行情况

      地方经济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与保障。地方审计机关要加大对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审计跟踪力度,确保中央经济政策在地方稳定执行。跟踪审计是对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从开始实施到最后结束的经济活动事项进行的全程审计,跟踪审计基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具有绩效审计的显著特征,跟踪审计本质是全程审计而非事后审计。地方国家审计机关在跟踪审计中必须做到:跟得上、进得去,实现主动跟进、全面推进和积极促进。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要求审计系统要加强对公共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做到及时跟进、全程监督,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地方国家审计机关要按照总理的指示,加强对宏观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审计,加大对公共工程的跟踪审计力度,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加强对商业银行贷款投向的实时分析,开展全程跟踪审计,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资产安全。传统审计只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与合法,今天的审计更应该关注宏观管理中的公共政策的执行情况。

      从现行体制考虑,我国地方国家审计机关只能关注具体政策,不能关注全部公共政策,这主要是受到审计法律地位的制约与影响。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由此看来,即使是专项审计调查,也离不开财政收支。所以,地方审计机关关注公共政策,只能是关注与财政收支相关的公共政策,以专项审计调查的形式反映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地方的执行情况。目前,地方审计机关重点关注国家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在地方的落实情况,促使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同时,将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以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方式,及时向政府反映,为政府加强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加强对地方国有资金与资产的安全完整效益审计

      地方国家审计机关应关注国有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效益。资金是一个经济体的血液,地方国有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如同人体的左右心脏,扩张与紧缩均给地方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影响。审计要关注财政资金的规模和结构,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审计要分析信贷资金的变动情况,跟踪银行贷款的投向,防止产生新的不良贷款。

      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际上已经超过金融风险,成为威胁中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头号杀手,债务逾期无力偿还、以贷还贷、以贷还息、拖欠工程款等现象普遍存在。地方政府债务缠身,导致了诸多不良后果。其一,欠账不还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其二,加剧了乱收费等现象的蔓延。第三,使地方政府卖地的冲动变得更加强烈,卖地既是地方政府转移债务负担的重要途径,也是掩盖债务危机的重要方式。积极开展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已迫在眉睫,审计机关应寻找债务成因,摸清债务现状和分析偿还能力,防范国有资金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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