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资金监督检查方法探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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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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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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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众举报至关重要

      一是判断真伪。现实情况较为复杂,举报的目的也有多种,如何来判断举报线索的真伪,又不打草惊蛇,需要具有工作的艺术性。一要从举报内容是否清晰进行判断;二要从多封举报信的内容是否衔接、是否有矛盾进行判断;三要从被检举单位或被检举人的周围侧面进行了解;四要找有关单位、人员调查了解:五要正面调查了解;六要针对举报问题,测试有关内部控制是否合规、有效,是否得以严格执行。

      二是实施检查。根据判断结果,查账方法可以在顺查法和逆查法中进行选择,也可以结合使用。顺查法是指按照经济业务处理的先后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顺序进行审查。逆查法是指按照业务处理的相反顺序进行审查,即从会计报表入手,只审查有疑问有问题的内容,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全面审查。逆查法一般适用于:被审查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出现问题的机会相对较少;被审查单位的规模大,业务多,从节约工作量及检查成本考虑,顺查法适用的情况与上面相反。进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证工作,通常选用顺查法,因为有疑点、线索,审查的范围相对较小,这样得到的结果更加全面、准确。

      二、现金盘查不可缺少

      现金审查最主要的方式是全面盘存库存现金,检查库存现金实有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盘点应采用“突然袭击”的方法,最好选择在一天业务开始之前,或一天停止业务结账之后,以防有关人员得到消息而做手脚。盘点现金时,检查人员、出纳和财务主管应同时在清点现场。

      除了盘点现金外,如果被审查单位现金账的余额出现红字,则要进行认真分析,查明是否有未入账资金。

      对于假发票报账等虚列冒领现金的行为,查账应首先审查分析现金日记账,并根据日记账检查有关原始凭证,判断其合理合法性,是否存在涂改原始凭证,或报销的凭证没有经过有关人员签字、核审、或有关签字模糊,时间不吻合、发票内容不合理。如果有上述情况,应进一步同相关单位或负责人核对、证实,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在取证基础上查明是否有贪污行为。

      三、银行账户细查明审

      一是审查银行存款账。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账,检查其二者是否相符;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发生情况,重点核对银行对账单上有一收一付,而银行存款日记账上却没有记载的情况。查明有无人为地增加支出数,减少收入数,以掩盖其挪用或贪污款项的情况。

      二是抽查与银行存款有关的往来账户。应选择其中一些重要业务进行审查。重要业务主要是指:金额大、时间长、频率高的往来账户,以查明有无通过往来转移资金,或挪用公款获取好处的行为。

      三是检查银行存款结算凭证。主要用审核的方法,审核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含进账单)、付款委托书和汇出款项等银行结算凭证的存根和回单。查明是否按照规定使用支票和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应着重查明:签发的支票和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有无将原始凭证作为付款依据;签发的支票和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是否及时登记入账,签发的支票存根是否妥善保管,其标号是否连续,有无脱号;作废支票是否仍保留在支票簿内,并加盖“作废”戳记。

      四是审查银行存款余额。主要是审核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查证银行存款是否真实存在,账账是否一致。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注意审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所有未达账款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对长期未达账款应进行重点审查。如银行存款余额经调节表调整后,仍有差额,还应进行跟踪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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